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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水浒之二十九:“混江龙”李俊绰号的由来

 雅雨书屋 2020-10-15

李俊是《水浒传》中几位水上豪杰之一,那么他的绰号“混江龙”是从何而来呢?    

   “混江龙”在历史文献上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指治河刷扫河沙的器具。据《宋史.文彦博传》的记载,宋神宗时有个叫李公议的人请求用铁龙爪治河,宦官黄怀信按照他的设计制造了一把浚川杷。但遭到天下人的耻笑,以为这是儿戏。只有王安石相信,并让都水丞范子渊行其法。因此遭到文彦博的指责,还因此引起一场纷争。尽管这种工具在宋代未能普及,但在后代仍在流传,而且在元代就已经将其定名为“辊江龙”。《元史·泰不华传》上记载:“黄河决,奉诏以珪玉、白马致祭河神,竣事上言:淮安以东,河入海处,宜仿宋置撩清史,用辊江龙铁扫撼荡泥沙,随潮入海。朝庭从其言。”这里的“辊江龙”就是后来的“混江龙”。到清代靳辅治河时,还使用混江龙爬河。后来因为河督高晋以为无益而废置。

   第二种意思是指古代的一种水雷。宋应星《天工开物·火器》上说:“‘混江龙’:漆固皮囊裹炮沉于水底,岸上带索引机。囊中悬吊火石、火镰,索机一动,其中自发。敌舟行过,遇之则败。”

这两种意思哪一种是李俊绰号的根据,还很难断定。如果按治河工具的说法,虽然和李俊水上豪杰的身份相符,但这种工具从宋代起就一直受到怀疑,最终被废置。作者会不会愿意用这么一个多少有点儿不吉利的东西来作这位好汉的绰号,令人踌躇;如果按照水雷的说法,虽然与李俊身份相符,但宋应星是明代人,宋代是否有这种水雷,还不得而知,所以不敢断定。

或许这个绰号本来就没有具体所指,只是一种借用而已。《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九记载绍兴十年(1140),有个叫宋从的染户,在贩枣途中拾到一个叫遇僧的孩子,自称是少帝第二子。送到朝庭后,被神宗判为:“决杖二十,刺配琼州牢城。”可当时人们将信将疑,不仅刺字的人不敢下手,所以刺字极细,而且那个名叫李俊的行杖直也执杖不敢决,既而轻轻拂过,不伤皮肤。这个名叫遇僧的孩子经过来安县时,题诗于兴国寺云:

三千里地孤寒客,

七八年前富贵家。

泛海玉龙惊雪浪,

权藏头角混泥沙。

再次说明自己是真实的。这里的李俊和“泛海玉龙惊雪浪,权藏头角混泥沙”两句诗,倒像是李俊和“混江龙”这个绰号的最早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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