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城工作队在未央区卢家口村东约50米处的未央宫西部,勘探编号未央宫第三号建筑遗址。之后,1986年春至1987年春对其进行大面积发掘。骨签就出土于建筑遗址的房屋之中。 元凤元年河南工官守令若 □ 丞千秋护工卒史婴作府啬夫 相佐直冗工克昌广工众造 尺寸:3.5cm×1.8cm×0.4cm 从发掘情况看,遗址出土的骨签为牛骨制成,形制大小基本相同。骨签的制作过程是先把动物骨骼加工成长条形,一般长5.8—7.2厘米,宽2.1—3.2厘米,厚0.2—0.3厘米。骨签的上、下端呈圆弧形,一般下端较尖,背平,背面留有从骨料之上锯取骨片时的锯痕。正面的横截面为圆弧形,弧面微起,有与背面方向一致的竖行锯痕。正面上部的圆弧面经进一步加工,形成磨光平面,平面一般长3.5—4厘米、宽1.5—2厘米。骨签上文字均刻于该平面之上。骨签中腰一侧有半月形凹槽,凹槽在骨签侧边因骨签种类不同有一定差异,一般是一行刻字者凹槽在骨签左侧,有两行或两行以上刻字者凹槽在骨签右侧。从残存的成对骨签的保存情况看,原骨签应是两个一对,由半月形凹陷位置相反的两个骨签组成,背面相对捆系,捆签绳子通过半月形凹槽。现存的骨签颜色以白色或黄白色为多,也有一定的灰色、黑色和褐色骨签,后三种颜色应是由不同理化原因而形成。 始元年河南工官 □ 尚获工卒史 □ 佐都冗工□ 尺寸:1.8cm×1.8cm×0.4cm 骨签的发现引起学术界很大关注,在部分骨签资料发表后,刘庆柱、李毓芳、吴荣曾、赵化成、李均明、刘振东、张建锋、于志勇等先生就骨签的命名、性质、用途等问题先后展开讨论。但目前学术界对骨签的认识判断依然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点:① 现在报道的完整骨签原来就是这个样子,还是如骨弭说中认为的是骨弭之残?② 骨签具体是几个一对使用?③ 空白骨签如何使用?④ 骨签的性质问题。对大量骨签进行观察和分析后,我们对相关问题即可得出一些初浅的意见。 □守丞圣 □奉冗 尺寸:1.6cm×1.5cm×0.3cm 1.骨签完整性 《报告》指出“骨签形制基本相同,大小相近。骨签制作过程是先把动物骨骼加工成长条形,一般长5.8—7.2厘米,宽2.1—3.2厘米,厚0.2—0.3厘米。骨签上、下端呈圆弧形,一般下端较尖,背平,背面留有从骨料之上锯取骨片时的锯痕。根据正面的横截面为圆弧形,弧面微起,有与背面方向一致的竖行锯痕。正面上部的圆弧面经进一步加工,形成一个磨光平面,此平面一般长3.5—4厘米、宽1.5—2厘米。骨签上的文字均刻于平面之上。骨签中腰一侧有一半月形凹槽,凹槽在骨签侧边位置因骨签种类不同而各异,一般是一行刻字者凹槽在骨签左侧,有两行或两行以上刻字者凹槽在骨签右侧。” □工卒 □ □相令史□ □归工□ 尺寸:1.9cm×1.1cm×0.4cm 从对未央宫遗址出土骨签的整理情况看,虽在未央宫出土骨签中的确有不少残缺之签,但同样存在大量完整骨签——如报告和李毓芳先生所言,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完整骨签的大小规格。在确认未央宫骨签中完整骨签规格后,我们可知骨签的性质与骨弥有别——“完整骨弹一般长22—23厘米、宽1.6—3厘米、厚0.2—0.5厘米”——骨弥与未央宫出土骨签的大小规格差异太大,二者应是形制相似而规格不同的骨制品,当然单从形制看骨签与骨弥的差异也不小。 □阳工官令捐丞□ □作府啬夫 □造乙 尺寸:2.1cm×2.0cm×0.4cm 2.骨签成对 未央宫考古报告报道了骨签成对发现的情况,如前所述,李毓芳先生早在1993年已具体指出,“骨签绝大多数应是两个一对,包括了两种类型。每对骨签由半月形凹槽位置相反的两个骨签组成。两个骨签背对背捆放,捆签的绳子通过半月形凹槽,这样捆的牢,绳子不致滑脱。每对骨签的大小、颜色、形制相同(但半月形凹槽位置相反)。在发掘中,我们还发现一些两个骨签背对背粘在一起的,但其捆签的绳子已朽没”。而从新近骨签的整理看,这种成对的情况虽数量不多,但确实存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前述“工官类骨签应是3枚一组”配套使用的意见即无法成立。 元凤元年河南□ 秋护工卒史□ 尺寸:1.4cm×1.2cm×0.4cm 3.空白签 在未央宫中央官署遗址出土骨签中,空白签有很大数量。研究中,李毓芳先生将其作为未央宫中刻写的重要证据。而在之前研究中,学者对它的重视明显不足。如骨签文字是在外地由工官刻写,那大量空白骨签却出现于未央宫中就很难解释。所以从目前资料看,骨签文字的刻写地还是应如李毓芳先生所说,完成于未央宫,而非各地工官之中。 元康元年南阳护工卒 史寿主官令状丞年令 史卢作府啬夫晏佐□ 冗工广(舍+阝)工幼造 尺寸:3.2cm×2.3cm×0.5cm 当然从骨签文字看,不同工官骨签的文字的确存在不小差异,但这并不能成为骨签是在外地刻写的理由。因为如从更大量骨签文字的刻写情况看,即使在同一时期的同一工官骨签上,其文字的刻写也有差异。因此,不仅不同工官骨签文字的刻写差异,而且同一时期同一工官的刻写差异,更大的可能是由众多刻写者之间的个人书写区别而产生——从这些差异上并不能得出刻写地的不同。 卒史尧□ 佐尊冗□ 尺寸:1.7cm×0.9cm×0.3cm 4.档案问题 在大体确定了骨签文字是在未央宫刻写,而非在各地工官刻写的情况后,我们实际已回到当初刘庆柱、李毓芳先生已提出的骨签性质的问题。即从骨签文字刻于未央宫看,从存在大量空白骨签的情况看,骨签应是为某种目的而出现的,用来记录工官情况的一种特殊器物。亦即从现有的资料看,骨签的性质还是如大量档案学学者的认识一样,应是档案而非其他。 始元四年□ □工卒史 □ 尺寸:1.7cm×1.1cm×0.4cm 5.发现的数量 从形状看,秦陵一号坑出土了与未央宫类似的骨签(其称为“骨弥”)。但若骨签为弓弥且每弓均配对存在2—4个骨弥的话,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的大面积发掘情况看,骨签的数量理应更加庞大——弓体的材质容易腐朽,但骨质的保存则相对容易。但恰恰相反的是,在迄今为止的大规模秦陵兵马俑坑的发掘中,类似一号坑出土骨签的情况非常罕见。目前发现的总数,仅17件左右,其中1980年发掘13件,2009年出土4件。 □官守令石守丞常待□ □令史尧令史丹作□ □佐成冗工克挠宽□ □守造 尺寸:1.0cm×0.9cm×0.3cm 此外,在汉长安城出土骨签的地点中,未央宫三号遗址出土数万枚,位居首位。其次则为汉长安城武库遗址,仅有几十件。另外,在汉长安城遗址的西南城角还有个位数骨签发现。而从1950年以来全国各地长时间大范围的汉代遗址发掘看,类似骨签的发现非常罕见,特别是在当时大量使用弓的边塞地区,历年出土了数量庞大的竹木简牍,但被称之为骨弥的遗物——本应大量发现的却几乎未闻。 千秋护工不害作府□ 史都佐护冗工昌□ 造 尺寸:1.6cm×1.1cm×0.4cm 很明显,本应放置大量弓的库房——武库,大量使用弓的地点——边塞、城墙等地,都极少发现骨签。那如骨签是骨弥,武库、边塞等地弓上骨弥都去了哪里?这是一个应引起将骨签视为骨弥学者重视的问题。 我想,“似”≠“是”,骨签的性质的讨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河南工官令寛(舍+阝)守丞□ □护工卒史直作府啬夫□ 冗工乐建工广造 尺寸:2.4cm×1.7cm×0.4cm □啬夫广令□ □强工寛造□ 尺寸:1.3cm×1.0cm×0.4cm 始元四□ 工官守令□ 啬夫凌作 □ 尺寸:1.3cm×0.9cm×0.3cm □河南工官□ 护工卒史尧令史□ 佐憙冗工乐敢□ 尺寸:2.2cm×2.1cm×0.5cm 始元二年南阳□ 护工卒史□□ 冗工方当□ 尺寸:1.7cm×1.1cm×0.4cm 元凤元年颖川擭工卒史□ 官令状守丞汤掾贤□ 啬夫夌友佐寿冗工□ 工广造 尺寸:2.7cm×1.9cm×0.4cm 丁六千四百五十一 尺寸:3.0cm×1.9cm×0.5cm □千四百五□ 尺寸:2.3cm×1.2cm×0.4cm □□守丞福□ □啬夫余子佐都□ □造 尺寸:1.7cm×1.7cm×0.4cm □啬夫关佐阳冗工 □造 尺寸:2.2cm×1.2cm×0.4cm □史成作府 □工克□ 尺寸:1.5cm×0.7cm×0.3cm □官□ □德作府□ □广(舍+阝)工昌□ □造 尺寸:2.1cm×1.5cm×0.5cm 力八石 尺寸:2.5cm×1.7cm×0.4cm 本栏目图文选自《金石研究》第二辑,原标题为“汉长安城未央宫出土骨签研究的相关认识”,文章内容有删减,在此表示感谢! 刘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阿房宫与上林苑考古队队长,汉唐研究室副主任、博士 《金石研究》第二辑封面影像 图片选自文人空间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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