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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圣弃智辩

 猪王小屋 2020-09-25

(此文受通行对老子理解的影响,并未完全跳出其困囿。其文义与《道德经十九章注》有很大差异。然其思辨对我后注道德经有很大的好处。)

绝圣弃智语出《道德经》十九章,其文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今之译文为:“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遂成通论,无人置喙,而我复疑之。盖观《庄子》之书,老子孔子几次论道,明显的老子并不反对圣智仁义,惟以此为道之末,器用罢了。黄老之道无为自然,以和为本,若有绝弃之偏情,是干天和也。故涵泳数载,观于礼乐而游于术数,史海钩沈而医易探赜,上学先秦而下研汉晋,一夕有悟,遂为之辩。

昔上帝变乱语言而通天不成。老子距今千载,言语多有变乱,故解读老子亦需要还原古意。

其先论圣。古有圣,篆书作,亦有聖,篆书作。今两者通简为圣而不别,故惑多也。《尚书·洪范》云:“睿作聖。”此即聖人之聖也。而圣,《说文》汝潁间谓致力于地曰圣。《扬子·方言》云:“圣圣,致力无余功貌。”孟子云:“圣譬则力也。”老子南人,故此言圣,当是此圣。致全力而欲求全功,刻意之谓也。儒者揭举仁义,墨者奔走泛爱,皆刻意也。故绝圣者,绝刻意之心也。老子批评孔子“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此之谓也。再论智。今人读古书,一见知,第一反应就是智,以知智通也。然鲜有见智而谓知者。其实《帛书》甲乙本皆作知。《礼记·乐记》云:“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知者,欲也。有欲则有私意。姚鼐云:“知,私意。”因此弃智即弃私己之意也。绝圣弃智即绝刻意之心,弃私己之意也。《庄子·刻意》云:“去知与故,遁天之理。”其故,使为之也,亦心存刻意。此言便得于此也。

再论民利百倍。利者,宜也。倍者,反也。《礼记·缁衣》曰:“信以结之,则民不倍。”信结则和,和则民宜。故百倍就是不倍。老子南人楚音,读不若百也。民利百倍者,民宜而不悖其道也。言百倍之利者,欲利结其心,岂黄老真意?

再论绝仁弃义。仁者,亲也。义者,《说文》云:“己之威仪也。”亲亲则有疏人之意,威仪则有涯岸之容,皆非和人之态,故需绝弃。绝仁弃义者,非绝弃仁义,乃绝弃疏人之意、涯岸之容罢。如此,父子和,此慈孝自生也,故言,民复慈孝。而刻意仁义者皆有不和之态,以己是而人非,谆谆欲诲人也。故绝仁弃义亦可谓弃绝刻意之仁义也,然却对下句“民复慈孝”意不连属。

再论绝巧弃利。巧者,伪也。诗云:“巧言如簧,顏之厚矣。”伪者不素也。利者,自视其宜,亦私利也。《礼记·坊记》云:“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有私利则多欲。而盗贼亦非盗贼也,盗亦贼,皆窃也。老子言士成绮云:“边竟有人焉,其名为窃。”此之谓。窃者,私也。盗贼无有,即无私意扰心。此道者藏机之言也。

因此,“为文不足”之文不能曲解为巧饰。当指前三句话之文义不足以表达道意。属者,注也。《仪礼·士昏礼》云:“酌元酒三属于尊。”令者告戒。故此告戒之语有所注云:“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至于“绝学无忧”,旧通行本在下章之首,而文义似不连属。《帛书》出,而甲乙本皆不分章,此文上承“少私寡欲”下接“唯与阿”,中间无明显章界。《文子》引之在“绝圣弃智”上,疑此方是古本之真也。今世皆强调学习之重要性,故老子此言颇令人有惑,亦受现代理念诟病之由。然学,篆作學,本作斆,斆即教。《增韻》云:“受教传业曰学。”此受者,授也。故学的本意是教也。此言教者,便是以己是而人非,谆谆欲诲人也,刻意之情也,故绝之以和也,而和者无忧。因此,绝学者,非不欲学习也,乃欲绝刻意诲人之情也。以此而言,“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连属成句为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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