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冒然进行浮针套针治疗被害人下肢瘫痪,导致疼痛诱发下心脏病发作死亡】 【基本案情】2016年8月起,被告人李某惠、陶某珍承接x百草堂,在没有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拔火罐、外敷药膏治疗鼻炎等诊疗活动。 2016年12月10日20时许,被告人陈某群受李某惠的邀请,来到x百草堂交流浮针、套针技术。此时,被害人袁某(1946年出生)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x百草堂治疗下肢瘫痪,陈某群在未详细评估、检查被害人的病情的情况下,冒然对被害人的下肢进行浮针、套针治疗,陶某珍也从中拨弄针头,加剧被害人的疼痛。 其中,陶某珍收取200元治疗费。治疗完毕后,袁某出现胸闷气短,经家属送院抢救无效,于次日11时死亡。 【鉴定意见】经核实,陈某群、陶某珍、李某惠某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经鉴定,死者袁某系因生前自身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及间质大量脂肪组织浸润)在外界因素(疼痛刺激等)诱发下急性发作致心脏功能衰竭而死亡。 【庭审意见】被告人陈某群、陶某珍、李某惠无视国家法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本案的损害结果属多因一果,其中根本原因是被害人的自身疾病所致,被告人的治疗行为仅属诱因,即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群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李某惠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陶某珍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作者说明】本文为真实司法裁判案例,仅供学习交流。#以案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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