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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在船期间的船引责任与安全

 踏雪无痕zmbk92 2020-10-03

在船舶进出港口期间,船舶搁浅触礁、擦碰码头岸吊、船舶碰撞甚至与抛锚船碰撞等事故时有发生,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船舶损坏、货物灭失给环境安全、船舶营运和船东信誉带来不可估量的损伤,尤其在目前全球新冠病毒疫情肆虐、国际货物运输市场低迷期间,其事故可能引起退租、退船、船期延误的后果对船东更是雪上加霜,甚至破产。因此,船舶进出港时驾驶当班人员及船长、引水责任重大,驾驶台资源利用、信息交流、程序操作都很是关键。

引水员作为船舶作业港口派出的人员,其对当地的水文气象、交运法规、航泊限制、码头条件等可能相对比较熟悉,但对所引领船舶的操纵性能、舵工航向控制能力、车令发出与所需转速间的延时、设备工况及应急启动与准备所需时长等却并不比船长和驾驶员熟悉。

靠离港前,二副根据有关参考资料作好包括引航站与泊位间航线部分的航行计划,在海图上用显著颜色标明碍航物、助航物、定位参照物、涨落潮时间、海(河)流流速、紧急抛锚地点、有关联系报告点、呼叫台站、频率、方式等等所有对船舶安全航行有价值的信息,让值班人员能够迅速获得相关信息。驾驶员特别是三副要研究航行计划,了解基本航道情况,提前对引水员在船期间的航线心中有数。上述参考资料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航行指南、港口指南、无线电信号表、灯标表、潮汐表,航行警告、气象信息以及代理提供的港章规定、特殊规定、更新信息、码头和引水要求等。每次的航行情况都不尽相同,引航船舶的航行计划需要被看待成为一个动态进程,能够根据港口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更新。大副应根据港口水深要求及潮汐情况调整好船舶吃水、吃水差,保证锚机、绞缆机、引水梯等使用正常。船长督促开航、抵港准备风险控制以及进出港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并完成《开航准备风险控制检查表》、《抵港准备风险控制检查表》、《进出港风险控制检查表》。有时,由于恶劣的天气等原因,船长还应考虑到可能会被要求尽量将船舶驶近靠近进港入口的引航站。但不管什么原因,执行这样的指令之前,要确保船长与引水员有充分的沟通交流。对于船长而言,由于港口信息改变、附加的水文信息或者船上海图描述海域的不充分等问题,首先应该提前当地代理沟通,确保在船舶到达之前解决上述相关问题。对于所采取的航线计划不应花费过多的时间,船方应该清楚何处是浅水区,以便相应地降低航速或者在应急情况下确认何处可以抛锚,以及在航道关闭情况下掉头离开,引水员需要清楚航道中船舶航行附近的水深情况。如果有一些区域,当前航向与航道并不一致,并已事先告知驾驶员,那么他们就得准备好连续的舵令或者航行路线,避免在关键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对于船长和引水员来说,双方必须明确船舶状态及航行计划,而不能依赖于猜想,因为实际情况通常与预期的完全相反。

引水员到达驾驶台后,驾驶员向其递换Pilot Card。引水员熟悉大部分船舶类型并且了解其压载或负载状态,但即使是姐妹船,两条船的运行状态也不可能完全一样。所以,让引水员尽快熟悉当前船舶的操纵特性及一些非预期的特殊船舶情况非常重要。一张准确完整的引航卡必须包含船舶所有必要的基本信息,从而能够让引水员可以设定其航道航行计划和操纵程序。当然,引航卡信息还能在与船长和驾驶员沟通后进行补充。尽管引水员都被看作当地的航行专家,但他很有可能在上这艘船之前,没有引航过同类型或大小相同的船舶。引水员不可能会知晓一切,但信息交流越充分,引航行驶的效果就会越好。引水员不仅仅是通过港口工作实践来获得引航知识,而且还可以通过其它引水员的信息经验共享来获得。船长虽然从代理获得了靠泊信息,但引水员还是应该提供更多实际操作细节。船长抓紧时间与引水员沟通并交换信息,确保对靠离泊操作或进出港计划落实。同时这也是通过与引水员交流后,对引水员准备上船的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最好时机。不管怎样,只有重视这个阶段,才能够在有效的短暂时间里,直接在引航前期阶段解决问题,尽量减少在航行中出现应急事件时措手不及。船长与引水交流信息可包括:港口靠泊计划(计划航道,何时解/带拖轮,缆绳数量,解/带缆顺序,是否使用带缆船,是否需要下锚),本轮操纵信息,驾驶台仪器状态,电罗经误差等等。对于影响船舶正常操纵或者与其他船舶驾驶台配置有差异的事项,如舵效快慢、主机性能、雷达/ARPA功能方面要特别向引水员强调,须知船长与引水员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是进出港航行计划关键的一环,同时不要受到一些不必要信息或问题的干扰。船长和值班驾驶员还应根据《引航员在船风险控制确认表》作好风险控制。

引水引航期间,依照驾驶台资源管理精神,所有驾驶台值班人员相互提醒,交叉检查所有驾驶台命令的执行情况。驾驶员执行引水员命令的同时,要领会引水员意图,判读命令的准确性,对于其不熟悉的航行仪器,及时给予指点。驾驶员与值班水手之间相互监督对引水员命令的执行情况,舵令与车钟令执行后,要关注舵角指示仪、船首参照物、主机转速表等查看命令效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迅速纠正。各驾驶员应明确:“引水员在船,不解除船长以及驾驶员的航行职责”,引水员在驾驶台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按照航行值班的要求履行职责。尤其有的领航员,虽然已经和对方的港口作业船进行沟通,但是在行动上又不协调,当班人员一定要知会船长或者不断进行提醒领港员,甚至最后由船长自行提早采取措施:减速、抛应急锚、大角度避碰等等。不管如何,当班的驾驶员和舵工都不能解除协助瞭望并提醒船长或者领港的职责。

驾驶员值班期间,注意守听当地港口的VHF安全信息通告,了解港口附近的气象状况、他船动态,作为安全航行的参考。也要注意是否有特殊情况造成的操作困难的船舶,注意其位置是否对本轮航行造成影响。驾驶员与值班水手保持敏锐瞭望,频繁关注船舶位置、周围他船动态与航速,对航行危险及早预判,并且提醒引水员。如发现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况,驾驶员要及时提醒引水员,必要时报告船长。在船长未到驾驶台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使用汽笛、警告灯号、VHF等设备警告他船,或者采取转向、减速等有利船舶避碰的措施,延迟TCPA,为进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无论是在大洋航行、沿岸航行或者是进出泊位的航道内航行,认真值班,遵守公司规定和船长的驾驶台命令,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是各位驾驶台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重要职责,驾值人员均应加强责任心,明确各自职责,提倡和鼓励驾驶员在对引水员命令或意图有疑虑的时候及时指出。引水员是船东雇来指导船舶航行的,引水员的命令通常基于其对特定港口的熟悉而作出的“建议”,不要对其迷信而完全将航行任务交给引水员。船长在确认其“建议”为正确的情况下通常采取默认原则,而当对其“建议”持有怀疑或认为不正确时将会发出质询或直接发令更正,暂时收回其默认权,直至重新交代由引水指挥航行。

                       新汕头二副/陈立新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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