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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华 2020-09-21

留言编号:3131-3572586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9-03]

单位:*** 姓名:******* 电话:***********

1、关于非招标方式供应商的选择“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评审专家抽取时并不知道具体评审事项,到达评审现场后不能完成推荐工作,该名单如何来?可否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供名单供评审专家选择并推荐? 2、非招标方式推荐阶段和评审阶段的评审委员会必须是同一组人吗?评审阶段的专家是否可以重新抽取?

 1.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不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名单供评审专家选择并推荐。如谈判小组、磋商小组不能完成推荐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还可通过发布公告或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
    2.留言所述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推荐阶段和评审阶段的谈判、磋商小组应为同一组人,如出现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后续评审活动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应当按规定及时补抽专家,如无法及时补足专家,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磋商小组重新评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9534-3572253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9-03]

单位:*** 姓名:******* 电话:***********

您好!《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请问:“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技术指标优劣”,需要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以哪个技术指标为评审标准吗?如果不需要,是由评审专家根据专业对供应商的整体技术指标进行综合判断吗?如果需要,被明确作为评审标准的“技术指标”是否可以只做为需求,而不在综合评分表作为评审因素体现?

   留言所述“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问题,采购人可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何种技术指标进行判断。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相同的,可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7069-3572271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9-03]

单位:*** 姓名:******* 电话:***********

政府采购的物业项目的投标价格只包含当地的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保缴费金额,投标价格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进行判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3136-3576961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9-03]

单位:*** 姓名:******* 电话:***********

国库司领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些项目需求简单,要求明确,磋商过程中没有需要变更的内容。此种情况下磋商小组往往会直接让供应商二次报价,而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十九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进行单独磋商。目前,有供应商以此提出质疑投诉,认为此种行为违法。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认为除了价格以外,项目没有需要具体磋商的内容,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以及很明确了。且二次报价就是单一磋商。请问财政部,此类项目,除了价格,如何实施对单一供应商单独磋商?谢谢回复

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展开。如采购项目需求明确,没有实质磋商内容的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留言编号:4360-3572611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9-03]

单位:*** 姓名:******* 电话:***********

请教国库司领导:目前各地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基本将台式计算机纳入其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1.台式计算机是否包括组装机?还是必须采购品牌机?2.如果采购人自行采购零件进行组装,是否应当按照台式计算机的品目来鉴别是否需要政府采购甚至是否需要集中采购?

 留言所述台式计算机包括组装机。如果采购人自行采购零件进行组装,属于采购计算机零部件,不属于台式计算机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台式计算机相关零部件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不需要执行集中采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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