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视同缴费年限,对个人退休养老金影响比较大。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小概率事件。既然已经发生,当务之急是问清缘由。 退休养老金核算之后,被告知取消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有两个原因:1、经核实,存在虚假不实的情况。 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职工实际缴纳社保年限之前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 1991年,我国开始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具体到每个地区的执行时间不同、缴费方式不同。直到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出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才形成现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的模式。 所以,只有在各个地区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职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工作必须是固定的,档案可查的,临时性工作不能计入。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4年10月1日前工作年限、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年限、退伍军人服兵役年限等等,也能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当人社经办机构核实到你的档案工作年限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要求,自然将取消视同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严重违法。 2014年10月1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一样,参与缴纳养老保险。 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权负责,个人不用支付一分钱,算作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属于个人权益。 一般情况下,如果职工严重违法,开除公职或者刑事犯罪、坐牢,这部分权益有可能被取消。养老金计算只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处理。 取消视同缴费年限,对养老金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权益,通过补发过渡养老金核算,大多与当地社平工资挂钩,具体金额因地而异。取消视同缴费年限,意味着养老金计算时不再有过渡养老金,退休养老金必然受影响; 另一方面,国家年度养老金调整时,视同缴费年限直接影响挂钩调整金额。比如,江苏省2020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每满1年,增加2元/月;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3元/月。职工取消视同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减少,挂钩年限调整金额势必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养老金核发之后,通知取消视同缴费年限,人社经办机构肯定是发现了新情况,有一定的理由和证据,建议冷静对待。拾壹说社保,大型国企人资工作经验,欢迎关注、交流、评论,每天分享职场干货。 |
|
来自: 平常心3k10vhxy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