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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那些“兽”【田新法】

 太行文学l苑 2020-10-15

(田老师在弹奏:再见了,大别山)

前些时信笔写了一篇小品文《故乡的那些鸟儿》,意在追忆太行山区那些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的飞禽。有朋友说,故乡不仅飞禽危机,而且走兽也大多绝迹了。于是,我便收集资料,想再写写故乡的走兽。谁知一查字典,“走兽”的定义竟然是“古代中国宫殿建筑屋顶檐角所用装饰物,具体是龙、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可见,《家乡的那些走兽》这个题目,是不能再用了。
 
用什么呢?野兽、猛兽、兽类?查下去感觉都不太合适,因为它们的定义与我要表达的意思都不大吻合,于是便选择了“兽”。但是,我必须为这个带引号的兽加上几个定语:野生的,带毛的,四条腿的,吃奶的。这样做虽不甚科学,却便于行文,且可以准确表达我的文章主题。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故乡太行山一带的“兽”还真的不少。据查到的资料,有四十多种。大型的有虎、豹、豺、狼和狐狸,中型的有野猪、山羊、猪獾、猕猴,小型的有野兔、刺猬、老鼠、蝙蝠等等
 
小型的“兽”处于兽类生物链最底层,自然是人们经常看到的。老鼠自不必说,四害之首,糟蹋粮食、损坏家什、扰乱民生,人人都对其恨之入骨。但此“兽”却是许多动物的主食,想来,看看它的多少,就该知道以它为食的动物有多少。由于吃老鼠的动物太多,它在野外呆不住了,便成群结队地跑到人类的家中来祸害。真不知上帝是如何安排的,偏偏要弄得“好人不长寿、孬种活千年”,在如今“兽”家族多数都生计艰难、岌岌可危的时候,唯有老鼠还有滋有味地到处活着。

(刺猬---王生才摄影)
刺猬在小型“兽”中最有特色,善以己之长、克人之短。看似笨不叽啦,但遇到敌情跑得并不太慢;实在不行,就把身子团起来,露出满身尖刺。据说它的刺尖上还有毒,所以一些猎食者拿它毫无办法。但调皮小孩并不怕它,当刺猬蜷缩起来后,便把它捉回去,用黄泥巴捏成团,放火里烧;等到了火候,便把泥巴团打破,将烤糊的尖刺连同刺猬皮一起剥掉,鲜红的刺猬肉被一块一块撕开,吃的人满口香气,看的人涎水涓涓。

小型“兽”家族中最值得称道的是兔子。童年的记忆中,此“兽”遍地都是。它们或觅食于庄稼地里、或跳跃在荒野草丛、或蜗居在岩缝地穴;没准你在地里间苗、除草、施肥、收割,一不留神,脚下、手边就“滋溜”窜出来一只兔子来,招得满地干活的人狂呼乱叫。野兔虽然是害兽,但长得漂亮,一俊能遮百丑,所以人们并不厌恶它;遇到险情,它逃得像飞一样,所以人们便有了“跑得像兔子一样快”的说法。我常常记起小时候在地里干活时,人们追赶兔子的情形,大人小孩、男男女女,满地乱跑、高声呼叫、前追后堵,一旦有人抓住了猎物,大家都会过来围观,并为他欢欣鼓舞;当然,猎获者生活就一定会改善改善了。可惜,如今的故乡,兔子虽然还有,但已经少得可怜了;不信你去问问那些仍然坚持在庄稼地里劳作的人,还有几个见到过兔子,又有几次追赶过兔子?
 
中型的“兽”如今在故乡就更少了。野猪、黄羊,小时候听说过,但很少见到;现在如果还有人遇见,那一定会引起舆论鼓噪。猕猴贼机灵,喜欢挑肥拣瘦、择地而居,据说在太行山区一些山高路险、林木茂盛的地方,至今仍然有野生存在,但我的家乡一带从未碰到过。很早时候,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猕猴加以保护,若非如此,孙大圣的后代早就被当年饥不择食、如今追求“以形补形”的众多食客品尝殆尽了。

大型的“兽”,永远是山里人谈话的主题华南虎在太行山一带应当是存在过的,许多古书中都有记载,“武松打虎”的故事就发生在太行山东面一个叫做山东的地方,与故乡同一纬度且相距不远。还有金钱豹,现有资料中说,此“兽”在太行山区还有零星存在。小时候听到老虎、豹子的传说不少,但还真没有几个人见到过。想来,近代中国战火连绵,太行山一带尤甚,老虎豹子本事再大,也一定惧怕炮火,早已逃之夭夭了。现今,华南虎已经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在野外绝迹,而金钱豹也被列为国家一类保护动物了--哎呀,不说也罢!
 
在故乡的记忆里,最为恐怖的“兽”,当属大灰狼。鲁迅先生《祝福》里的祥林嫂,反复地给人讲述自己儿子被狼叼走的故事。祥林嫂是南方人,那只恶狼也应当是南方的狼,但地处北方的太行山同样有狼,这些狼同样凶恶,当地狼的故事一点也不比鲁迅的家乡少。童年时,大人们都喜欢用狼的故事来吓唬小孩,可见狼在故乡的影响之大。虽然狼吃人的事件发生几率极小,但时不时还会有狼吃家畜,甚至狼伤人的事情发生。本村就有一位村民,脸上有一大片疤痕,据知情人讲,那就是小时候被狼舔过留下来的。大跃进到来后,家乡到处开山挖矿炼钢铁,炮声隆隆、火焰熊熊,那些平时藏匿于深山野岭的狼受惊了,不得不到处乱窜,一会儿跑东村、一会儿又跑西村,平静的山庄时常会传出喊杀之声,但真正打死狼的情况,却没有看到过。不过,自大跃进之后,故乡好像就从没有狼来闹腾过了。

(金狐---韩进摄影)
最具传奇色彩的“兽”是狐狸。对于此“兽”大家都不陌生,《聊斋》中狐仙鬼怪的故事耳熟能详。在故乡,不仅有从书上看来和从说书人口里听来的狐仙故事,更有现实生活中发生,并口口相传的猎狐故事。
 
邻村有一猎户,姓张,小时常常看到他早晨背着猎铳进山,傍晚挑着猎物回家;这些猎物中有山鸡、有野兔,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动物。最吸引人眼球的猎物当属狐狸,他用猎铳挑着,从头到尾大约与人等高;尖尖的嘴、细细的腿,与家狗差不多的身躯上,拖着一条粗粗的、长长的大尾巴,全身毛发或苍黄、或灰白,在晚霞的映照下放出异样的光彩。张猎户每每挑着死狐狸从村头经过,总会惹得小孩们尾随围观。听说此猎人不但有一身猎杀的本领,还有一套猎杀的理论。比如,他多年都坚持着一个信条,怀孕的、哺乳的和未成年的“兽”坚决不打。再比如,静止不动的猎物他也不打,非要先用石头扔过去,待动物跑起来时才瞄准放枪。什么地方有“兽”、什么地方无“兽”,什么“兽”爱藏在什么地方,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只要他瞅准了、开枪了,就一准会有收获。
故乡有一则流传甚广的猎狐故事说的就是他。
 
另一邻村有一处险恶之地,叫做邪道沟,地处偏僻,两岸陡峭、树木葱茏,常有各种动物出没。自这沟里埋了一个女人后,便时不时闹起鬼来。此女死时才二十多岁,是因家庭不和上吊而死的,家乡人叫“凶死”,且年纪尚轻,所以不能入祖坟,便在此处单独“丘”起来,待其男人过世后再挖出来埋入祖坟。自此女下葬后,村上便发生一些怪事,说是她经常“拿住”一些所谓“骨香”的人说鬼话;一旦这样,他的丈夫就会到坟上烧纸。其实,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什么鬼,闹鬼不是巧合、就是“鬼闹”。但不久便有更稀奇的事发生了:有人到邪道沟打草时,看到此女的坟头上蹲着一只狐狸;这只狐狸长得貌若天仙,竟然时不时站立起来四处张望。漂亮的毛发随风飘舞,泛白的肚皮上鼓起两排饱满的奶子。看到的人惊出一声冷汗,回去与人讲起,村人都说他看到了狐狸精。再后来,此事越传越神,说是上吊死的那个女人变成了狐狸精。自此,便很少有人敢单独前往邪道沟干活了。
 
事情并没有完。不久,上吊女人的丈夫得个急病死了,家中一面要给他办丧事,还得把他早亡的媳妇挖出来,移入祖坟一同安葬。派去的几个劳力忐忑不安地前往移坟,移着移着移出事来了。上吊女人的坟紧靠高岸,岸上的茅草丛里不知什么时候坍陷了一个大洞。顺着洞挖下去,力气倒是省了,但突然窜出一只狐狸来,吓得干活的人如同鸟兽散。狐狸走了,活还得干,继续往下挖,挖到了棺材,棺材上有个大洞;揭开棺材,人们更是惊呆了,里面竟然藏着一窝小狐狸!有大胆的人凑近观看,小狐狸一共六只,它们个个长得毛绒绒的,老鼠般大小,刚刚睁开眼睛,唧唧哇哇乱叫。老狐狸真有本事,竟然把死人身上的衣服全部扒下来,铺垫在了小狐狸的身下。
 
怎么办?此时,人们忽然想到了张猎户。经族人商量后,派人去请。张猎户听到介绍后并没有惊讶,而是淡淡一笑:“那里有一个狐狸窝。”随后,连猎铳也没背,掂了一个箩筐,就跟着来人走了。
 
到达坟地,张猎户简单询问情况后,便径直奔着棺材去了。此时,有人高喊:“老狐狸来了!”众人抬头望去,在不远处的高岸上,一只硕大的狐狸正满面愁云地往坟地张望,还不时站立起来,露出两排饱满的灰白色的奶子;它对着正在挖掘的坟地发出一阵凄厉的哀号后,便悻悻地离开了。张猎户也不瞅一眼,而是蹲在了棺材旁边,小心翼翼地将小狐狸一只一只抱起来,放在箩筐里,直至六只狐狸全部取出,才示意大家继续干活。
 
六只小狐狸一直由张猎户看护着,谁都不许动。死人的冷骨捡走,送至祖坟后,张猎户又招呼着大家将空坟进行了简单修葺,仍用旧棺材做窝,把六只小狐狸稳稳当当放回了窝里,还放了一些食物,加以隐蔽掩盖。临走,张猎户留下一句话:“谁都不能动!”
 
后来,听说有人问张猎户为何不把老狐狸打死?他没有回答,只是拿眼狠狠瞪了那人一下。再后来,听说有胆大的人挖开空坟的棺材看过,老狐狸、小狐狸均不知去向了。
 
故乡的那些“兽”,同故乡的那些鸟儿一样,是那个时代过来人的童年美梦和缠绵乡愁,还是生动故事的来源和无忧生活的调料。故乡的鸟儿许多都飞走了,故乡的那些“兽”--老虎、豹子、豺狗、大灰狼等等,尤其是充满传奇色彩的狐狸,统统地,都匆匆忙忙地逃去了;逃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我心里常常纠结,对此是该庆幸呢,还是该感到悲哀?

当前,人们都在呼唤青山绿水的回归,包不包括故乡那些“兽”的回归呢?故乡的那些“兽”啊,还会不会回来?!
(写于:2020-09-19)

【作者简介】:田新法,男,大学文化。籍贯河南林州。1968年2月入伍,从戎23年。1990年12月转业,铁路工作近20年。出版文学作品集《春天过后不是秋》《文乐极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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