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我的长篇小说写了40多万字了,故事已经写到最高潮了。我知道,高潮过后便是一点点收尾。有一些文友问我怎么能做到每天坚持写5000字的小说,其实我想说,从我写小说开始,我就是一个喜欢把情节交给人物的作者! 当然,我在写长篇之前,一定会设置好整个故事的架构和比较大的一些情节点。至于其余的情节和细节,我都是交给人物自己的。 我十分认同一个作家的说法——“如果我已经完全知道这个人物是怎么样的,那我就没有兴趣写了。”我觉得写作,尤其是写长篇小说,它是一种探索的过程,就像你去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旅游,就算你做好了再详尽的攻略,你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遇到多少风景,你只有自己去亲身经历过,才能看到那些壮丽的风景! 对我来说,写小说也是这样的。不写到最后,我不知道我的人物会做出什么事情。对我来说,每天天马行空的写小说,就是一件特别让我放松的事情。这个故事,写了有几个月了,慢慢发现,我似乎也成为了这个故事里的其中一个人。 无我,也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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