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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名人:李恒升

 颐源书屋 2020-09-19

李恒升(?~1941年),通称李恒,汉族,石屏县龙朋人。

李恒升幼年家贫,到个旧锡矿做工。民国初年,办锡矿致富,在石屏、个旧、昆明、香港等地开设商号、购置房产,时有“临安马成,石屏李恒”之说。

李恒升致富后,热心于地方建设事业,在个旧捐资建石屏会馆及恒升小学;在石屏捐资50万元盖龙朋初级小学、改建龙朋石路、修建龙朋四城门及碉楼。1923年,石屏县陈钧(陈鹤亭)、李恒升、张正堂等捐资创办石屏县初级中学,其中李恒升捐资银元25000元。学校建成后,云南省都督唐继尧题赠李恒升“嘉惠士林”匾以表其功德。1931年,李恒升、张正堂各捐献旧滇币100万元,共计旧滇币200万元,折合银元20万元,用于购买战斗机两架支援抗战。国民党云南省政府赐李恒升“倾囊救国”、赐张正堂“输财御侮”匾额各一块。1936年,李恒升捐资修建石屏城正街,石路修成,一度称之“恒升街”。同年,李恒升资助1万多元创办个旧第一所幼稚园,校名为“恒升幼稚园”。1938年,李恒升又捐资印刷《石屏县志》。

1941年,李恒升手下二老板罗国镇(石屏县哨冲落水洞人),与李恒升发生争执,气愤率众回落水洞。时逢龙武设治局局长黄光禄奉命铲烟,在落水洞等地以铲烟为名肆意敲诈勒索彝民钱财,罗国镇即召集村民,在他克则伏击铲烟队伍,当场将黄光禄击毙。事后,国民党云南省政府派专员并调一个营兵力到龙朋“剿平”,意欲先收缴罗国镇等彝民枪支,怕彝民不服、与官兵兵戈相见,便以事株连李恒升,逼李恒升出面收缴罗国镇的枪支,收编罗国镇人马,否则以李恒升的首级报省了案。李恒升不忍挑起民族仇杀,被逼无奈,自杀于龙朋恒升小学三楼。

(资料来自《红河历史百名人物》 部分图片由石屏县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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