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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电总局要求更换新《许可证》,涉及18728家影视公司

 网视互联 2020-09-25

所有影视公司请注意,广电总局正在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统一换发工作,2019年2月15日前必须填报网上换证申请。

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证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广电总局要求“换证”,

涉及18728家影视公司

众所周知,不管是拍网络大电影、网剧,还是传统电视剧,都必须要有一个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而《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两年,每年广电总局都会对各持证机构的业绩进行审核,注意,是每年都会审核,而今年的审核和换证工作已经开始。审核不合格的机构将不予换证,并撤销其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2019年2月15日前,所有申请换证的制作机构需自行登录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engwu.),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选择“制作机构业务”“换证申请上报”“新建换证申请”,如实申报相关内容。

注意:新增用户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由其所属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开通账户,自行设置密码。已注册用户仍使用原有账户名称和登录密码。

网络大电影(ID:wxs360)了解到,2018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经营许可证》合格机构一共有18728家,此次换证几乎涉及所有影视公司。

“换证”需要进行业绩审核,不合格的机构将无法换证。

年度审核”改成了“按月填报”,

忘记申报将可能被定为“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开始,广电总局将“年度审核”改为了“按月填报”!所以制作机构须按月填报业绩,年终系统自动生成年度业绩报告。

之前有1835家机构《许可证》审核不合格,其中还有不少业内知名公司,比如慈文影视、海润影业、中文视讯、喜多瑞影视、中南影业、江苏光线传媒……

这里面有些机构是因为涉及违规影片,也有些小公司可能全年无节目制作经营业绩,但有很大一部分机构是根本忘记还有这么一回事,逾期没有参加业绩审核!

错过申报日期将可能被定为“不合格”,尤其连续两年没有进行制作经营活动,或者连续两年没有进行业绩申报,小心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违规公司将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存在以下9种情况,

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广电总局明确规定,信息缺失的机构,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在补全信息的情况下,存在以下9种情况的持证机构,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送境外参加展示展映活动;

(6)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对于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持证机构,不做制作经营业绩要求);

(7)违反60号文件相关规定,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等;

(8)违反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按照以上条款,含有境外资金或人员的、存在税务问题的、参与收视率造假的、租借《许可证》的,都将不予换发新许可证。各制作机构须在《经营情况与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说明,是否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是否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

同时还规定,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将不予换证,不过对于发证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持证机构,不做制作经营业绩要求。

最后再次提醒,2月15日前务必填报网上换证申请。最终换证结果,广电总局将于2019年4月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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