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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情况

 rql6960 2020-10-04

破网断链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情况

答记者问

公安部9月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深化推进公安机关“长江禁渔”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有关情况。

问:从目前已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通过对3000余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主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从作案人员看,职业化的团伙占一定比例,有的已形成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二是从作案时间看,主要以夜间为主。三是从作案水域看,涉及面广而且分散,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水陆联通平缓地带由于鱼群相对密集,案件高发多发;水生生物保护区由于野生鱼类价格较高,非法捕捞案件也屡有发生。四是从作案手段看,电捕网捕作案多,传统“电、毒、炸”三种禁捕方式中,电鱼仍占有较大比例,毒鱼、炸鱼已较为少见。

问:“长江禁渔”水域线长面广,请问在非法捕捞防控方面面临哪些困难?

答:一是一些地方多年来形成的消费习惯短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长期以来吃江鲜是沿江地区的一种特色消费,一些餐饮场所受利益驱动把它作为招牌,吸引食客消费,造成非法捕捞在一些地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二是利用“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的隐患仍然较大,一些地方对涉渔“三无”船舶管理缺乏有效治理手段,存在利用“三无”船舶私自携带网具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隐患。三是变相销售禁用渔具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店铺仍存在侥幸心理。还有少数人员通过实体店铺或电商平台分别购买电瓶、逆变器等,自制简易电捕工具。四是执法力量和装备保障相对不足。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保护区量多分散,很多水域人迹罕至,一些沿江市县存在执法力量薄弱、船艇装备陈旧落后等问题,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难以实现对整个水域的全覆盖。

问:在下一步的专项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如何实现对非法捕捞犯罪的深度有效打击?

答:公安机关已作出专门部署,始终紧盯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密眼网”等作案,以及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更加突出“破网断链”,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彻底摧毁职业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有力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

一是对近年来涉及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警情、群众举报、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网上网下非法销售渔具线索进行汇总研判,做到“知警情、知水域、知人群、知动态、知网络”,实现深度打击。二是对前期侦办的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按照“一案七查”工作要求,切实查清捕捞器具来源、渔获物去向,深挖积案隐案,彻查关联犯罪,确保每起案件查细查实、打深打透。三是加大非现场打击力度,从捕捞、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入手,顺线深挖犯罪链条,坚决打掉捕捞团伙、运输渠道、贩卖网络,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保护伞”。四是进一步强化条块、部门、警种协作,健全执法合作机制,注重发挥刑事司法对惩治和预防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重要作用,切实打出声势、打好机制、打牢基础,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

问:社会公众发现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线索时,如何向公安机关举报?

答:目前,公安部已经实体化运行了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010-66262044和举报邮箱changjiangjinbu@163.com,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都会认真受理,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公安部已部署沿江公安机关在110报警平台设立了“长江禁渔”的举报热线,广大群众还可以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经查实,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本报记者 邬春阳)


典型案例

公安部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

熊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船只2艘,现场查获渔获物2589千克(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4条)。经查,熊某伙同他人假借防汛围堰之名,在长江流域湖北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水产批发市场。目前,熊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

王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宜宾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涉案船只12艘、网具35张。经查,王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金沙江向家坝库区水域利用夜间投放光源吸引银鱼的方式,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部分经加工销往广东、云南一带,涉案75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

王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武汉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车辆5台,现场查获渔获物1078千克。经查,王某伙同他人借汛期河水暴涨之机,在长江流域沙河段水域使用“拦河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水产批发市场,非法获利2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

陈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网具10余套,查处涉案餐馆4家。经查,陈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太仓段水域使用“电拖网”“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长江刀鱼等水产品800余千克,渔获物贩卖至太仓多家餐馆,涉案90余万元。目前,陈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

王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8月,九江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扣涉案船只5艘、渔具550余套。经查,王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鄱阳湖水域利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水产批发市场,非法获利4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市公安局

陈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重庆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船只2艘、渔具29套,现场查获渔获物130余千克。经查,陈某等人在长江流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多家餐馆。目前,陈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

姚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芜湖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涉案车辆1台、渔具25套,现场查获渔获物100余千克。经查,姚某等人在长江流域芜湖鸠江叉江处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周边餐馆、水产品店,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姚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

徐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明涉案渔获物450余千克(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1条)。经查,徐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扬中段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非法捕捞长江刀鱼等水产品,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非法获利16万余元。目前,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

施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6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扣涉案船只3艘、渔具140余套,查明涉案渔获物9300余千克。经查,施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启东段北支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获物销售至当地鱼贩及餐馆,部分销往浙江慈溪、上海等地水产批发市场,涉案130余万元。目前,施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

黄某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6月,江阴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涉案船只1艘、渔具12套,现场查获渔获物70余千克。经查,黄某伙同他人在长江流域江阴段水域使用“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600余千克,渔获物通过其经营的餐馆售卖,非法获利8万余元。目前,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报记者 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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