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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则柯:强烈建议把拼音中的“ü”改为“v”

 Z处长 2020-09-25

王则柯:强烈建议把拼音中的“ü”改为“v”

我们关于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建议,完全是建设性的,目的是修改不协调的子系统,使汉语拼音方案这个大系统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从而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更加容易在整个华人世界得到认同。

一、汉语拼音方案的成功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决议说,应用汉语拼音方案为汉字注音来帮助识字和统一读音,对于改进学校语文教学,推广普通话,扫除文盲,都将起推动作用{1}。半个世纪的实践,完全证实了决议的上述预言。实践的进程甚至超出了人们先前的预想:在国外,中国人名地名的汉语字母拼法在法定地位的基础上迅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汉语拼音方案》已经成为外国人学习汉语朗读的主要工具;在国内,《中国大百科全书》、汉译《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等权威性辞书的条目,都采用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排列,学术专著的名词索引以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各方面的进展充分说明,半个世纪以前制定的《汉语拼音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科学的,有社会基础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二、方案并非无懈可击不可讨论

方案取得巨大成功,并不等于方案已完美无缺,没有改善的余地。方案的根本性成功也不等于方案决不可以讨论。现在,首先谈谈一些人坚持的方案的“不可讨论性”。

的确,方案自决议通过以来,就具有立法的性质。任何立法必须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这是文明社会的共识。但这并不是说已经立法的就不允许再提出任何讨论。宪法都可以根据变化了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行必要的讨论和(理应极其慎重的)修改,还有什么别的立法可以自称不容讨论呢?古今中外,不乏对已有的立法进行讨论、修改乃至废止的事例。美国1919年立法在全国范围禁酒,到1933年决议取消;香港1970年代曾实行夏时制,不久即因夏时制不适合低纬度地区而宣告中止。国内废止某项立法的记录也不少,1980年代中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实行的夏时制,几年以后即告“暂停”执行就是一例。语言文字方面而言,40年前通过的维吾尔族新文字,就在20多年前明令冻结。如果凡是带有立法性质的东西就不能讨论,就不许考虑修改,就必须信守不移,何来社会进步?古今中外的历史,特别是我们自己的历史,也都说明,带有立法性质的东西,并非就不可讨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本身已经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的任务。“决议”规定:“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不总结,不讨论,又怎么能够完成决议规定的“进一步完善”的任务呢?亿万人民半个世纪的社会实践,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总结、讨论和进一步完善方案的良好基础。我们应当积极而慎重地做好这个工作。这里我们有必要从概念上区分方案和关于方案的决议。应该指出,如果离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方案本身并不等于一项立法。只有上述决议,才是一项立法,只有上述决议,才使方案获得法定的地位。“决议”是明确规定了进一步完善《方案》的任务的,《方案》本身怎能不许讨论?

三、关于lv拼写“吕”和nv拼写“女”的建议

汉语拼音方案有一个特别别扭的地方,是创造了通用字母u上面加两个点的拼音字母ü。的确,ü是汉语特有的韵母,问题是在拼写的时候如何尽量减少别扭字母ü的使用,使得流行的字母键盘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就可以直接用于汉语拼音输入的中文写作。

应该说,汉语拼音方案当初的制订者们原来就已经意识到ü在字母系列中显得十分别扭,他们原来就在减少ü的使用方面做了很大努力。这是必须肯定的。例如当初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就规定:“ü行的韵母,前面没有声母的时候,写成:yu(迂),yue (约),yuan(冤),yun(晕);ü上两点省略。”这个规定已经在实际使用中减少了大部分别扭字母ü的使用。

不过,当时仍然规定:“ü行的韵母……跟声母l,n拼的时候,仍然写成lü(吕),nü(女)。”

现在看来,我们可以做得更加彻底一些,那就是规定允许以lv拼写“吕”字的发音和以nv拼写“女”字的发音。

这不是本文作者个人的首创。事实上,不管汉语拼音方案怎么规定,电脑中文写作的各种拼音输入法,早就已经这样做了。如果汉语拼音方案把关于ü行的韵母跟声母l,n拼写的规定按照中文拼音输入法已经做的那样改过来,允许以lv拼写“吕”字的发音和以nv拼写“女”字的发音,就好像把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改为直接借用英文字母的称呼一样,会是顺应民意的又一个进步。

这里有必要指出,汉语拼音方案原来规定,字母“v只用来拼写外来语、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实在是太“浪费”了!正正经经这么一个字母如此“大材小用”,却要新造别扭的字母ü,真是何苦来哉。我们不知道汉语拼音方案当初的制定者的苦心考虑。无论如何,现在至少时过境迁,汉语拼音方案也应该与时俱进,反映亿万人们半个世纪实践的伟大创造了。

借用英文字母名称,还能够免除亿万小学生中学生再记忆一套字母名称所带来的负担和所造成的混淆。允许以lv拼写“吕”字的发音和以nv拼写“女”字的发音,也是顺应民意的体现。种种好处,可以说功德无量。作为建议人,我们深信,或迟或早,两项建议都势在必行。所以,我们建议以lv拼写“吕”字的发音和以nv拼写“女”字的发音。

四、一个不协调的子系统

方案作为一个大系统,包含若干个小系统。大系统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子系统一定已经和整个大系统协调。方案中有一个很不协调的子系统,那就是关于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规定。在方案主体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半个世纪以来方案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却从来没有被我国社会规模接受。事实上,人们越来越绕着它走。

如果你不是正在教汉语拼音方案的老师和正在学汉语拼音方案的学生,请问你如何念“QE-16型自行车”?你一定念“[克优]依16型”(这里[克优]表示克和优的合音),而不会是“丘鹅16型”。同样,一般人总是把“C-260型车床”念成“西260型”,而不是“策260型”。即使是在过去用心学过汉语拼音方案包括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人,现在多半也把这些“丘、鹅、策”之类的“汉语字母名称”忘了,迳依英文字母名称去念。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播音员是最讲究正确朗读的人,但是他们也把WXD-02型卫星地面站念成“达不溜爱克斯滴02型”,把LM-3A型雷达模拟器念成“LM3诶型”,倘若依据方案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却是应该念成“蛙希爹02型”和“LM3啊型”的。注意,这里面列举的Q,E,C,W,X,D,L,M,A不是英文字母,而是道地的汉语拼音字母,其中Q,C,W,X,D,L,M分别是轻(便)、车(床)、卫、星、地(面站)、雷(达)、模(拟)的汉语拼音的头一个字母,E,A是表示产品系列的汉语拼音字母。

责怪我们的人民和我们的播音员不肯好好学习汉语拼音方案?这样做当然最简单。但是,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自己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方案本身是否有什么不协调之处呢?要知道,只要你在过去汉语拼音方案学得很好,但现在已经工作或者已经进入大学学习的对象中进行客观的抽样调查,一定会得到上面那样的结果,即绝大多数人都迳直用英文字母名称来朗读和称呼汉语拼音字母。亿万人民近半个世纪的社会实践,有一切理由要求我们进行实事求是的思考,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半个世纪以来,就整体而言,我国社会一直拒绝认可汉语拼音方案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这就是事实。现实暴露了字母名称规定这一子系统相对于汉语拼音方案主体的尖锐的不协调性。

五、借用英文字母名称的建议

近半个世纪的社会实践,应该足以对一项规定提供必要的思考。与方案主体表现出强大生命力的情况相反,方案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一直没有得到社会的规模接受。这个事实说明,原来的规定缺乏起码的社会基础。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关于语言的一项规定如果缺乏社会基础,那么它的科学性也就失去了依据。

王力教授曾经深刻地指出:“语言自身有它的约束性。全社会都这样说,你就不得不这样说。这种社会约束性就是天然的规范。”{2}

我们建议,按照约定俗成因势利导的原则,总结社会实践的经验,借用英文字母名称称呼汉语拼音字母。如果经过慎重的讨论,从立法的意义上作出这样的规定,一定会迅速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如果这样做,看起来“退”了一步,实际上进了好几步。子系统的这一修改,改善了大系统的协调性,进一步提高了汉语拼音方案的科学性,一定会使方案在整体上更受欢迎,在整体上具有更坚实的社会基础。

六、关于音名联系和民族感情

上述建议的可行性是不成问题的。正如前面所述,目前在方案不许人们这样念的时候,人们已经不约而同迳自这样念了。如果就这样约定俗成因势利导规定下来,还愁没有足够的可行性?

可能有人认为,汉语拼音方案原来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照顾了音名联系的要求,借用英文字母的名称就会失去这个优点。其实,音名联系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优点。拼音是从外国学来的。在英语中,H、W等字母的名称,与它们在单词中的发音就没有多少联系,但这并不妨碍英语成为世界上流行地域最广的语言。为什么我们宁肯冒可行性和认同性的巨大牺牲,而拘泥于不仅难以做到而且不值得费力的音名联系呢?

可能有人耽心,借用英文字母名称称呼汉语拼音字母,会伤害我国人民的民族感情。的确,50年前周有光教授的一段话,是制定方案时关于字母名称的重要考虑。周有光教授说:“如果不另定适合于汉语的国际化字母名称,就等于承认借用英文字母的名称,但这是不合理的。”{3}不能借用,被认为是当然的、先决的体现民族精神的原则。

有趣的是,当年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的过程中,还有过更重要的争论,那就是用拉丁字母还是用汉字式字母。一些人坚持汉字式字母才符合我们的民族感情,借用拉丁字母就有西化的嫌疑。当时,周有光教授在上引的同一篇总结性文章中指出:

用汉字的国家要求采用汉字式字母,这是极其自然的趋势。……我们终于放弃汉字式字母而采用拉丁字母的基本原因,还得到历史影响中间去找。……一百多年来我们系统地吸收西洋文化,……,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面,字母的国际性就逐渐增加重量,而字母的民族形式就逐渐处于次要的地位。有40年历史的注音字母没有引起我们强烈的民族感情,新创的汉字式字母更加不容易使大家看作是自己的民族形式而加以热爱。拉丁字母在世界上通用最广,在中国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因此它终于成为汉语的拼音字母,结束了字母形式的长期争论。

虽然“加以热爱”的说法有点别扭,但是只要把上面这段话中的“字母”改成“字母名称”,完全可以用它来回答关于借用英文字母名称而引起的对合理性或民族化的疑问。英文在世界上流行地域最广,英文字母名称在我国受过普通教育的人群中比较根深蒂固。当初否决了“极其自然”的汉字式字母,功劳很大,对此历史已经作出证明。可惜的是,当初没有否决很不自然的新造字母名称,使它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处于不尴不尬的境地。它一点也不能“被大家看作是自己的民族形式”,至于“加以热爱”,则更是无从谈起。

七、这些是建设性的建议

前面谈了没有什么规定或立法可以自称不许讨论,举了讨论和废止若干立法的例子。必须指出的是,和上面列举的极端例子不同,我们关于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建议,完全是建设性的,目的是修改不协调的子系统,使汉语拼音方案这个大系统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从而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更加容易首先在整个华人世界得到认同。大家知道,汉语拼音方案自立法通过以来,在华人世界中是有不同意见的。我们高兴地看到,由于方案主体的制定还算相当科学,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方案的主体不仅在国内业已生根,而且在外部世界也逐渐取得深刻的认同。这个局面来之不易。但是在这一进程中,方案关于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规定实际上一直表现为一种消极的力量,普遍令人感觉别扭。我们作为50年前制定的《汉语拼音方案》的受惠者,正是出于对方案主体的深厚感情,痛觉方案关于字母名称的规定从来不被我国社会规模接受、而且成为外部世界一些人批评方案整体的理由的事实,为了改变这种不协调的局面才提出上述的建议。我们的建议限于字母名称,限于以lv拼写“吕”字的发音和以nv拼写“女”字的发音,丝毫不涉及方案的主体。名,非本也。采纳上述建议,必会使方案的整体更臻完美。

王力教授说得好:“语言是稳固的,同时又是发展的,这是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辩证看法。一口咬定语言的稳定性,否定了它的发展,当然是错误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语言也不能例外。”{4}语言是这样,文字是这样,关于语言文字的规定或立法当然也只能是这样。

我们赞成立法的稳定性。这可以从程序等方面的适当规定得到保证。但是稳定性不等于不可讨论,特别是不等于不许进一步改善。亿万人民数以十年计的社会实践迟早总应该得到反映。我们并不奢望大家很快就会同意本文的建议,但是我们相信大家都会同意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期待着指教和批评。

附记:本文的大部分内容是与爱妻梁美灵长期讨论的结果。可惜现在只能由我一个人署名了。

【注释】

{1}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人民日报》,1958年2月12日。

{2}王力:“论汉语规范化”,《人民日报》,1955年10月12日。

{3}周有光:“汉语拼音方案的争论问题及其圆满解决”,《中国语文》,1958年4月号。

{4}王力:“论汉语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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