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支付租金后对方一直不肯开发票,现在一次取得了前3年的发票,这发票还有用吗?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未取得合法发票,其成本费用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若其后取得发票可以进行专项申报补扣除,但最长不能超过5年。所以,贵公司取回之前3年的发票单据是有用的,可以对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专项更正申报,补扣除这部分费用。贵公司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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