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将对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产生全面、巨大及深远的影响。本系列课程将以商业银行信贷全流程为引线,依据《民法典》新增、修改及整合的法律规范条款,并结合《九民纪要》、《网贷新规》及最新监管要求、司法判例等,释明信贷业务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并分析归纳,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1 课程简介 课程内容涵盖贷款业务全流程,包括贷前审查、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物权新规、贷后管理、非诉回收贷款及诉讼清收等环节内容。同时,肖斌律师将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就民法典对信贷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评述,并给予相应实务建议,以期通过本系列课程,有助于各信贷机构、信贷人员、风控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在民法典生效前后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内容,把握民法典重点,改善实操思路,优化信贷业务及流程,更好地开展信贷业务。 2 专属团购 课程原价169元 团购会员专属优惠价149元! 「团购会员」年费仅需99元 扫码 详询助手 3 课程目标
4 讲师介绍 肖斌 民商法学博士,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担保法专委会委员。自2008年律师执业,擅长银行合规、融资并购、破产重整及商事纠纷解决。 肖律师团队长期服务于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等,主要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制式文本设计、合同审核、风控咨询、纠纷解决等,深入为金融机构业务提供各项法律支持。 5 课件一览 点击图片,进入报名 6 课程大纲 一、贷前 1.1企业分支机构能否申请贷款? 1.2受理已婚人士的贷款申请是否等同于其夫妻共同贷款 1.3如何查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 1.4学校、医院可否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 1.5企业分支机构可否作为保证人? 1.6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受保护?可否用来抵质押?——《民法典》第127条解读 1.7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 1.8哪些财产能作为抵押物?抵押物范围的扩大:海域使用权等 1.9新设的居住权是什么,对银行授信的影响?——《民法典》物权编第14章 1.10当抵押遇到居住权,对银行的影响? 1.11当抵押遇见租赁权——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05条中的“已出租并转移占有”? 1.12动产抵押如何有效设立? 1.13质押财产设立质权时如何确定劝立的质押登记机关? 1.14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40条中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1.15调查、确定贷款用途的法律意义? 二、贷中—借款合同问题(签订、放款、合同条款) 2.1信贷合同书面形式的表现形式。(《民法典》第469条解读。 2.2如签署电子借款合同, 实践中存在哪些常见法律风险 2.3预约合同、授信额度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495条解读 2.4格式条款 2.5利率约定的边界 2.6合同的履行 2.7接受非典型担保时合同应如何约定? 三、保证合同十问 3.1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独立担保条款能否发挥效力? 《民法典》第682条解读 3.2机关法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683条解读 3.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686条解读 3.4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时是两年还是六个月?《民法典》第692条解读 3.5如何在保证合同中对“给牛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作出约定?——《民法典》第681条解读 3.6“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如伺理解?主要包括情形?——《民法典》第690条解读 3.7共同保证问题? 3.8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代偿后, 能否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抱立当承担的份额 3.9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保证人?《民法典》第696条解读 3.10保证与债务加入的主要区别? 四、担保物权新规 4.1担保物权的法律关系 4.2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独立担保条款能否发挥效力 4.3设立抵押时,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对抵押财产的描述除名称、数量外还应 包括哪些内容?——《民法典》第400条解读 4.4流质/流押约定的效力,如何理解“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401条解读 4.5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否对外转让抵押物?——《民法典》第406条的新变化。 4.6动产浮动抵押,抵押财产确定清形的新变化——《民法典》第411条解读 4.7当抵押遇见买卖——一动产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第404条解读 4.8物保与人保并存,如何行使担保权利? 4.9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多个抵押权,谁优先?——《民去典》第414条的新变化解读 4.10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谁优先?《民法典》第415条的新变化解读 4.11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多个其他担保物权,谁优先? 4.12同时存在股权质权、应收账款质权等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 4.13接受动产质押时,如何在质押合同中对质押财s:2迸行描述,使质押财产特定——《民法典》第427条解读 4.15动产质押中的交付——《民法典》第224至228条及第427条解读。 五、贷后管理 5.1贷后检查中发现贷款资金被挪用或他用,如何采取措施? 5.2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正确处理客户个人信息? 5.3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5.4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贷款银行有权扣留借款人在该银行其他分支行开户账户中款项吗? 5.5情势变更制度对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有何影响?——《民法典》第533条解读 六、贷后之非诉方式回收贷款 6.1合同的保全——代位权《民法典》第535 -537条关于代位权的新变化解读 6.2合同的保全——散销权新变化 6.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6.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6.5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什么顺序履行:先还息还是先还本? 6.6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562条至566条解读。 6.7债权的转让 6.8债务的转让 6.10贷款展期与担保 6.11续贷与担保 6.12借新还旧与担保 6.13还旧借新与担保 七、贷后之诉讼清收 7.1强制收回及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比较? 7.2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与诉讼 7.3疫清对诉讼清收影响 7.4诉讼时效常见风险? 7.5如何确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7.6当抵押权遇见查封——最高额抵押权多担保的主债权确定事由的新变化《民法典》第423条的新变化解读 7.7代位权与诉讼 7.8撤销权与诉讼 7.9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新变化解读——538条至542条。 7.10电子合同、网贷中的诉讼实践问题 点击图片,进入报名 关注法询金融服务号>> 解锁更多更多线上好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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