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少女被杀猪屠夫占有半年,竟不知对方是谁,祸根竟是一双红绣鞋

 说历史的女人 2020-10-07

(说历史的女人——第1455期)

如果以今天之眼光来看本期所说之案件,必是令人有些匪夷所思,因为一个如花少女又不傻,为何被屠夫之子奸污半年,竟然不知道对方是谁,这听起来多少有点令人哭笑不得。但是当得知祸根竟然是一双小红绣鞋后,不仅对该少女充满了无限同情。

本期所说的案件发生在明代嘉靖十五年,地点在苏州府长洲。

纨绔子弟.jpg

长洲街上有一位富户之子叫张荩,该年轻人因家里资财雄厚,所以也不用去工作,加上他也不爱读书,所以整天就和一群纨绔子弟到处玩乐,好不快活。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子的出现,把张荩的魂都勾了去。

这个女子叫春兰,一日张荩出外逛茶楼,看到了对面楼上的春兰。

春兰生得非常美丽,肤如凝雪,目如秋月。张荩一见,便难以释怀。

恰春兰也见张荩,张荩虽然是纨绔子弟,但其长得十分英俊,而且穿着华贵,看起来也是风度翩翩。

故,当日,两个年轻男女,对望之下,便各自动了情。

以后,张荩便日日借故来茶楼,实际是看对面的春兰。

后来,张荩在一块帕子上写了一首表达追求之意的情诗,用该帕子包了两根金簪,通过春兰的窗户抛入。

春兰看后,不久,也对张荩丢下了自己的一双红绣鞋。

红绣鞋.jpg

如此,郎有情女有意,便算是互赠信物。

可是随着感情的发展,两人已不满足于一个楼上一个楼下的交往,张荩便开始花钱遍寻媒人,希望能够帮忙牵引,实现他和春兰的约会。

终于,张荩找到了一个牵线人,便是春兰家对门花粉店的老板陆婆婆。

但是这个陆婆婆巧舌如簧,却心如蛇蝎,且贪财如命。为了借机长期敲诈张荩,便使出了一处诡计。

媒婆.jpg

她没有按照一个正常媒人该做的那样去找春兰的父母,成就一段美好姻缘。而是直接私下去找春兰,出示张荩交给她的红绣鞋,亮明身份后,说了一些张荩如何思念她的话。接着,陆婆婆就出了一个馊主意,入夜人睡后,以咳嗽为号,让春兰从自己的窗口垂下一根长绳,张荩携带信物红绣鞋,就能攀绳而上,两人就能尽情约会了。

开始春兰不愿意,毕竟这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偷偷摸摸,被发现,这人可是丢不起的。但是怎奈陆婆婆舌巧如簧,很快就把春兰劝服了。

陆婆婆.jpg

可是,陆婆婆如此做的目的,不过是拖延时日,趁着张荩的相思,以敲诈其财。每一次,张荩催问陆婆婆事情进展怎么样了,陆婆婆都要借机编造借口,向张荩索要钱财。陷入情海的张荩也不顾得钱财,陆婆婆要多少,就给多少。

但,半年已过,张荩钱财被敲诈了许多,可是他连春兰的手都没牵到。这还不算,竟然凭空冒出一桩人命官司:春兰的父母双双被杀,而春兰则一口咬定凶手就是他。

张荩被莫名其妙抓进长洲县衙,百口莫辩,一顿酷刑之下,张荩被屈打成招,成了春兰的陪葬人。两人被拟为斩刑,上报刑部,批文一下,立即执行。

但是也该张荩命不该绝,就在这个空档,长洲原知县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调任它处,上面又往长洲派来了一位新知县,该知县叫赵九思,他是通过参考科举考试的进士,办案水平很高,明史评价也不错。

新知县赵九思到任后,依照大明的惯例,新任知县要复核前任留下的遗留问题。赵九思在看到该起案件时,发现案件中存在诸多漏洞,比如张荩和春兰两人互赠信物又相爱半年,岂能狠心杀其父母?且没有让两人对质。再比如案卷中为何没有最关键的牵线人陆婆婆的供词?再者前任知县仅凭张荩送给春兰的一块题诗帕子为物证而定其杀了春兰父母,显然证据不足。

总之,赵九思觉得该案疑点很多,所以就重新提审了张荩和春兰。

张荩见新知县态度和善,就诉说冤情,说自己并没有杀春兰父母,更没有和春兰发生私情。

新知县赵九思听罢,又提审春兰。

两人对质后,赵九思再次质问。

春兰却发现了异常,第一是张荩与夜里和自己私会的男子声音略有不同。第二点是身体特征,春兰说与自己私会男子的腰间有一块凸起的大疮疤。但是新知县赵九思令人验张荩之身体,发现并没有。

事情到此,傻眼的自然是春兰。

傻眼归傻眼,那么夜夜攀绳而上与春兰私会的人不是张荩,那么又是谁呢?

新知县赵九思就把嫌疑人锁定在了陆婆婆身上,并立即提审。

陆婆婆被带到公堂之后,没有进行言语问询,令衙役先用大刑伺候。结果这大刑一上,陆婆婆就架不住疼,全部招了出来。

事情的剧情反转的有点狗血,且看真相:

原本陆婆婆想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却不想发财美梦被自己的儿子搅黄了。原来陆婆婆接受了张荩的说媒委托后,脑子转来转去,觉得直接找春兰父母,估计事情很快就能说成,那么自己也就得一份媒人的份子,以后就没别的了。故此,就私下找春兰,连哄带劝,说服春兰答应与张荩私会,时机成熟,然后再告知父母以完婚。春兰架不住陆婆婆的巧舌,答应后,陆婆婆就回去了。

可是陆婆婆刚一进院,就撞见了自己的屠夫儿子。屠夫儿子当时正在围堵一只猪,要把它赶紧围栏,抓住,然后杀掉。屠夫儿子就让母亲帮忙,这陆婆婆伸开胳膊一帮忙,结果藏在身上的红绣鞋就掉在了地上。

她那屠夫儿子见一双漂亮的红绣鞋,便抢先捡起,逼问母亲这红绣鞋的来历。这陆婆婆在外面看起来很跋扈,嘴巴也伶俐,可是一见自己的儿子,她就蔫了,儿子一逼问,她就一五一十老实交代。

杀猪汉.jpg

屠夫儿子听完之后,批评她老不正经,又说这事不许声张,小心被报官。在此说一点题外话,在明代,陆婆婆这种暗中撮合春兰和张荩私会之事是犯了“诲淫诲盗之罪”,所以一旦报官,陆婆婆少补了吃官司。因此屠夫儿子让她闭嘴,她也就不敢说话。以后张荩来催,她也只能言语搪塞。

但关键问题祸根所在——却在那双红绣鞋。

因为陆婆婆的屠夫儿子已经得知了事情的原委,信号和信物全部掌握。加上这小子心怀不善,所以到了当日天黑人静,便照着约定的暗号去了,一咳嗽,上面果然放下一根绳。他就攀上去,出示红绣鞋信物,然后成就了好事。

如此夜来朝去,半年就过去了。

张荩那边已经不再抱希望,春兰这边却被父母发觉。

在父母批评之后,春兰觉得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陆婆婆的屠夫儿子赶紧找人来说媒,两人结婚。可是当那日夜里春兰对屠夫儿子说出这个情况后,岂料这杀猪的小子竟然心起杀意,等春兰瞌睡后,他去厨房寻了刀,直接到春兰父母的房间,手起刀落,杀害了原本可以成为岳父岳母的一对老人。然后,离去。

真是丧尽天良,没有人性!

知县赵九思令人把陆婆婆的屠夫儿子抓捕归案,这小子也不抵赖,全部承认,与他给他母亲陆婆婆说得一样。

既然如此,那就定罪结案,依据当然是《大明律》。

对残忍屠夫的判决,根据《大明律·刑律·人命·谋杀人》之条,拟为斩刑。

对陆婆婆的判决,根据《大明律·刑律·诈伪·诈教诱人犯法》之条,拟为“杖一百、徒三年”。

对春兰的判决,根据《大明律·刑律·犯奸》之条,拟为杖八十。

对张荩的判决,根据《大明律·刑律·杂犯·不应为》之条,原本该笞四十,但知县赵九思念起虽有吃葡萄的心,但最终也没有吃到葡萄,反而还吃了一身官司,身陷囹圄,受尽折磨,也就免其鞭笞之刑,释放回家。

结语:案子就这样了结了,但是回想案中之人物,却是令人无限唏嘘。该案给我们的启示是:人当怀知足之心,谋财,当有道——不可像陆婆婆之贪财,迷失心性;更不可像小屠夫那样,贪色却无情,彻底丧失人性。

该案的牺牲品有两个,一个是春兰,一个是张荩。

春兰最令人同情,她可以说是一个天真的无知少女,仅凭一声咳嗽就放绳,仅凭一双红绣鞋就接纳对方。不仅失身于恶屠夫,还牵连父母梦中丧命。论事,令人唏嘘,论命,令人同情。当然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古代女子因裹足绣楼,缺乏见识,没有辨别能力,导致自己的凄惨命运。

(作者:案先生、女、80后,历史专栏作者)

参考资料:明史,大明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