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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级行政区演变

 天地史话 2020-10-16

中国省级行政区演变

1949 年新中国成立时,置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 6 大行政区。1951年10月,全国的省级行政区共有53个,包括 29个省、13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1个自治区(内蒙古)、1 个地方(西藏)。

1954年4月7 日,中央撤销了6大行政区。此后,一共撤掉 10个省、9个行署区、10个直辖市。

1947 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55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 年西藏自治区成立。

1967 年天津市升为中央直辖市,1997年重庆市成为中央直辖市。

1988年海南省成立,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至此,形成了如今的34 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 个省、5 个自治区、4 个直辖市、2 个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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