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王丽芳 石晶 朱琦 ◆来源:FM93交通之声、江苏交通广播网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沪 苏 浙 皖 四省市 电子驾驶证、行驶证 9月30日起 将正式实施互认! 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出台背景 9月12日,沪苏浙皖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 。 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是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 《合作共识》从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业务、管理、技术等层面规定了9项内容。 从业务层面,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业务配套规则; 从管理层面,深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归档; 从技术层面,建立电子证照相对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 这意味着 领取“电子证照”以后 不仅在我省范围内 在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 也依旧可以用 再也不用担心 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 电子驾照如何申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