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5042字,阅读大约需要12分钟) 据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2019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15万所,比上年增加8052所,占全国比重36.13%;各类教育在校生5616.61万人,比上年增加238.40万人,增长4.43%。 其中:民办普通小学6228所,比上年增加49所,增长0.79%,在校生944.91万人,比上年增加60.33万人,增长6.82%; 民办初中5793所,比上年增加331所,增长6.06% ,在校生687.40万人,比上年增加51.10万人,增长8.03%; 民办普通高中3427所,比上年增加211所,增长6.56%,在校生359.68万人,比上年增加31.41万人,增长9.57%;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985所(不含技工学校数据),比上年减少8所,下降0.40%,在校生224.37万人,比上年增加14.67万人,增长6.99%。 查看历年数据,这一趋势延续了十余年,相对于公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在校生数增长较快,显示出更强的吸引力和发展活力,而公办学校的活力相对不足。激活公办学校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教育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美好教育的向往与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人们向往的美好教育是优质、公平、多样化的教育,而教育的现实状况是不平衡、不充分、过于单一且成本较高,效率较低。 公办学校能否在解决教育的数量与质量的矛盾、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三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是衡量公办学校是否有效激活的主要衡量标准。 公办学校与政府间的现有关系决定着激发公办学校活力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需要确立教育发展的整体平衡观,将公办学校作为实现教育平衡而又充分发展的教育供给主体之一,整体全面地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好政府与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权利与责任、投入与绩效等各方面关系。 政府要做好多主体参与发展教育的整体规划、规则制定和各方协调工作,同时给地方和各类教育主体及当事人放权,使当事人有当事权,履责者获收益,参与公共服务的各类学校地位平等,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公办学校应需而变,才能激发活力: 首先,要明确定位。公办学校在世界各国的基本定位都是履行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而不是要与其他某个学校一比高低。但现实中不少原来地方的重点或示范公立学校以及政府部门人员依然难以克制这样的冲动。 长远看,公立学校要坚守属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保底”职能,将教育底部做平做大做厚,将现有的类似树根状分布的底部公立学校优化为所有公立学校中至少80%以上的底线是平的,并且是质量、效率、多样性兼具。 这个“底”越厚实,就越有利于保障教育公平与社会稳定。全国教育发展不充分活力不足面积最大的部分,依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它们基本都是公办学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学校。 激活并改造提升它们是实现教育平衡与充分发展所必须攻克的难关,需要对薄弱校在管理、评价、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师质量、办学水平等方面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促进这些学校自主提升。 民办学校选择在城镇办比农村公立学校好的学校来吸引农村生源,政府只有在农村办不差于城镇的学校,才能吸引生源回流。为此,亟需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深度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实现城乡各类学校平衡发展。 其次,要减少管理主体的层级。学校属于不同行政层级必然产生不平衡,一些家长花巨资买学区房就是这种不平衡的后果,在短期不能彻底消除教育供给主体层级性的情况下,一定要把公办学校变得更加扁平作为长期目标,至少可以通过减少层级为激发活力实现平衡创造更合适的体制条件。 要减少县级以下学校管理的行政层级。我国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多年,基层学校管理的层级多是导致不均衡的体制性原因,也使得责权授受不直接,人、财、事的责、权、利不统一;学校自主权不足,学校的管理职权流失,难以依据学生当下的实际对学生的成长发展负责和采取有效措施。 必须减少学校管理的行政层级。改变现行“县局-乡镇中心校-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垂直式分包分管模式,彻底撤销中心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能。 无论学校大小,由县教育局在人事、财政经费、信息发布上直接与学校联系,依据以人为本的逻辑提升小规模学校的权位,将整个县域的学校管理更加扁平化,以学生为中心,将管理功能的重心下放到学校内部,对师生有效放权,让学校有更大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评价空间,成为一个职能相对完善的教学、管理、评价组织。 在转变职能的同时,简化县教育行政部门(含各科室、教育督导室、教育研究部门)与学校之间的业务工作流程,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承载信息传播功能,降低教育的行政成本。 再者,探索建立多方参与具有平衡性的教育治理体系,让社会参与激活公办学校。落实基层的简政放权,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扁平式的地方教育治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联动的格局,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同时,推广增值评价。评价是工作的驱动和导向,增值评价主要是对学生的成长度进行评价,而不是仅仅看学生几次考试的绝对分值,所以它能够大范围激发普通学校教师的积极性,激励教师在完成规定课程的同时满足学生多样性需求,从而提高公办学校对学生的包容性和吸引力。 增值评价是一种相对而言更加综合的评价,可以将义务教育巩固率、义务教育均衡、开齐开足课程等纳入考核范围。增值评价增加了教师的教学自主权、课程设置与教材选择权,减少命题对教学的影响,有利于教师充分发挥能动性。 公办学校的活力不足必然导致能力不足,若不能改变单一、粗放、呆板、封闭,质量相对偏低、效率相对较低、成本相对较高的状况,就难以避免生源逃离公办学校进入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要将压力变为动力,发挥良性生态中一员的作用,将确保每一个家门口都有优质的公办学校作为目标,担当起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应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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