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的迅猛扩展,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已成为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主要工具,基本上取代了火车和钢瓶运输,并不断地向装量大型化、运输长途化发展。目前,液化气槽车最大装量达28.5吨,运输横跨南北东西,这些大型槽车成为移动的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引发泄漏,液化气极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短时间内大量泄漏还会形成庞大蒸汽云,遇静电或堵漏产生的火花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加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安全管理,采取预防措施是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以下从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技术管理、使用管理、装卸管理、行驶安全、应急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技术管理 运输单位应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槽车的技术管理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执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槽车处于良好的状态,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安全管理规定,经验收后的槽车,须喷上所规定的标志。 (2)做好槽车技术资料的验收、整理和保管工作。 (3)负责槽车的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年度检查和定期检查。 (4)负责办理槽车的使用登记手续及转让、报废手续。 (5)负责督促槽车的日常检修及安全装置的定压定检工作。 (6)负责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安装、悬挂标志。 二、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使用管理 (1)做好槽车的日常检修,保证槽车的安全运行。 (2)罐体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及紧急切断装置。 (3)安全阀的定压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定压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18~19.8kg/cm²,关闭压力为开启压力的0.8倍,定压后应由定压人员进行铅封,并出示合格证明。 (4)连接罐体的压力表,其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最大刻度为25~40 kg/cm²,压力表应每半年检验一次。 (5)液面计应使槽车的充装容积不大于总容积的85%。 (6)槽车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链上端应与槽体或管道相连,下端触地,槽车进入装卸罐区,其接地链应该提起。 (7)槽车至少应备2只8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8)槽车排气管出口处必须带有消火装置。 (9)每天出车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各种阀门、管道入孔、接地链和灭火器等)性能是否正常或有无泄漏和损伤等,凡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10)应保持槽车清洁和标志完好。 (11)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以下知识: ①.液化石油气的特性。 ②.交通安全知识和本标准。 ③.槽车的技术性能及发生事故处理办法。 ④.车上灭火及紧急关闭装置的使用办法。 三、 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装卸管理 (1)参照《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0026-2020)执行。 (2)装车前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准装车。检查项目有: ①.槽车的漆色、标志或所装介质是不是液化石油气。 ②.槽车的防火装置、安全装置及附件是否齐全适用。 ③.槽车的检修日期是否合乎要求。 ④.槽车的槽体检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⑤.充装介质是否与标志相符,有没有余压或置换(含氧量不大于0.3%)。 ⑥.有无当地监管部门发给的槽车使用证明。 ⑦.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是否牢固。 ⑧.司机和押运员有无证件。 (3)槽车装卸车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槽车应按指定位置熄火停车15min后,再作业。 ②.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③.作业前应接好导静电地线,管道法兰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所有螺栓必须上紧、把牢),并应尽量排尽空气。 ④.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及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在场配合机泵、储罐操作人员共同做好装卸操作工作,同时应注意罐车的稳固情况和管路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⑤.槽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容积的85%,有超装情况应立即处理。 ⑥.槽车进厂(公司)后,应及时卸车,罐车卸车后的余压应不低于0.1MPa,且罐内余液量应不少于最大充装量的5%。 ⑦.司机必须检查罐车装卸操作箱内阀门已关好,且所有与罐车连接件彻底分离且静置5min后,方可驶离卸车台。 ⑧.槽车不准当储罐使用,不得直接充瓶,重车不准入库。 ⑨.发生雷电或暴风雨,附近有火灾,有漏气现象,液位异常等不安全情况应停止装卸作业。 ⑩.如果因泄漏液化石油气发生火灾,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切断液化石油气气源,用灭火器扑火,用消防水冷却罐车和储罐,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 槽车营运过程应遵守的行驶安全 (1)出车前由驾驶员和押运员对槽车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出车。 (2)槽车的行驶路线、时间和车速应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 (3)槽车不准拖带挂车,不准携带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槽车禁止闲人搭车,车上禁止吸烟。 (5)遵守交通法,通过隧道,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6)行驶途中,应注意检查。当压力接近工作压力18kg/cm2时,应采用淋水或遮光的方法降温。 (7)槽车中途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槽车不得停在人多,附近有明火及重要建筑物的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 好,防止暴晒。 ②.停车时,两人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③.中途修车,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更不准有明火作业。 ④.中途停车6小时以上,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停放在指定安全地点。 ⑤.在市内停车不准超过1小时。 五、 槽车异常状态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槽车发生大量漏气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一般不得启动车辆,切断一切火源,同时立即向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报警,设立500m以上警戒区,断绝交通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 (2)槽车因漏气而起火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和灭火,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将车辆移到不危害周围安全的地方,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和加强对罐体的冷却降温。 (3)液化气一旦发生泄漏,现场处置人员必须要提高警惕,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封锁周围路段,防止无关人员接近,之后再展开救援行动。 随着液化石油气的普及,液化气槽车的安全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易燃易爆的液化气,一旦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应急处置难度很大,所以加强源头管理、过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同时需要涉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对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尽职履职,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唯有多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方可避免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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