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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川太行历史 日寇晋城暴行(毒气罪证)

 棣华堂 2020-09-29

日寇晋城暴行

日寇晋城暴行——毒气罪证

王晋川  

抗日战争期间,日寇在中国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其中施放毒气就是日寇违反国际法规定、对中国军民实施的极为残暴的罪行之一。以下是笔者搜集到的日寇在晋城犯下的部分毒气罪行资料,这些毒气罪行虽只是日寇晋城罪行的冰山一角,但日本侵略者的豺狼本性却暴露无遗。

1、日寇在陵川、壶关交界的常行村对八路军抗日军民施放毒气弹

据侵华日军战犯村山隼人19541231的笔供和认罪书及当地百姓王秋发195466日控诉书记载,1944年春天,日军第14旅团246大队一中队陵川分遣队队长村山隼人率日军30名、剿共军500人、保安队100余人,向陵川平城镇及陵川、壶关交界一带追击、讨伐抗日的八路军,在平城镇北6公里的今壶关县常行村树林中,发现了抗日军民用来藏武器、弹药、粮食及人员的窑洞,日军试图进入窑洞,遭到枪弹射击,村山隼人和佐藤中尉商议后,先用水灌和烧谷草烟熏,没有结果,于是命令投入2个喷嚏性瓦斯(毒气弹的一种),窑洞内20余名居民和民兵受到伤害,其中张小孩等5人被呛死。

2、日寇在陵川南沟村对抗日国军施放毒气弹

据侵华日军战犯住冈义一1955516笔供19427月,日军独立混成第4旅团12大队在陵川县西南部山区扫荡抗日的国军,在南沟村西边高地与约1个团的国军发生战斗,日寇旅团山炮队以瓦斯弹(催泪性、喷嚏性)对国军进行炮击,日军指挥官住冈义一指挥小队对因中瓦斯毒而失去战斗力的抗日国军小部队进行攻击,射杀约40名,俘虏约20名。

3、日寇在阳城“町店浴血战”中对八路军344旅施放毒气弹。

“町店浴血战”是19387月,以344旅为主力的八路军等部在阳城西北的町店、义城一带对日寇发起的一场伏击战,日寇在仓促之中遭到八路军的英勇伏击,伤亡很大,但残忍的日寇不甘心失败,在战斗中施放了不少毒气弹,对八路军杀伤很大。

朱德、彭德怀在战后的1938723日致阎锡山、卫立煌的中称“……徐海东旅在阳城西北之町店义城战斗,伤亡约500余人,前已具报。该批伤员近日运回后方,惟重伤甚多,殊难医治。考其原因,多为敌之达姆弹射害所致。查达姆弹久为国际公法所禁用,日寇毒辣,惨用毒弹,请向外广为披露,更多揭发日寇之惨无人道之行为”

41939年,日寇在阳城西的董封战役中,对国军1485师施放毒气弹。

阳城地区曾是国军中条山游击抗战根据地的东部防区要塞,中条山战役最高指挥官卫立煌一度把自己的起家部队、装备精良的中央军第14军布防在阳城董封等地,国军

部队与日寇在阳城董封进行过多次激烈的争夺战和阻击战,给日寇以顽强打击并予以重大杀伤。

日寇在1939年与国军1485师在董封发生的激战中,施放大量糜烂性瓦斯弹,对85师杀伤很大。从193985八路军参谋长左权致各兵团的电报内容中便可窥一斑,“……八五师此次晋南董封(阳城西)役,敌使用糜烂性瓦斯,中毒者全身起核桃大的白水泡,破后即出脓、腐烂,等情。”

5、日军在阳城苏村对平民施放毒气弹

1941524日上午12时,日寇在阳城苏村村口施放毒气,瓦斯弹落在陈家院门口,当时中毒人数在500人以上,以一、二、六闾为最多,李小密等为最重,后经中医用豆汤、姜水等疗治始愈。

6、日军在沁水西山对平民施放毒气弹

194079日上午8时左右,驻沁水县城的日军第41师团有冈部5名日军,由汉奸便衣队领路,携着毒气弹、防毒面具等武器,杀气腾腾闯入了沁水县城东南约20华里的西山村。日军把80余名逃难群众封锁在一个大院里,自己戴上防毒面具,然后在院子里投放了两枚毒气弹,窒息性的毒气充满了大院的各个房间,呛得人们透不过气来,受不住毒气熏呛的群众有逃生者一律遭到刺杀……,最终整个大院里被日寇毒死、烧死、刺死的共80余人。

7、日军在晋城对攻城的国军27军发射毒气弹。

笔者曾于2012年走访了晋城城区郝匠村生于1923年的聂元正老人,聂元正老人讲述:郝匠村距晋城县城5里路,国军27军曾以该村为阵地向盘踞在晋城县城的日军发动两次大的进攻,其中有一次是在阴历八月十五前,当时27军的攻城口号是“赶走日寇、进城过中秋”。

当时27军驻扎在陵川,是黑夜偷偷摸到晋城县城附近的,弹药运到郝匠村的一块大苇地里,是叫老百姓帮忙搬弹药时,老百姓才知道国军要攻城。攻城战役打了三天,战斗异常激烈,郝匠村的村民都能听到27军和日军拼刺刀的咔咔声,守城的日军有点顶不住了,向国军阵地施放臭弹(老百姓对毒气弹的俗称),27军为避免毒气弹的过大伤害,被迫撤退,攻城遂告失败。其中有毒气弹落到郝匠村一个大院子里,一家9口人全中毒而死。

有两点需要特别说明,

一、日寇在晋城地区施放毒气的罪行远不止这些,笔者搜集到的只是一小部分;

二、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侵华战争中,在各地战场不断地使用毒气武器明目张胆地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协定的非人道行为。

1937年,日本已经签署、批准了大部分海牙公约体系,受到海牙公约体系约束的国家。在海牙公约体系中,明确禁止在武装冲中使用有毒武器,禁止使用化学武器。除此之外,1907年的海牙公约体系陆战法规和管理公约里明确规定战时保护平民,平民的生命不得侵犯;不得杀害战俘。

日寇以毒气、毒物残害屠杀我广大中国军民的滔天罪行,我们应永远铭记,时刻警醒。当然,这不是为了记住仇恨,而是要警惕战争威胁、追求人类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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