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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字体与计算机字库侵权风险防范

 智能改造人 2020-10-12

前言:在追求流量的互联网时代,众多企业通过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甚至商标使用差异化的字体来吸引公众注意力和平台流量。殊不知,具有“独创性”的字库、字体属于他人知识产权成果,诸如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等字体供应商通过多种途径向企业发出侵权提示,称企业的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的字体侵害其著作权,要求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企业不加以谨慎地对字库与字体进行商业性使用,无异于埋下知识产权侵权的“雷”。

一、为何计算机字库及字体

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字库已被司法认定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计算机字库作为同一风格和同一方法设计的字符的数据集合,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而对于字库具体属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还是美术作品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对于字库的性质认定还存在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字库属于美术作品

部分法院认为字库属于美术作品。认定字库为美术作品的依据则侧重于字库中的字型由线条构成的具有一定审美意义的书法艺术。在“北大方正诉文星公司” 一案,审理法院认为计算机字库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也属于计算机软件,受《计算机保护条例》的保护。

观点二: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作品

认定为计算机软件的依据侧重于字库属于为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屏幕中显示特定字体字型而制作的可由计算机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在著名的“北大方正诉暴雪”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字库中对数据坐标和函数算法的描述并非计算机程序所指的指令,并且字库只能通过特定软件对其进行调用,本身并不能运行并产生某种结果”,认定字库属于美术作品,而二审法院认为“汉字只有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时方能认定其构成美术作品”。在“方正诉暴雪”二审判决的公开以后,司法实践倾向于认定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作品。

无论字库被认定是计算机软件还是美术作品,其都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是没有异议的。对于企业而言,对于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都应予以尊重。

(二)具备“独创性”的字体属于美术作品

既然计算机字库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作为字库中的单个字体,又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呢?答案是取决于单字是否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独创性”。

在“北大方正诉宝洁”案,一审法院认为字库的单字不同于经过单独设计的风格极为特殊的单字,当单字作为字库字体整体使用时,其与其他字库字体的产生较大区别,较易达到版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高度。

在“汉仪公司诉笑巴喜”案,审理法院认为,涉案字库中具有独创性的单字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认为“笑”与“喜”字构成了单字体的侵权,而“巴”字却不能细分认定为是否具体侵权。为何同一个案件的三个字体两个认定侵权,一个却不构成侵权?该法院在判决中阐述,由于汉字本身构造及其表现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等特点,其经相关计算机软件调用后产生的单个字是否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后尚能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认定单字是否符合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需要结合个案认定,但从笔者检索的近年来公开的判例来看,因产品生产包装和企业宣传文案中的单字等情形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例子仍然不在少数,因此企业对于单字的商业性使用应当予以足够警惕。

二、字库及字体侵权行为类型

及其法律后果

(一)常见的字库及字体侵权行为类型

 1. 企业办公终端安装使用,即企业在其内部使用的计算机或其他办公终端设备上安装并使用字库和字体单字。

 2. 商业性使用,即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字体的行为,比如在产品及其包装、宣传册、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宣传广告、商标和商业推广等情形下使用字体。

 3. 技术性使用,将字库或者字适用于企业自己的软件产品、影视剧字幕或者其他产品载体中。

(二)字库及字体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当法院认定相关字库及字体的使用行为侵害了字库企业的权益时,会有怎么样的法律后果呢?结合相关的判例,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如侵权的字体是在产品外观上使用,就停止使用、销售并销毁带有侵权字体的相关产品包装、标示、产品名称与广告等;如侵权的字体是在相关软件或者印刷物上使用,应该停止复制、发行相关软件或印刷物等。

 2. 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对于相关的赔偿金额,由于著作权人通常难于对自身的实际损失予以举证,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更是难于举证,法院通常酌情判定赔偿数额。从检索的判例来看,酌定因素包括字库字体的“独创性”程度,及作品的价值,侵权人的主体类型、经营规模和侵权情节等,有些法院还会参考侵权字体的个数。

 3. 公开向被侵权企业赔礼道歉。例如在“方正诉潍坊文星公司”一案中,被告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判决于30日内在《计算机世界》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致歉,消除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 侵权法律风险防范

及其侵权纠纷应对

(一)侵权法律风险防范

 1.取得正版字体字库授权许可

在使用相关字库之前,应该对字库的使用采取谨慎的态度,尽量取得相关字库公司的使用许可或者取得相关授权,以减少之后会受到相关企业的侵权追究,要求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风险。

 2.优先选择计算机系统自带字体

使用部分计算机系统自带字体如黑体、宋体、仿宋、楷书、幼圆、隶书等几种字体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使用主体及使用范围均不受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系统字体均为免费字体,比如我们常用的“微软雅黑”字体虽然属于计算机系统自带字体,则属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字体,企业不能“任性”使用。

 3.优先选择开源字体

在选择使用字体的时候,可以尽量选择使用开源字体,即公开的免费授权使用字体,开源字体虽然具有独创性,但相关主体已经通过声明或公开授权等方式提供社会公众免费试用,比如方正黑体、方正书宋、方正仿宋、方正楷体、思源黑体。与此同时,也要注意某些开源字体的使用范围和领域也是有限制的,例如某些开源字体只能用于“横幅标语制作”。所以即使是使用开源字体的,也要注意相关的规制规定,以防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对于如何确定使用范围,企业可以参考权利人发布的使用指引。

 4.排查企业对外展示的“门面”的侵权风险

在企业的商标、广告、包装装潢等直接面对大众宣传等方面的内容,企业应当谨慎选用字体,避免在公众所知晓的领域内使用可能侵犯相关字库公司著作权的字体。企业委托设计公司对商标、广告、包装装潢进行设计的,应当委托正规设计公司并签署委托合同,在合同上约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转移条款,此外还应当保留双方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和相关付费凭证。

 5.无付费意愿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公司或人名的字体

在不确定字库是否属于付费字体的情况下,或者无付费意愿的情形下,企业应当避免使用带有公司名称或者人名的字库及字体,因为此类字库及字体往往是需要付费才能商业性使用的字库及字体。

(二)侵权纠纷应对措施

现实中,字库权利人在起诉之前往往会通过电话或者发函的方式发出侵权提示,企业对于通过电话方式收到的侵权提示,需要及时清理可能涉嫌侵权的字库及字体;对于收到律师函等正式函件的,企业应引以重视,建议做好如下应对措施:

 1. 及时做好自查及清理措施,企业对其产品包装、网站、公众号以及其他为提及可能涉嫌侵权的字库及字体由企业法务人员尽早进行自查,清理对方提及的侵权客体;

 2. 对权利人的作品比较分析,确定其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是否享有著作权财产权利;

 3. 分析己方是否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及时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比如对于涉案字体是请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制作的,提供相应的设计公司主体的委托合同、对涉案作品字体的确认,付款凭证等。

 4.  如对方进一步提出权利主张或收费要求,建议咨询委托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予以处理。

来源: 广金鹏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久禄、钟楚君

(已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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