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拼音】:bù píng zé míng 【释义】: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 【出处】: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典故】 “不平则鸣”出自韩愈所作《送孟东野序》,其原文如下: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中心句在“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这后半段。韩愈说“人唱歌是为了寄托情死,人们哭泣是为寄托情怀,凡是从口中发出而成为声音的,都是因为其感觉到了不平!”这里的不平,可以作两种解释,一种是不公平,一种是不平静。 原文前半段的“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等所体现的是第二种,不平静则鸣。而结合到这篇文章是写给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的孟郊的,也体现了第一种,不公平则鸣。 而这里的“鸣”,除了唱歌,和哭泣,我们还可以用其他的方式“鸣”。毕竟人们所发出的声音是短暂且微弱的,而可以寰球共享并流传千古的“鸣”只有一种,那就是像韩愈那样,写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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