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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规落地,21年起三项物业费不用交,还有一笔长期收入

 一言先生 2020-10-14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国内的人均经济收入也在增长,很多人都在实现财富自由化,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平常生活都没有太多的闲暇时间,这个时候物业公司也就随之出现。物业主要是以服务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针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对公共设施、绿化、卫生、治安等进行管理。

物业新规落地,21年起三项物业费不用交,还有一笔长期收入

    但物业在这些年的发展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经常可以在网上看到这种物业纠纷,物业费和服务质量不对等的原因已是家常便饭。

    1.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态度差,收钱不做事

    这是很多业主都深有体会的一件事,“收钱的时候是物业,有事的时候,对不起,我们管不了,不归我们管”,短时间内无法处理,甚至推卸责任,最差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会和业主进行争吵。最后问题没解决,心情也变坏了。

物业新规落地,21年起三项物业费不用交,还有一笔长期收入

    2.条款不合理,私加条款

    有部分物业在设立合同的时候,会在里面添加了一些有利于物业的条款,由于购房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更加关心房产那边的条例,对于物业这边的条款就没有细看,导致后面出现问题产生纠纷的时候,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影响了居住的体验。

    3.物业费用胡乱收取

    物业费一般是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自己规定的项目,不同的物业由于服务不同提供的收费项目也不尽相同。很多业主其实并不了解物业费到底是包含了哪些方面的费用,稀里糊涂地就交了,因此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获取利润,偷偷增加了其他的服务项目,甚至换个名字再收取一次重复的费用,而业主根本不知道到底收费的项目有哪些,增加了收费的金额,虽然每户增加得不多,但整个小区加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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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侵害业主权益,公共区域牟取私利

    新型小区的住宅大多为高层住房,人口多面积大,在小区广告牌和电梯内投放的广告收益巨大,还占用小区的公用停车位或地下停车场进行出租。根据相关的物业法规,业主的公共面积产生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而这些问题今后都可以得到解决了,新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282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283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943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根据这三条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那些被物业私吞进腰包的公共面积收益将会平分给业主,业主自此获得一笔长期、稳定的额外收入。

有三项费用我们今后可以进行免交

1.垃圾车进入小区清理垃圾桶的费用可以进行免除。

2.业主需要交纳的物业费今后只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收取,不再重复收取额外的公共区域物业费,比如小区绿地环境的维护费,夜晚的照明费等。

3.物业合同以外的、业主未签字的额外项目不具备法律效益,不需要进行交纳。

总结:物业有好有坏,不能看到很多不良物业就全部一棍子打死,对于不良物业我们可以根据《民法典》278条第四项的条例,来进行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的监管力度,保障业主的权益。

3.物业合同以外的、业主未签字的额外项目不具备法律效益,不需要进行交纳。

总结:物业有好有坏,不能看到很多不良物业就全部一棍子打死,对于不良物业我们可以根据《民法典》278条第四项的条例,来进行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的监管力度,保障业主的权益。#物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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