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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道】张文中研究(上篇)——企业家能量系列之十二

 蓝海思享汇 2020-10-09

2018年5月31日上午

一条讯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

物美超市创始人张文中被最高法院宣判

无罪!

56岁张文中蒙冤12年终于在这一天洗清了全部罪名。

这个消息可能一般人不会太在意

可是在企业家圈子里

那是一声晴天霹雳

这个标志性事件一定会被记录在中国企业发展的史册上!

消息一出,众多企业家给张文中发来贺信。

柳传志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

“为整个企业家阶层感到高兴。能够重审,也代表了营商环境中企业家最最在意的一条,就是法治的公平。”

此事其实在3个月前已经有了端倪。

3月5日,在亚布力企业家年会上,张文中以激动的心情宣读了他的《给40年的信》,他在信里表达几个意思:

一是最高法已经决定重审他的案子;

二是他向12年所有帮助过他的企业家们表示感谢;

三是表明重审不仅仅是还他一个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他的独白感动了现场的每一个人,马云、任志强、俞敏洪、冯仑、陈东升等百余位企业家全体起立向他鼓掌致敬。

为什么这个案子牵动了中国企业家的心?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因为此案被认为是具有标杆性意义的判决,属于改革开放以来罕见的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平反。

12年前,张文中落难了。

他被河北省衡水市法院以个人诈骗罪、单位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从被判入狱后,张文中一直在申诉,他认为:这是一个非法律人士都可以看出错误的重大冤案。可是上诉到河北省最高院被终审驳回。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再审决定,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于2018年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再审后,最高院认为张文中案的罪名均不成立,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这桩饱受争议的产权错案终于盖棺定论。

这就是本文开头那一幕。

张文中一案之所以牵动中国企业家的心是因为案情背后还有更深一层含义。

中共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一直在继续,十九大后更是加快了改革步伐。

有几个与企业家有关的重要文件均是在这期间出台的。

这几件事在单个发生时,似乎少有人会产生什么联想,可事后再串起来看,变得逻辑格外清晰,也显得格外有意义!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其中有一段内容描述特别清楚:

四、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的发生。

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此文件释放了两个重要信号:

一是最大程度上对于改革开放早期企业家在产权方面模糊不清的过失给予了事实上的“赦免”;

二是明确指出对一批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重新甄别与审理。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发布。

此文又有几个要点令人印象深刻:

  •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 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 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 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 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 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

此文一出,立刻得到企业家群体的一致好评与积极回应。

第三个事就与张文中案是直接相关了。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人民法院将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张文中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

最高法在公告中指出: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提审本案。

就这样,经过了一次次铺垫,张文中案最终被判无罪完全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由此我们也看到,张文中案重审绝非孤立事件,而是在党中央一个又一个深化改革政策指引下形成的。而且这肯定不是一个孤案,未来应该会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子会得到重新审理重新审判。

当这些案子都得到重新公正审判后,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深化改革从一个侧面得到了切实的落实,中国企业家群体将会吃到一颗大大的“定心丸”,他们不会再为改革开放早期的一些过失而惴惴不安,他们完全可以安下心来,继续为中国的改革继续做出贡献!

在中国企业发展史上,1984年和1992年是两个很具有代表意义的年代。1984年是最早出现具有改革开放代表性的企业,而1992年邓小平南巡又催生了一批代表性企业。

以这两个年份为代表,产生了很多对中国经济具有格局影响力的企业,他们的创始人也被归类为84派与92派。

其中华为任正非、联想柳传志、万科王石等都是84派的代表;泰康人寿陈东升、复星公司郭广昌、中国国际期货田源都是92派极具代表性的人物。

92派中的“武大帮”田源、陈东升、毛振华

张文中也是92派中不算显眼的一位代表,而他后来的发展也恰好与陈东升、田源有些直接关系。

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张文中被分到了大庆油田企业管理处,参与了当时的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

两年后,他重返南开大学攻读管理硕士学位,并提前一年毕业。

1987年,张文中来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宏观经济的研究,他的同事包括92派代表人物陈东升,以及中国期货业教父田源

中国经济改革风起云涌之时,张文中主持的中国石油价格政策研究,得到中央有关部委重视,还获得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支持,于是就有了后来他被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做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下,1993年,张文中和在美国密歇根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吴坚忠一起回国创办了卡斯特公司,业务就从为企业做系统集成项目开始,发展到自主开发了一套专为超市设计的管理信息系统。但在当时国内超市较少且普遍是小店的背景下,并没有太大"用武之地"。

后来的转折来自张文中在广州参加了一次连锁业发展研讨会,这促使他把发展方向从科技领域转向了流通领域。

张文中决定自己做一家超市。

1994年末,物美综合超市翠微店开业,是北京最早的综合超市。

次年,物美开设了自己的第二家店铺。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一年里,超市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亿多元。

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物美的发展并不是很顺利,碰到了生存的困难,因此,张文中迅速地调整了经营策略,把工作的中心放到物美超市的经营上来,并结合自己所掌握的系统整合方面的知识,敏锐地指出了经营连锁超市的根本:系统整合,成本领先,科学规范管理。

同时,张文中为物美选择了一条低成本扩张道路:通过租赁、合作、托管和合资国有商业企业等方式进行扩张。具体做法是,物美以现金入股,合作方将商业网点折合成资金入股,经营权归属物美,双方按股分红。依靠这一模式,物美迅速改造了一批旧式副食店和菜市场为超市、便利店。

到2002年年底,物美集团年销售额4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连锁业中排名上升至第12位。

2003年11月21日,物美在港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国内民营零售企业。

上市之后,物美先后以托管、联合、兼并等方式整合了北京超市发、京北大世界、天津大荣等全国20多家商业企业的400多个网点,企业规模迅速再壮大,张文中也因此成为中国零售行业的标志性人物。

在2004年的福布斯大陆富豪榜上,张文中以1.25亿美元身家名列第125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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