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就是为了拿稿费,解决缺钱花的具体问题。 刚成家时,我就选择了业余写文章,主动向县广播站、《孝感报》投稿。 1981年元月12日,写下诗歌《志宏花香》投到《湖北日报》社,杳无音讯。写到7月3日才有一篇散文被孝感县人民广播站采用。 这篇散文题为《敬爱的党啊,您的前途辉煌!》当时编辑我的文章的是郭编辑,从部队随丈夫转业来孝感的一位妇女。8月初才收到广播站寄来的一张稿费汇款单,上面写着:你的散文《敬爱的......》散文被我站7月22日采用,稿费:壹元。 来之不易的一元钱,我视为珍宝。在当时一元钱就是我教书一天的工资啊! 写作我是用清早人们正睡觉的时间。那一年3月投稿8篇;4月份投稿3篇;5月份投稿11篇;6月份投稿2篇;7月份投稿2篇;8月份投稿3篇;9月份投稿3篇,采用1篇《社员们喜欢“及时雨”》;10月份投稿2篇,采用2篇《“天下为公”永放光芒》(散文)、《队办企业,社员有利》(新闻);11月份投稿3篇,采用2篇;12月份投稿2篇。这一年投稿37篇,地方广播站仅仅采用了7篇。 这就是我的起点,一个高考落榜者的新的起点。 文章被媒体采用,说明文章写得可以。它可以鼓励作者写作,激发作者的写作积极性。 《孝感报》是1982年7月6日开始采用我的稿件的。第一篇新闻《教育学生,她心里有一团火》刊登在4版“说长道短”栏目。《湖北日报》于1982年4月4日采用我的短文《生活里的“魔术”》(335字,稿费3元)。《环水潮》杂志1983年第1期,发表我的文学作品《新学校》(诗歌),稿费1元。 我当老师不守本分,心里爱做记者梦,作家梦。校长见我常看报纸,常向媒体投稿,总认为是不务正业。直到1985年我写的通讯《一所愈办愈好的学校的农村小学》被《湖北农村教育》(第6期)杂志采用后,校长才改变对我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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