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自我介绍场合 应当何时进行自我介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它涉及时间、地点、当事人、旁观者、现场气氛等多种因素。不过一般认为,在下述时机,如有可能,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自我介绍。 a)在社交场合,与不相识者相处时。 b)在社交场合,有不相识者表现出对自己感兴趣时。 c)在社交场合,有不相识者请求自己作自我介绍时。 d)在公共聚会上,与身边的陌生人共处时。 e)在公共聚会上,打算介入陌生人组成的交际圈时。 f)有求于人,而对方对自己不甚了解,或一无所知时。 g)交往对象因为健忘而记不清自己,或担心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时。 h)在出差、旅行途中,与他人不期而遇,并且有必要与之建立临时接触时。 i)初次前往他人居所、办公室,进行登门拜访时。 j)拜访熟人遇到不相识者挡驾,或是对方不在,而需要请不相识者代为转告时。 k)初次利用大众传媒,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标语、传单,向社会公众进行自我推介、自我宣传时。 l)利用社交媒介,如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电子信函,与其他不相识者进行联络时。 m)前往陌生单位,进行业务联系时。 n)因业务需要,在公共场合进行业务推广时。 o)应聘求职时。 p)应试求学时。 二、应酬式自我介绍 应酬式介绍的对象是进行一般接触的交往对象,或者属于泛泛之交,或者早已熟悉,进行自我介绍,只不过是为了确定身份或打招呼而已。所以,此种介绍要简洁精练,一般只介绍姓名就可以。例如:“您好,我叫周琼。”,“我是陆曼。” 在某些公共场合和一般性的社交场合,如旅行途中、宴会厅里、舞场之上、通电话时,都可以使用应酬式的自我介绍。 三、交流式自我介绍 交流式的自我介绍,比较随意,可以包括介绍者的姓名、工作、籍贯、学历、兴趣以及与交往对象的某些熟人的关系,可以不着痕迹地面面俱到,也可以故意有所隐瞒,造成某种神秘感,激发对方与你进行进一步沟通的兴趣。 有时,在社交活动中,我们希望某个人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并与自己建立联系时,就可以运用交流式的介绍方法,与心仪的对象进行初步的交流和进一步的沟通。俗说的“套瓷”就属于此类,而时下网络上的“浪漫邂逅”更是典型代表。 四、礼仪式自我介绍 礼仪式的自我介绍,要包含自己的姓名、单位、职务等项,还要多加入一些适宜的谦辞敬语,以符合这些场合的特殊需要,营造谦和有礼的交际气氛。 在一些正规而隆重的场合,比如讲座、报告、演出、庆典、仪式等一些正规而隆重的场合,要运用礼仪式的自我介绍,以示对介绍对象的友好和敬意。 五、工作式自我介绍 工作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工作之中。它是以工作为自我介绍的中心,因工作而交际,因工作而交友。有时,它也叫公务式的自我介绍。 工作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供职的单位及其部门、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等三项。它们叫作工作式自我介绍内容的三要素,通常缺一不可。其中,第一项姓名,应当一口报出,不可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第二项供职的单位及其部门,有可能最好全部报出,具体工作部门有时也可以暂不报出。第三项担负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有职务最好报出职务,职务较低或者无职务,则可报出目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六、问答式自我介绍 问答式的自我介绍,一般适用于应试、应聘和公务交往。在普通性交际应酬场合,它也时有所见。 七、自我介绍方法 自我介绍时,最值得注意的是,自己的名字要特别说清楚。一些人在做自我介绍时,口中喃喃自语,吐字不清,而使别人听不清楚。因为对方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自然也就记不住你的名字,甚至会认为你这个人有些阴沉、消极。因此,自己的名字,一定要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说出来。 不仅应在自我介绍的最初通报姓名,最好在告别时,再向对方告知一遍自己的名字。这样一来,不仅使对方容易记住你,而且会给对方留下一种你很积极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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