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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论《列子-杨朱》之“为我”

 依然听雨依然闲 2020-10-07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札记第八则之二

钱钟书论《列子-杨朱》之“为我”

                               /周敏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八则《列子-杨朱》,共论述了七个问题,此为第二个问题——“为我”。

      钱钟书“为我”一节,肯定和尊重杨朱“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的“为我”论,指斥《列子-杨朱》鼓吹不顾名誉、不畏刑律的寻乐是离经叛道。

 为我”——是杨朱思想的主旨,因为人有身体和性命,所以人生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它、服务它。“为我”就是为了这个“我”。“为我”提倡生命至上,主张"贵己" "重生" "人人不损一毫",“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当然,杨朱有一整套东西,兹不赘叙。

       杨朱(约公元前395--约公元前335 ),道家杨朱学派的创始人。杨朱学派在战国时代与儒墨抗衡,三足鼎立,受到儒、墨攻讦,加之秦皇焚书,汉武尊儒,到秦汉时已式微,由显而隐。杨朱的见解散见于《列子》,《庄子》,《孟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

钱钟书《列子-杨朱》“为我”一节,围绕“为我”问题,将《庄子》和《列子》的论述进行了比较。

《庄子》的论述如下:

1、《庄子·应帝王》云:“无为名尸”,

 ——名为死物,不要让心被虚名所累;

       2、《骈拇》云:“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小人为了追求利益而牺牲自己,士人为了追求名声而牺牲自己,大夫为了维护家室而牺牲自己,圣人为了治理天下而牺牲自己,但从损伤本性这一点上看,却是相同的。

3、《刻意》云:“野语有之曰:‘众人重利,廉士重名’”;

 ——民间有句俗语:“普通的人看重利益,廉洁之士看重名声”

       4、《秋水》云:“无以得殉名”;

 ——不要以牺牲现有所获去换取名声;

        5、《盗跖》云:“小人殉财,君子殉名”,

 ——小人为求财作出牺牲,君子为求名作出牺牲;

钱钟书评价《庄子》的上述言论是“虽重言之而未畅厥旨”。这句评语的意思应该是,庄子对杨朱“为我”之说虽然一再申说,但是不够充分。

        钱钟书认为《庄子》之言表达不足,相反,他却认为《列子》之言表达过分。

钱钟书说,《列子》言论借重杨朱,竭力和杨朱“为我”、“不拔一毛利天下”之说相吻合,但表达和《庄子》相比更加夸张,更加放肆,滑入了旁门左道。

钱钟书评述《列子》的言论:

保生全身进而娱生恣体,因身去名进而以名利身。

       ——为保全生命保重身体,提倡现实享乐以至于放纵自己,为了享乐可以不顾名声,或者利用名声去获取极乐。

庄之引而未发、动而尚几者,列遂扩充至尽,酣放无余。老、庄有列,殆类荀卿之有李斯,苏轼所慨“父杀人则子必行劫”者欤!

      ——庄子的言论犹如待射之箭,张弓而未发,列子则将其发挥到极致,老子、庄子之有列子,犹如荀子之有李斯,后继比前师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正如苏轼所感慨地那样,父亲杀人带坏了儿子,儿子就会去拦路打劫。

《庄子·盗跖》祇曰:“今吾告子以人之情:目欲视色,耳欲听声,口欲察味,志气欲盈。……不能说其志意、养其寿命者,皆非通道者也。”

      ——《庄子·盗跖》只是说,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人之常情吧。长眼睛就应该看到美丽的色彩,长耳朵就应该听到悦耳的声音,长嘴巴就应该品尝鲜美的滋味,有意向就应该得到满足。……凡是不能够愉悦自己的志向心意的人,都不能算是通晓道家旨意的人。”   

      《列子》则说:

    “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翫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张湛释之曰:“故当生之所乐者,厚味、美服、好色、音声而已耳。而复不能肆性情之所安、耳目之所娱,……自枯槁于当年,求余名于后世者,是不达乎生生之趣也。”

 ——《列子》说:人生在世为了什么呢?什么是快乐呢?为了味美丰富的食物吧,为了悦耳的音乐与悦目的女色吧,可是味美丰富的食物并不能经常得到满足,悦耳的音乐与悦目的女色也不能经常听得到与玩得到。况且,人还要被刑赏、名誉所规范,汲汲于一时之虚誉,以图死后之荣耀,孤独地约束自己的视听。……白白地丧失及时行乐的时光,不能放纵于一时。张湛就此解释说,生之快乐,“厚味、美服、好色、音声而已“,如果不能尽情享乐,……如果自我太过枯槁,对自己太过刻薄,以图身后之名,实在是不懂得生活的乐趣啊。

总之,列子承袭庄子,其言论却有过之而无不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是荀子的名言,用在《庄子》和《列子》关系上恰如其分。

      钱钟书指出:《列子》的观点和古希腊利己享乐论略同:“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死后之名,非所取也”。而且,李白《行路难》之“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少年行》之“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或《鲁拜集》之“只取现钞,莫管支票”,都是《列子》之说的最好诠释。

       钱钟书进一步指出,《列子》之厌恶名誉,是反对因求名而放弃及时行乐,倘若名誉可以助益生趣,就会反过来竭力去求名、用名,并非一律抹杀。《列子》对“名”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反对“守名而累实”即反对因为守名而拖累现时享乐,宁可“曲学枉道以致富贵,甚至败名失节以保首领”即不顾名誉去求财,为保住脑袋不惜败名失节。这可谓《列子》的教外别传。      

钱钟书认为《列子》的言论太过,称其为“教外别传”是指斥《列子》如上的言论背离了道家的正统,当然也不是杨朱的原旨。(今存《列子》成书较杂,部分内容系后人伪托,所以,这些言论也不宜视为列御寇所说)钱钟书对《列子》这一套“教外别传”是鄙夷不耻的,称其为旁门左道。

我想,追求快乐是人生权利,但不畏刑律、不顾名誉去追求及时行乐,在任何时候都是遭唾弃而行不通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五日

(注:篇中红体字引自《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八则)

附录:《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八则之二

“为我”

《庄子·应帝王》云:“无为名尸”,《骈拇》云:“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刻意》云:“野语有之曰:‘众人重利,廉士重名’”;《秋水》云:“无以得殉名”;《盗跖》云:“小人殉财,君子殉名”,又论夷齐等六人云:“皆离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虽重言之而未畅厥旨。《列子》托于杨朱,牵合“为我”、“不拔一毛利天下”之说,词愈肆而意加厉,且泛作横流,遁入傍门。保生全身进而娱生恣体,因身去名进而以名利身。庄之引而未发、动而尚几者,列遂扩充至尽,酣放无余。老、庄有列,殆类荀卿之有李斯,苏轼所慨“父杀人则子必行劫”者欤!《庄子·盗跖》祇曰:“今吾告子以人之情:目欲视色,耳欲听声,口欲察味,志气欲盈。……不能说其志意、养其寿命者,皆非通道者也。”《列子》之言则如冰寒于水焉,曰:“名乃苦其身,燋其心。……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翫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张湛释之曰:“故当生之所乐者,厚味、美服、好色、音声而已耳。而复不能肆性情之所安、耳目之所娱,……自枯槁于当年,求余名于后世者,是不达乎生生之趣也。”已略同古希腊亚理斯谛泼斯(Aristippus)等之利己享乐论(egoistic hedonism),以耳目口腹之快感为至善极乐之本相(pleasurable sensation as the Urphänomene of Eudaimonia)。又曰:“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李白《行路难》云:“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少年行》云:“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或《鲁拜集》云:“只取现钞,莫管支票”(Ahtake the Cashand let the Credit go),可借以最括此说。然《列子》所恶于名者,以其逆性累身耳;苟厚生适性,舍名莫能,则不特不去名、废名,且将求名、兴名,固未尝一概抹杀也。曷观乎《杨朱篇》曲终奏雅曰:“丰屋、美服、厚味、姣色,有此四者,何求于外?……今有名则尊荣,亡名则卑辱;尊荣则逸乐,卑辱则忧苦。……名胡可去?名胡可宾?但恶夫守名而累实。”尤《庄子·盗跖》之所未言者。彼曲学枉道以致富贵,甚至败名失节以保首领,皆冥契于不“累实”之旨,谓为《列子》之教外别传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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