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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侵权侵权!这个行业正在把原创作者,逼成“维权斗士”!

 网视互联 2020-09-25


在音乐圈和网文圈,以前是无处不在的盗版,现在是明目张胆的侵权,正在侵蚀着所有原创作者。

最近,李志准备起诉《明日之子》,要求赔偿300万,原因是未经授权两次翻唱李志歌曲。目前,腾讯已经承认侵权,但均未对其做出正式道歉,同时不认可赔付金额。

但奇怪的是,像李志这样的维权事件越来越多,但侵权事件也似乎并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迹象。

“先上车,后补票”,就等你来打官司!

获得一首歌曲的授权,基本步骤为:1、确认歌曲所属权,找到权利人;2、明确使用细节,如在什么节目里由谁演唱,演唱几遍,播放渠道有哪些等;3、权利人同意后与节目组协商好报价;4、最后签订授权协议。

但因为侵权成本实在太低,很少有节目会主动去取得歌曲授权,几乎都是“先上车,后补票”,歌曲随便用,版权方找过来再说。

这样的版权方一般是词、曲作者,很多都已经是成名艺人。

如果版权方没找来,那歌曲不用白不用,用了还想用;万一版权方找来呢,也没啥大不了的,说明那时候节目已经火了,赔点钱,还能继续制造一波话题,吸引更多流量!

万一遇到硬茬子,沟通不成,节目组也不慌,有本事你起诉啊,法律说我赔多少我就赔多少。

首歌只赔几千块,打一场官司得倒贴!

遇到好一点的节目组,还会主动沟通侵权和赔偿问题,遇到流氓节目组,就一句话:有本事你去起诉啊!

侵权的节目组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是因为诉讼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但最终获得的赔偿却少得可怜。

当年李志起诉酷狗,官司打了整整2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是按照李志在微博晒出的“维权经济账”显示,最后胜诉的李志只获得了28200元赔偿,李志还倒贴了1616元。

有理反倒吃亏,被侵权者打一场官司却需要倒贴,这就是国内音乐维权的尴尬现状。

维权事件越多,侵权事件越盛,这个行业里一些无耻的抄袭者,正在把原创作者,逼成“维权斗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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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记者、产业记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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