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按照最新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 2019-07-01实施)中3.1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来解释的话,酒精和IPA(异丙醇)归属为挥发性有机物吗? 永久免费查看完整环保通报、文件,欢迎长按识别二维码使用环保小智 (电脑上打开网址:http://qs./#/h5download) 回复: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3.1挥发性有机物定义:“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以及3.8挥发性有机液体:任何能向大气释放VOCs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机液体:(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单一组分有机液体;(2)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0.3kPa的组分总质量占比大于等于20%的有机液体。酒精和IPA(异丙醇)属于挥发性有机液体,且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属于挥发性有机物。 转自:VOCs前沿 不当之处,欢迎回消息告知删稿事宜,本号将尽快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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