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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条目及学习笔记-58

 寂寞在繁衍 2020-10-07
58、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简句:凡病汗吐下,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必自愈

(1)、吕志杰《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提要】论凡病阴阳自和者自愈。
【简释】凡病,若是外感热病而误用发汗、或吐、或下等治法,导致亡津液,或内伤杂病如吐衄、便血、金疮、痈疽、产后、崩漏等病,导致亡血,此时,若经过治疗而病邪已去,则不一定再用药物治疗,可以借助饮食调养、休养等自身调节,以达到阴阳自和,病必自愈。
按:“阴阳自和”是指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调节功能。此即《汉书艺文志方技略》所谓“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之机制。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病人的本能就是病人的医生,而医生是帮助本能的”。《伤寒论》许多条文(此条与第59、93、94、287、360条等)均讲到,病治到一定程度,就要靠自身的调节功能而达到“自愈”的目的。这种思想发人深思,应当继承与发挥。
【验案精选】
张某,男,35岁。患温病经治疗两月,它证皆除,惟遗有“呃忒”(按:据下文“呃止”,则疑此为“呃逆”之方言)发作不止,饮食俱废,诸医束手,不得已,经人介绍请新民县某老医生专程来治。诊视毕,语其家人曰:此病汗、下之法屡用,津伤而胃气耗,今稀粥尚不能进,况于药乎?嘱浓煎大米令饮其汤,少调洋参末,每服三次,至第五日,呃止而思食。有魏医者问老医曰:公之方无非是轻描淡写,竟治愈大病,能为余等言耶?老医叹曰:《伤寒论》不云乎?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此证胃阴虚而气亦耗,阴虚则津少而气逆,气耗则胃弱而不食。若用竹叶石膏汤虽亦对证,虑其胃虚已甚,恐不能运药。改用大米煎汁所以养胃,五谷养胃胜似药物,以其性和而不偏;少加洋参以滋胃之气阴,量少则运,多则滞矣。治法不得不轻描淡写,君以为何如?魏医称善而退。《伤寒挈要》第103页
原按:阴阳自和,主要靠机体内部的调节,必要时,还应借助药物及它种疗法,但任何疗法,也只有通过机体内因才能发挥应有作用,达到维持机体阴阳相对平衡,也就是阴阳自和的目的。
(2)、曹颖甫《伤寒金匮发微》:此节言误治亡津液者。当俟其自愈。以见庸工滋阴伐阳之不可为训也。盖阴液之生根于阳气,若蒸气然必俟炉中炽炭,斧甑寒水乃得化气上行。设炉中无火,仅持无阳之寒水,则生气索然矣。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皆能耗损其津液。但此为药误。而非人体中燥热所致。故必静以养之。但得身有微汗。口中不燥即为阴阳自和。而病当自愈。若急于养阴。而妄投生地石斛西洋参麦冬之类。阳气被遏。湿痰滋生。病乃蔓延而不治矣。
(3)、陈慎吾《伤寒论讲义》:【征引】魏荔彤:上三“若”字作“或”字看,下一“若”字作“当”字看。
山田宗俊:“凡病”二字,广赅三阳诸证言之。“若亡血、亡津液”六字,上文汗、吐、下之所致。如用麻黄汤致衄,用抵当桃核承气以下血,所谓亡血也。如下条大下后复发汗致小便不利,所谓亡津液。一说以呕血、便血为亡血,以自汗、盗汗为亡津液,非也。此等恶证岂有自愈之理乎?阴阳指表里言之也,言既有共病,而施其治虽有致一时之虚者,然以表里既和之故,不必俟补而其虚自复也。方有执、刘栋并云:阴阳以脉而言非也。……【讲义】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是说明三阳病为有余之病,亡血、亡津液是说三阴为不足之病之来历。“阴阳”总括表里气血寒热虚实而言,病者偏也。治病者,救偏也。阴阳自和者,谓不偏也。阴阳不偏必自愈。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
【附注】本条大义重在病愈之理,不在治愈之法,谓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为不易之理耳。至于如何和其阴阳,乃以次各条所示者也,故本条可视下次各条应变之总纲。阴阳之和有用去毒之法者,有用补虚之法者,有两法合用者,有先后分用者,但无论如何,总以使体热津液无偏多偏少之虞为自和。
(4)、倪海厦《人纪》:若吐,吐法的应用,可以用在病人中风的时候,痰涎塞住, 被西医在「天突」的地方开洞抽痰,无法下针,只能用药,汤熬得很浓,药下去的时候,一边喝一边痰就喷出来了,把药也喷出来了,再灌再喷,再喷再灌,喷到后来没有痰了,药就进去了,这就是用药去急救,这就是吐法。
阴阳自和者,就是胃气自己回复回来了,所以小孩感冒发烧,都没胃口,大青龙、小青龙在用了后,一旦小孩说肚子饿,就是有救了。也可以从寸脉与尺脉都有胃气,来看病人阴阳自和与否。这个时候虽然亡津液,但是张仲景的观念是,让病人自己痊愈之后,不开滋补的药;等到病人健康的时候,才可以吃补药调养。
被汗、被吐、被下的时候,津液就很少了,如何知道脾胃功能恢复了?第一摸脉,一息四至,就是有胃脉,第二,病人会微微的发汗,第三,病人感觉到饿,第四,舌苔变的比较薄白的现象。
(5)、聂氏伤寒学:【阐论】“凡病”,泛指一切病证。“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是指汗吐下之法,本为祛邪而设,用之得当,邪去而正不伤,能使人体的阴阳调和趋向病愈。若用之不当,不仅邪不去,还要损伤正气,或损阴伤阳,或耗气或亡血,使变证丛生不已。今汗吐下后“亡血、亡津液”,即汗吐下用之不当。使阴血、津液受到损伤。此时若邪去,仅为津血损伤,则可不用药物治疗,通过人体阴阳自我调节,达到新的平衡,病可自愈。总之,本条揭示了病邪去后,人体有一个恢复过程。这个恢复过程是靠自身调节阴阳相和来实现的。
人体在正常情况下,阴阳是平衡的,即《内经》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神乃绝。”可见只有内在的阴阳平衡协调,其机能才有正常表现。因而古人将疾病的发生看作是阴阳关系失去了平衡,其间出现了偏胜偏衰,形成了病理现象。治疗的目的在于调和阴阳,使之达到新的平衡和协调,恢复正常生理功能,故曰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伤寒论》十分重视“阴阳自和”疾病自愈,论此内容的条文达42条之多,经验颇为丰富,对指导后世临床有较大的意义。
“阴阳自和”的途径,临证时有两种主张。一者主张用益气生津之剂,促其阴阳自和;一者主张不借助药物,惟当静养,发挥机体自然疗能之力。这两种途径的取舍,应辨病情轻重而定。若正伤为重,则应治以益气生津之品,酌选生脉饮、增液汤;若正虚较轻,而见脉息均匀,气血调和,食欲渐增,二便如常,即是阴阳趋向平衡的现象,待其阴阳自然调和,病则自愈。142
《伤寒论》中提出以“阴阳”论理之处有三方面:一者,辨证之纲;先辨病发阴阳;二者,治病之法;重在调其“阴阳自和”;三者,辨厥逆病机;以阴阳气不相顺接,概括诸厥逆的产生病机。可见仲景论病机、病证、治法等皆不离阴阳之理,这种发展概括的方法,实为《伤寒论》之精髓。
医案选录
医案:急性乳腺炎
女患三旬有余,1970年10月患乳腺炎高热,39.51,持续不退,经西医静脉给药(红霉素)抗炎退热,输液第二天,突然出现过敏反应,高热寒战,体温达41.1以上,随之休克,烦躁窒息,唇绀乏氧,呼吸微弱病情十分危急。停止输液,速行急救治疗,经强心升压,给氧等一系列抗休克抢救之后,逐渐恢复呼吸,大汗淋漓,浸透衣被,转危为安,高热随之消退。此后患者虚弱已极,伴有阵发心悸 (心动过速)、胸闷短气,畏寒汗出,头晕不适,血压略高(素为低血压),纳呆胁胀,脉沉缓细弱,舌淡苔白。西医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经中药益气养心、平肝养阴、疏肝理气等法治疗,不效。因患者素有胃脘痛病史,服药时常影响饮食摄入,由此改用,单味红参,煎汤频饮,扶正却邪,糜粥自养,调和阴阳,月余之后,诸证消失而病愈。(聂惠民医案)
(6)、冉注伤寒论:柯韵伯曰:其人亡血亡津液,阴阳安能自和?欲其阴阳自和,必先其调阴阳之所自。阴自亡血,阳自亡津,益血生津,阴阳自和矣。要知不益津液,小便必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阴阳必不自和,凡看仲景书,当于无方处索方,不治处求治,才知仲景无死方,仲景无死法。
张隐庵曰:愚按自此以下十三节,首二节言津液虽亡,而阴阳自和者愈。三四五节,言汗下而脉微细,脉沉迟,脉沉微,是为虚寒亡血之证。六七八九十节,言发汗不解,致伤五藏之气,而阴阳不和。十一、二节言太阳少阴之神气虚微。至末第十三节,乃言胃实之证以结之,此言发汗吐下后,虽亡血亡津液,若阴阳和者,必自愈。凡风寒暑湿燥火之病皆然,不独伤寒巳也。
丹波元简曰:按程氏、柯氏、汪氏并谓用生津益血之剂,则阴阳自和,而病自愈,此不须矣。今审察原文语意,自和自愈两自字,分明不暇药力可以见耳。方氏志聪金鉴,以阴阳为脉之阴阳,此必不然,盖亡血则亡阴,亡津液则亡阳,阴阳即指气血而言也。151
冉雪峰曰:按汗吐下为治病三大法。用之当,可以起死;用之不当,亦可戕生。故王叔和编次伤寒,将可汗不可汗,可吐可不吐,可下不可下,事类相从,另列成篇。不特便利检寻,以防世急。且排此对列,俾学者触目訾心,其注重汗吐下,与经论先后一揆,可以窥见。后贤有汇脉汇方,此为汇证汇治,为强有力羽翼伤寒的编着。原是划分别录,后人混入正文,致为悠悠攻击所借口,此岂叔和编辑时所及料。凡病均贼害正气,以无形言,则曰正气。以有形言,则曰津液。一部伤寒论,始终均是救津液,此为医林最早习闻语。上三若字,若汗、若吐、若下是一气。若之云者,乃推阐的名词,亦即未定的名词。文气是三者并列,事实并非三者同见。亡血亡津液上的若字,一气双关,是两两肆属,不是两两平列。亡血亡津液,阴阳必不和。和则陈去新生,代谢如常,体工恢复,亡而不亡,惟其自和,乃以自愈,两自字当深深体会,盖邪可以人工强除,正气不能以人工强致,潜滋暗长,道法自然,匆得猎等多事,揠苗助长。吾人治疗,固当知在机先,勿令敗坏而不可收拾,即在最后阶段,不能用力,亦当为病者预造种种有利条件,俾能走向自和自愈途迳。自字里大有工夫,非泛泛优游坐矣。此条张隐庵、张令韶等,均谓此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如此,其实此条不仅起下,而实承上。总结以上各各治疗,为本栏二十九条上下的一个枢纽,学者分条细读,合条连读,互证互通,必有领悟更上一层楼的景谊。
(7)、成友仁《伤寒论阐释》:【注转】若:在这里作或字解。亡血:指一切失血而言。亡津液:津液相当于近代所谓体液,亡津液就是脱水。阴阳:有数解:有谓指气血,有谓指表里,有谓指脉搏,在这里似以后解较妥。阴阳自和,即左右三部脉搏匀停调和之谓。
【译解】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疾病,或发汗,或催吐,或攻下,或失血,因而亡其津液,但是大邪亦随之而解,若病人脉搏勻停调和,这是机体本身能自行调节的表现,一定会自然痊愈。
【参考】张锡驹氏说:“此论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也。盖汗吐下三法,皆所以亡血亡津液,用之不当不惟亡血亡津液,而且亡阴亡阳也,用之得宜虽亡血亡津液,而亦能和阴和阳也,故曰阴阳自和,必自愈。
方有执氏说:“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昔和,则 血气无相胜复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脉之大要”。
(8)、刘绍武《伤寒论阐释》:不管什么病,只要用过汗法,下法,吐法等,桂枝汤治阴阳俱虚力量还小,若虚的厉害就治不了,小建中汤尚可,阴阳俱虚也是气血俱虚,气血就是血液,动态为气,静态为血,血液是从中焦而来,《内经)上说:“中焦(胃肠道)受气,泌其津液变化而赤是为血”阴阳产生于气血,无阴阳也无气血,温度为阳,液体为阴;气血是一个东西,两个名称,小建中汤恢复胃肠道的消化功能,吸取水谷精微来补阴补阳,但桂枝汤力量小,建中汤力量大,心是统神、气、血机关,阴阳的大总统是心脏,小建中汤从胃肠道提供血海之源。
胃肠道供血不足会出现如下症状:
(1)因胃肠功能减低,以致心脏供血不足,血不养心,形成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治,这是补阴阳俱虚的-个方面。
(2)桂枝汤是一个方面,时发热,更吐,更下,时烦,第23条脉微而不恶寒,这是临时的,是桂枝证,下、吐后产生的微脉从心脏的供血表现出来,心主脉就是此理。
(3)凡不消化,是消化道营养的问题,心脏有问题是沉迟脉,是心脏本身的问题,脉沉迟的解释条文有50条,桂枝汤变化新加汤,加人参是要强心,因为心衰的原因。
中心点涉及到是少阴证,核心证是:心动悸、亡血、亡津液,都是要加人参,亡津液会导致口竭,第96条煎服法载有“若渴,去半夏,加人参。”说明要用人参,亡血、亡津液者用新加汤,单纯发汗用桂枝汤,尺中脉微用建中汤。
阴阳俱虚证据在第33条所说“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第一要用桂枝汤;第二要用小建中场(胃肠道不好可用小建中);第三要用新加汤(心动悸、短气)。无有心动悸就不能够用后2个方子。
实践证实补阴阳最大的力量是用新加汤,涉及到胃肠道不好是用小建中汤,一般的阴阳俱虚用桂枝汤即可。
(9)、张正昭《伤寒论归真》:【注释】若:或者。选择连词。“若吐,若下”之“若”同。若:如果,假使。假设连词。243
【译文】凡外感疾病,经过或汗、或吐、或下的治疗以后,如果未引起变证,只是耗损了津液,这些耗损的津液若能通过自身的调节逐渐恢复,其病必能自愈。
【讲析】此条指出人体具有自调能力;提示“津伤而阳不亡者,其津自能再生”的道理。
汗、吐、下之疗法若用之不当,必然会损伤人体正气。根据所用治法以及疾病的种类、病程阶段等的不同,有的以阳气损伤为主;有的以阴液耗损为主。所损不同,则引起的变化和转归也必各异。以阳气损伤为主者,大都会引起变证,且不经救治,一般不会自行恢复。而以阴液损伤为主,阳气相对未损者,则一般不会发生变证,即使引起某些症候的变化,也往往能自行恢复,多不需再予特殊治疗。如表热误下所致的身重、心悸(第49条),大下复汗引起的小便不利(第59条)、阳明病重汗引起的大便硬(第208条)等皆是。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体自身具有自调、自稳的能力,而这种自调、自稳能力主要是人身脏腑的阳气所发挥的。故《内经》里说“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基于这样的认识,所以《伤寒论》中处处对阳气特别重视。这也是张仲景主要学术思想特点之一。
(10)、张横柳《伤寒论解读与临床运用》:“阴阳自和”可以从三方面理解:一是指医生设法使阴阳和,非叫病人自待;二是人体之阴阳有自我调和的功能;三是尽管种种误治后但津液、气血受损不甚,故云“阴阳自和,必自愈”。
(11)、承淡安《伤寒论科学化新注》:本條指示病經汗或吐或下傷其津液後之待期療法。
解曰:凡一切病症,經用汗法,或用吐法,或用下法,或用其他方法,致亡其津
液而病未愈者,可用待期療法。俟其陰陽內外皆和,其病必不藥自愈。
《傷寒論》全部之眼目,在存津液。苟津液已傷者,病雖未已,不得再汗或再吐再下,重亡其津液,否則未有不變症百出者。曰:何以知津液已傷,不可再用吐汗下三法耶?上文有再汗重汗更汗之條,以如何情狀而斯可耶?曰:當以脈證舌證兩參之,脈有胃氣,不見尺脈微,舌有神氣,不見津液涸,斯可再汗再吐再下。若律液已傷者,其脈雖浮、大、促、數,其尺脈必微,或沉按無力,其舌苔雖白、黃、厚,其舌質必見液涸少神。於斯時也,雖有表證或裏證,不可再用竣汗竣下之法,宜停藥以緩待,以飲食消息之,俟其津液自復,正氣振而邪自解,即今之所謂待期療法也。上文之五十四條,亦即待期療法。雖然,總必病邪之輕者斯可,病重者則斷斷乎不可也。
陰陽非指脈,當指表裏內外言,作氣血解亦可。
(12)、邢锡波《伤寒论临床实验录》:【提要】本条论述,凡病阴阳和协,其病自愈。
【阐述】不论中风伤寒及一切疾病,在治疗时,当汗则汗,当吐下,则吐下,即亡津液,在所不避。何以然也?以发病之后,身体受病邪的影响,而生理乖常,若不迅速驱除病邪,不仅津液不能保,而身体抗邪之力,亦必同时受损,故不顾津液之伤,而必须先袪其邪。迨邪祛,由于阴阳不和,而症状不消者,再调其阴阳。如因阴阳不调,而邪不祛者,当子祛邪之中,兼调其阴阳。俟阴阳调,而病自袪。驱除病邪,调理阴阳,是祖国医学治疗一切疾病的关键。
(13)、王占玺《伤寒论临床研究》:本条为误治后,阴阳调和者,可自愈。“阴阳”:包括症、脉、表里、营卫等。脉:尺寸一样为和,不浮不紧。表里:无表里证者曰和。营卫:无营卫之证者和等等…本条目的:前面已讲,汗后可汗;衄后可汗;应汗未汗,误下表仍在,仍可汗等。于此补一句,如果用他法愈者,可中证则止,是总结前文也。“阴阳自和者”,愈也。
亡津液:灵枢: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屈屈伸泄泽,补益脑髄,皮肤润泽是谓“液”。即不论由“汗”、“吐”、“下”,或“亡血”、“亡液”,引起各种症状,使其阴阳自和,始可自愈。故《內经》说:治病必求于本,本于阴阳。后人发展的八纲辨证中,阴阳两纲又称纲中之纲,或阴阳两纲统帅其他六纲。我们临床治疗“杂病”也是调和阴阳。
(14)、姜建国《伤寒论释难》:凡病经过汗吐下的误治,伤及气血津液,已经形成“坏病”的,必须“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若伤损气血津液较轻,尚未形成“坏病”,则不宜妄施针药,以免再犯虚虛实实之戒。因此仲师于58条云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律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本条的要点在于强调“阴阳自和”,“凡病”,是泛指 一切病证。“若发汗,若吐,若下”,是举例说明汗吐下之法最易伤正。所谓“亡血、亡津液”,这里的“亡”,用亡失、伤损解,即指正气受到了损伤。汗吐下之法,本为祛邪之法,用之不当则伤正气,从而形成大邪虽去、正气内损的局面。此时大邪已去,则不必继续用药物治疗;而正气初损,亦不宜骤施补益。可通过人体阴阳的自我调节,从而达到“阴平阳秘”,亦即“阴阳自和”。
本条的意义还在于:尽管《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但中医必须打破中药毒副作用小,安全放心施用的惯性思维,必须树立凡药皆有毒的用药思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领会“阴阳自和”的意义所在,才能真正体现中医治病善于治人的整体治疗观,才能做到尽量不用药愈病,即使用药也要合理适度。
强调“阴阳自和”,对于现阶段的临床意义非常重大。笔者临床主治肝病,发现药物性肝炎的患者日益增多,这其中有滥用西药所致者,但也有过用中药所致者。而过用中药所致者就更为不该,因为一者中药相对毒副作用较小,如果不是太过滥用一般是不会导致药物性肝损害的;二者中医学的治疗理论和诊疗思维,讲究的是整体调节,重视的是病的“人”,而不是什么针对性的病毒或细菌,如此则怎能过用药物而导致“医病”呢?
《伤寒论》乃中医经典著作之一,“阴阳自和”又是仲师重要的医疗思想,对《伤寒论》稍有了解的人,当然是不应该过用滥用中药的,中医认为凡病是脏腑阴阳气血的不“和”,凡治是用各种治法 当然包括药物使之“和和”的过程是“阴平阳秘”的过程,是以平为期的,也就是勿使不及,还要勿使太过,这是中医治病的基本思想。当然更高一层次的“和”,那就是不治而治的“自和”,从一“自” 字,我们就应体会出中医治病的最高标准和最佳方法。只不过,能做到“阴阳自和”者,必是上工也。
(15)、伤寒论现代解读:这两条(后学按:指58、59)与49条一样,都是在休克的代偿期,机体的代偿功能还正常(阴阳自和者),只要等待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发挥作用,恢复水电解质平衡,纠正低血容量状态,病人就会自动痊愈。判断痊愈的标志是,原来小便不利(少)的,现在小便利(多)了;感冒的病人现在也出汗了;原来有的症状现在没有了。在古代没有输液技术,只好等待机体自动恢复,现代有了输液技术不必等待了。
温病最怕伤阴,《伤寒论》中一再强调发汗的副作用,大都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在《伤寒论》中有许多方剂和一整套理论来预防、治疗水电解质紊乱,在以后的章节中将逐一讨论。
(16)、陈亦人《伤寒论译释》:选注 金鉴:凡病,谓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病也。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治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虽不见愈,亦不致变诸坏逆,则其邪正皆衰,可不必施治,惟当静以俟之,诊其阳阳自和,必能白愈也。
柯韵伯:其人亡血亡津液,阴阳安能自和?欲其阴阳自和,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阴自亡血,阳自亡津,益血生津,阳阳自和矣。要知不益津掖,小便必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阴阳必不自和。凡看仲景书,当于无方处索方,无治处求治,才知仲景无死方,仲景无死法。
魏念庭:上三“若’字作“或”字看,下一“若’字作“徜’字看。
按语  凡病不管采用汗,吐,下哪一种治法,若使用不当,皆能伤血耗津,但只要末出现明显的阴阳偏胜偏衰症状,则是阴阳尚能知和,因而受损伤的血和津液,亦可能逐渐恢复而自愈。《金鉴》主张静以俟之,就是根据阴阳自和而说的。临床上确实有这种情况,只要邪气较轻,正伤不甚,与其药物乱投,不如勿药静养,待正气恢复,微邪自除而病愈。但是也不应消极等待,及时酌进一些养血生津之剂以助其恢复,岂不更好。因此,柯氏提出“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主张“益血生津”,是可取的。
(17)、李克绍《伤寒论语释》:【提要】治疗伤津,未至阴阳偏胜偏衰者,必自愈。
【语释】凡病,是泛指一切病。若,即或的意思。发汗、吐、下,是治疗方法。亡血,太阳病的衄乃解,蓄血证的血自下者愈,热入血室的经水适来必自愈等都是,这属于自然疗能。本节说明,凡病不管是由于采用了汗、吐,下等治疗方法,或由于自动亡血而达到病邪已除,没有不耗伤津液的。但只要未出现阴阳偏胜偏衰的症状,就算阴阳自和,津液也必能自行恢复而自愈,不必治疗。例如汗后的轻度口渴,或汗下后的暂时小便不利都是。
(18)、赵桐《伤寒述义》:此三法施后,阴阳和者可勿药也。三法得当,其邪立解,然有一时不能了了者。用之不当,变证百出,而又有因竭而幸愈者。如下章大下后复发汗,治逆其法矣。无他变证者,则救逆之法,无从施与。惟小便不利,为亡津液,俟小便自利,为阴阳和,津液回,必自愈矣。
(19)、程昭寰《伤寒心悟》:本条乍看去似有矛盾,既云亡血,亡津液,又岂能“阴阳自和”呢?然细加推敲,则医理深遽。既称“凡病”,当是指一切病证。“若”是或字之意,“若发汗,若吐,若下”,即是说汗吐下任何一种治法,都在于治病怯邪,只要用之得当,都可收到邪去正安之效。“若亡血亡津液”的“若”字,又是如果的意思。“亡”是伤损的意思,不能作竭绝,散亡,脱绝來解。如果因为使用了汗法,或吐,或下之法后,邪气已去,但血液津液亦已伤损,此时邪去正复,则可通过饮食将息调养,使其正气来复,阴阳自和则一定可以自愈。
历代医家对阴阳白和的理解各有不同。有指汗液自出,便溺自调者如尤在泾等;有指的津血者如柯韵伯等;有指脉之左右二部调和者,如程知等。这些说法虽然没有实质上的分歧,但对理解全条文的精神均未能恰到好处。我们认为本条的精神实质在于:其一确定了治病的最高原则——求“阴阳自和”。中医认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阴阳失去平衡则病。治病的目的,就在于复阴阳平衡之态,则病可愈。其二求“阴阳自和”,非单纯药物为唯一手段,其中调动机体自身抗病机能,为自身机能的恢复和调节创造条件,不滥用药物,免伤正气有利于自身恢复。其三汗吐下为袪邪之法,用之得当,则邪去正安。用之不当,则反致阴阳偏离更远。这就说明,求阴阳自和,非单纯汗吐下之法所能胜任。益血生津,也为求阴阳自和之法。其四阴阳能否自和,当以脉证为据,脉静人安,则和之在即。
(20)、高级伤寒学:刘渡舟:“凡病”,指一切疾病,不限于中风伤寒。汗、吐、下是治有余之病。亡血、亡津液为不足之证。以上概括了治疗方法和疾病种类。总的来讲,治疗或虚或实的疾病,若能使其阴阳自和,必能自愈。因阴阳有偏乃致疾病,今损有余,补不足,泻其热,温其寒皆是使阴阳自和的手段,而促其病愈。阴阳自和,主要靠机体内部的调节,必要时候,还应借助药物及它种疗法,但任何疗法,也只有通过机体内因,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维持机体阴阳平衡,也就是阴阳自和的目的。《伤寒挈要》
(21)、陆渊雷《伤寒论今释》:凡治病,或发汗,或吐或下,或因他故而亡血,皆足以致亡津液,亡津液即伤津,释证二十一条。毒药治病,当汗则汗,当吐下则吐下,虽亡津液,有所不避。何则?毒害性物质既除,则阴阳自和,无所用其补益也。盖细胞之生活力恢复常态,消化吸收分泌俱无障碍,是为阴阳自和。阴阳自和,则津液自生,弗药自愈。
(22)、李心机《伤寒论通释》:本条指出,伤寒中风,虽汗吐下伤津耗血,但若阴阳自和,必当自愈。
凡病,在此泛指广义伤寒,语气直贯“阴阳自和者”。汗吐下是仲景时代及其以前对伤寒的基本治法。文曰“若发汗、若吐、若下”,非三法并用,而是或然之意。汗吐下不当,不仅病证不除,而且还有伤血耗津之虞。亡,丟失之意,可引申为耗伤,非大出血之谓。
“阴阳自和者,必自愈”,寓假设之意。即言虽治疗失当,耗血伤津,但如果阴阳能够自和,那么病必自愈。汗吐下虽伤血耗津,阴阳失调,但由于病人的体质、发病、病情、治疗过程等不同,津血的耗伤,阴阳的失调,会有程度的不同,因此,“阴阳自 和”只是一种可能性。阴阳一旦能够“自和”,那么病必自愈。
“阴阳自和”是机体固有的自我修复功能,其核心在“自”上,它来自于机体的内在力量,因此疾病具有自愈倾向。仲景在临床实践中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论中第8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第59条,“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第93条,“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又,第94条,“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其他诸如论中六病欲解时,以及第192条,“阳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第287条,“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第360条,“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今自愈。”等等,论述的都是疾病的自愈倾向。
病证,不论是否经过汗吐下,只要机体阴阳能够自和,那么都有自愈的可能。
【启示与范例】
张某,男,35岁,患温病经治疗2月,它症皆除,惟遗有“呃”发作不止,饮食 俱废,诸医束手。不得已,经人介绍新民县某老医生,专程来治。诊视毕,语其家人曰:此病汗、下之法屡用,津伤而胃气耗,今稀粥尚不能进,况药乎?嘱浓煎大米,令饮其汤,少调洋参末,每日服三次。至第五日,呃止而思食。有魏医者问老医曰:公之方无非是轻描淡写,竟治愈大病,能为余辈言耶?老医叹曰:《伤寒论》不云乎“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此证胃阴虚而胃气耗,阴虚则津少而气逆,气耗则胃弱而不食。若用竹叶石膏汤虽亦对证,虑其胃虚巳甚不能运药。改用大米煎汁所以养胃。五谷养胃胜似药物,以其性和而不偏,少加洋参以滋胃之气阴,量少则运,多则滞矣。治法不得不轻描淡写,君以为如何?(刘渡舟医话)
(23)、刘渡舟《伤寒论讲稿》:这一条指出凡治病要求使人体达到阴阳自和则病必自愈。
.凡病.,泛指一切病证,不单指中风、伤寒。汗吐下用之得当,是治病祛邪之法,可以调阴和阳而达到治疗目的。如果使用不当,又可损伤正气,如伤阴、伤阳、伤血、伤气等。如果邪去正衰,就不一定非要再用药物治疗,可以通过饮食调补、休息疗养,等待人体阴阳自我调节而达到新的平衡,即可自愈。此即所谓的.于不治中治之.’。
当年我在营口学医的时候,一位张姓邻居患了伤寒,时间也比较久了,先后经过几个医生治疗,好得也差不多了,但只有呃逆不止久治不愈。后来,延新民县的一个老医生来治,问过病史后,让他用粳米煮汤送服西洋参末二三分。吃了六七日,呃逆就好了。其他的医生觉得奇怪,就问他是怎么回事?老医生说:.仲景说过:‘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这个患者经过很多天的治疗,邪气虽去,但胃中气阴已衰,胃气不调,所以作呃。如果再用药物去损伤胃气,只能有害而无益。用米汤调养,借五谷之气以养人,胜于药石,再加上少量的洋参以扶胃家气阴,效果更为理想。.医生们听了以后都叹服不止。这位老医生的认识可谓学有所得。这一条明确说明中医治病的目的就是要达到阴阳自和。临床上既可通过药物治疗来达到这一目的,也可不用药物而通过自身功能的恢复与调节来达到这一目的。但绝不能盲目地滥用药物以破坏这一目的的实现,而违背了医经之旨。
(24)、胡希恕《伤寒论通俗讲话》:这一下就是发汗不合法,也造成很多的问题。他这个是个泛论,无论什么病,我们治疗啊汗、吐、下这是一个攻实去病的一个大法,在中医上说,汗吐下都是攻实去病,可是用不得当,都足以害人,起码是亡血、亡津液。这个亡血就是亡血液。亡失血液,亡失津液。那么这个汗法,发汗最亡失体液得厉害。那么这个吐下也是一样的,他本来吃些东西,胃消化之后要吸收的,你不等他消化,不等他吸收,都吃泻药下去了,身上体液也是不能够补益,不能够继续得到吸收,也是少了嘛,也亡津液亡血液嘛。
如果阴阳自和,阴阳自和指着表里,表里没有他病,我们经过发汗,或者吐、或者下,损失了血液和津液,如果表里自和,这不要紧,这个病可以治好的,不必乱治,“必自愈”。那么言外之意,津液血液亡失,而又有表里不和的现象发生呢?那你得治疗,没有(不和)不要紧的。所以人的这个身体呀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糟蹋坏的,但是这个是不合法的发汗吐下,损失人的津液体液,亡津液亡血液这是肯定的。亡就是亡失的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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