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同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要求,现就公布实施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为3个区片,其中:区片Ⅰ包括中心城镇所涉及的江口街道办事处、同州街道办事处、金宝街道办事处的46个行政村(社区),标准为53000元/亩;区片Ⅱ包括金宝街道、同州街道、响滩镇、白衣镇等15镇(街道办事处)的41个行政村(社区),标准为45000元/亩;区片Ⅲ为其余306个行政村(社区),涉及30个镇(街道办事处),标准为40700元/亩。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平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2:8。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三、平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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