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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要求:19大类固废为危险固废,13类为豁免!环境部对豁免危废有要求,及最新国标危废标志牌式...

 时间变成水 2020-09-24

一、危废定义

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特点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的一种或几种;需要按危险废物管理的。

二、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三、《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四、《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豁免环节,且满足豁免条件时,可按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五、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名单:

1、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收集和处理的废物。

2、医药废物:化学合成原料药和制剂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物、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剂、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3、生物药品制造和农药制造:各种废物。

4、木材行业:五氯酚和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产生的含该防腐剂的污泥和废弃木材残片。主要是含防腐剂的废水处理污泥和木材残片等,

5、废有机溶剂:

含卤素有机溶剂:四氯化碳、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三氯乙烯等。

有毒有机溶剂:苯、苯乙烯、丁醇、丙酮

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正己烷、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苯酚。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其他有机溶剂。

上述有机溶剂(易燃易爆有机溶剂除外)处理过程的废活性炭及其他吸附剂,高沸物和釜底残渣,废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和浮渣。

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主要为含氰化物废物。

7、含油废物:包括油泥、油脚、废弃钻井泥浆、含油污泥不含生化处理污泥)

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炼焦产生的各类焦油残渣

10、含苯类、氯类的化学残渣、重馏分

11、染料、涂料废物:含各类油墨废物

12、有机树脂类废物:

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

13、火药炸药行业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

14、感光材料废物

15、金属处理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槽液、槽渣

16、焚烧处理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认为病毒、病菌、细菌等被焚烧处理干净)

17、含金属羰(tang)基化合物质

18、含铬、铍、铜、锌、砷、硒、镉、锑、汞、铅、镍、铊废物

19、无机氟化物、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石棉、有机磷化物、有机氰化物、含酚、含醚废物。

危废豁免名单:

1、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3、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5、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7、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8、农药废弃包装物,村镇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废管理

10、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11、废弃电路板,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2、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13、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 和 GB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标志牌全新改版,标志内图案与老版稍有变化

危险废物标签牌,主要是用于粘贴和系挂于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外的标签

  危险废物分类标牌有爆炸、易燃、助燃、刺激性、有毒、有害腐蚀性、石棉,新版标志牌式样如下图。

  医疗废物标志牌,分为医疗废物暂存、处置场所警示标志,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警示标志,医疗废物转运车警示标志,请区别。

光看图片是不是难以理解?还不知道危险废物标签如何填写?没关系,这边举个例子您就懂了。

像常见的废酸废碱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它的危险类别就是刺激性,因为其酸性碱性的强弱,所以其可能会带有一定的腐蚀性,一些废溶剂如乙醇、甲苯,其危险类别就是易燃性。当然,对危险废物的成分判定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其产生的危险废物成分可能会比较复杂。

下面我们来看看不同的危险废物有哪些危险分类:

常见的不相容危险废物:

好了,言归正传,具体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过程中,让我们看看重点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1) 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填写上文字字体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为啥为黄色,小编知道!跟红绿灯一样嘛,起到提醒的作用);

(2) 危险废物标签应稳贴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清晰易读、清晰易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要谨记!;

(3) 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装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4) 危险废物标签填写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光看文字是不是还是记不住?看这里!我们以废有机溶剂实际操作下,手把手教你危废标签如何填写哦~

第一步,填写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名称;

第二步,根据实际的成分查找对应危废分类或者按最强的危险属性选择危险类别,此处我们的危废废物类别就定为有害性

第三步,完善相关信息。

  国家公布最新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图,适用于各危废产生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环境监测检测公司,危险废物运输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公司。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日前,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其中包括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是重点整治对象,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实施起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由此,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始了!

2020年4月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专门就《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会议中也提到,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是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危化品的风险防控的一个专项,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在危险废物的安全整治上,《三年行动计划》表明从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等几大方面进行。为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一是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尤其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将相关行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并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用严格的手段和严密的监管来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是处理危险废物的末端环节,同样也不容忽视。在这一方面上,《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强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同时对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引起重视,尤其是要加快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等的研发。

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也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这一意味着,在危险废物处理领域,接下来或许会制、修订一批相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规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危险废物治理的开展,促使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减量化,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第四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各有关单位: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完善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污染担责,细化了治理相关制度,并严格了法律责任。

为强化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对新《固废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标准的理解,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环保新形势下的挑战与机遇,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杭州召开“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会议有关事宜如下,诚邀贵单位派员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6-18日(16日报到)

地点:杭州

二、会议主题

新《固废法》下的危险废物产业挑战与机遇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会议内容

10月16日 注册报到

10:00-21:00

注册报到

10月17日上午

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题报告

09:00-12:00

-新《固废法》对危险废物产业的影响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名录修订与豁免管理

-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与数字化管理

-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规划思路)

10月17日下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一)

14:00-17:00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危险废物集约模块化新型填埋技术与实践

-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含矿物油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工业副产盐无害化与资源化新技术与实践

-抗生素菌渣能源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废催化剂中有价金属回收新技术与设备

-废活性炭的再生与高值利用技术与实践

-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17:00-18:00

对话:如何应对危废产业的红海危机?

10月18日上午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专题论坛(二)

09:00-12:0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解读

-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进展——以污泥飞灰制轻集料为例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电厂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钢铁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水煤浆气化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与案例

-疫情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与案例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10月18日下午

危险废物处置运营管理与项目路演专题论坛

14:00-18:00

-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经验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智慧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诊断与提质增效

-过热蒸汽碳化高COD危废渣盐及有机废弃物的产业化装置

-危废行业的高效脱硫技术与设备

-危废焚烧余热利用及烟气无害化综合治理解决方案

-含油污泥工业连续化综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环保产业园区招商项目

-优秀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路演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无忧固废网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固废资源化研究室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支持单位:昱源宁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为精准对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设备和项目信息,推广最佳可行技术、设备及其项目,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型企业技术推广难和资本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本次会议面向全行业征集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示范工程案例,以及相关技术或装备需求。请相关单位填写技术征集表或需求征集表,并发送至会务组邮箱。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工程案例以及需求信息经专家委员会筛选后汇编成册,面向参会代表发放。优秀案例还将在无忧固废网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详情咨询会务组。

3.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共设置20个左右的小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4.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会务组商洽。

七、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2800元/人(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10000元(含2个免费参会名额)。

C类(演讲报告):详情咨询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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