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公安部长罗瑞卿到广州出差时,遇到邓发的遗孀陈慧清女士。她的13岁的女儿邓金纳,刚从苏联回来。她拜托罗瑞卿把金纳带到北京抚养上学;因为金纳在北方生活时间长了,不能适应南方多雨潮湿的气候。 因为金纳是邓发烈士的女儿,罗瑞卿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过后他才想到,自己已经有6个子女了,再多一个金纳,确实会增加不少麻烦。这是一件大事,应该和妻子商量一下。于是,他给妻子写了一封信,做了一些解释。 这样,他就把小金纳领回家,精心教育抚养,一直到她上大学时才搬出罗家。 实际上,罗瑞卿和邓发并没有特别的交情。只是邓发当年任中央政治保卫局局长时,罗任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他们是上下级关系,没有过多的交往。 罗觉得既然是烈士的妻子提出了请求,金纳是烈士的后代,自己不能拒绝,有责任关心帮助金纳的健康成长。 父母对子女的成长,付出的时间、精力和心血,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计算的。因为不是亲生女儿,对金纳的教育,太严不行,太松也不好。这个度如何把握,让罗夫人郝治平颇感为难,真的费尽了心血,只恐怕辜负了金纳妈妈的托付。所以,当上世纪80年代,金纳历尽艰辛从越南回到祖国时,她怀着深深的感恩之心,发表了一篇《我的罗瑞卿爸爸和郝治平妈妈》的文章,深情地回忆了当年在罗家度过的温馨时光。 一滴水能反映太阳的光辉,一个细节,也能反映一个人的精神面貌。从抚养烈士后代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罗瑞卿、郝治平夫妇不愧是大写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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