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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手机使用”告家长书!附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张班级管理 2020-10-08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安全文明、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一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拥有手机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配手机,确实方便了与家长、同学的沟通和联系,但不是每个同学都有很强的自控力,手机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2018年9月,我校已经开始加强了对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一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校风、学风明显改善。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教育教学实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松阳县职业中专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学生不携带手机入校”是我校对学生的一项常规要求,在此,我校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学校对学生在校园规范使用手机作以下几点说明:

     1、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由于手机辐射对脑部神经构成较大影响,处于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长时间地使用手机,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影响和伤害。

    2、在校使用手机不利于学生学习和生活。一些学生利用手机在上课、自习、课间甚至就寝时间发短信聊天、看小说、上网、玩游戏、听歌,既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休息,也影响了身心健康。



    3、使用手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学生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的处理解决,而是利用手机拉帮结伙,群殴群斗,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4、学生浏览不健康网站,甚至有学生用手机联系对方为谈恋爱、集体外出提供方便。

    5、因手机充电、遗失和被盗而引起的同学间纠纷,甚至打架。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

    1、学校现已在各教学区安装有固定电话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同时我们也将相关处室,班主任的电话告知您,方便您与学生和学校联系。

   2、学生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手机,一经发现,我们将予以收缴并妥善保管,请家长谅解,并予以配合,做好孩子的说服教育工作。

   3、对经教育但还多次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松阳县职业中专关于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家长配合。

    尊敬的家长,让孩子健康成长,教育孩子成才,这是每个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愿望和责任。因此,我们真诚地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工作,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从源头上杜绝那些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不良现象和行为,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氛围和成长环境。     

     祝:万事顺利、合家幸福!

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0二0年三月

关于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手机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2018年9月,我校已经开始加强了对学生手机使用的管理,一年多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校风、学风明显改善。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教育教学实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松阳县职业中专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弘扬我校“行知相融,德技双馨”、“勤学强技,善思敏行”的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广大学生理性使用手机,培养“自强进取,挺拔阳光”的现代中职生。
     二、管理规定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①住校生:周日晚自修上课前由各班班主任统一收入保险箱保管,周五下午放学后发还学生。
②通校生:一律禁止携带手机入校,若不慎带人手机,必须自觉上交班主任保管。
     2.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的,必须到班主任处填写申请表,政教处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技能节、远足、志愿者服务),政教处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保管。
     4.因课堂教学需要学生使用手机的,必须提前2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备案。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手机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学校利用大型集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松阳县职业中专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形成家校合一的良好氛围。
     2.各班级利用主题班会、家长微信群、校讯通等形式充分宣传讲解,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消除学生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
     3.早晚自修、上课、实训等时间,任课教师要妥善安排好课堂教学环节,加强检查管理;就寝熄灯后由值周教师、寝室指导师、军事教官组织检查管理;值日、值周领导、政教处、教务处对手机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管理不到位的教职工由相关领导进行约谈。  
    4.检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第一次由政教处代为保管一个月,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到期后通知家长到校领回,并扣班级纪律分,每人次扣0.5分;学生第二次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由政教处代为保管到学期结束,学期结束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手机,扣班级纪律分,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优评先、考核奖励等挂钩。
    6.此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政教处。

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0二0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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