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深度:本田诉哈弗H6专利案,背后到底有多少隐情?| 聚焦

 车聚网 2020-10-17

更真实、更独立、更开放 丨 www.autoju.com


言 | 你希望哪家胜诉?

近,本田起诉长城专利侵权案,又给舆论中心的本田打上了一层高光。

不少人觉得,这是一场阴谋论,因为舆论风波恰好出现在本田“增机油门”事件期间,难免令人浮想连篇。

1缘起:本田诉长城侵权 后者说没有

本田起诉的这两项发明专利,分别是“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和“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本田解释,该部件的作用一是减少作业工序和成本,另一个是提高行李架运用灵活度。

本次涉案车型是:2016款黑色哈弗H6升级版。日前本田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起诉的不是特指哪款产品侵权,而是技术,因此只能提供涉案专利号。也就是说,本田技研告的不是H6整车车型。

据悉,涉案标的共计人民币2214万元。

舆论情绪酝酿几天后,长城公关部负责人也在2月5日时主动回应媒体,称长城旗下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权。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应诉”,这位内部人士表示。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公开信息,本案正在管辖权异议审理中。截止到发稿前,案件还没有进一步消息。

2法院:为何4个月后才曝出案件受理?

这个时间点公布案情,确实有点敏感。

因为此时本田至少有这几件热门事件:1、即将临近东本公布“增机油门”解决方案的最后时间点;2、东本拒绝了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约谈要求;3、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对东风本田CR-V「增机油门」事件的缺陷调查,有可能触发「责令召回」程序。

特别是后二者,一家车企拒绝地方机构约谈、并成功引起中央机构的注意,这都创下了汽车圈的先例。本田一时陷入极度被动的舆论漩涡。

而状告长城侵权,客观上确实可以把本田在情感上塑造成「被害者」的角色,能有效分流聚焦在CR-V「增机油门」上的公众注意力。

据长城回应,早在2017年10月5日,它就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起诉状。而2018年1月31日,该法院在公众号上宣布:近日受理了本田会社诉长城汽车、泊示联汽车销售中心两起侵害专利权纠纷。

两个时间点一比较,难免让人觉得蹊跷。

因为法律诉讼的一般流程是:原告向法院提交2份诉状,法院初审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之后再确认管辖权,然后立案。这时法院指派一名法官跟进案件,确定庭审时间,然后将其中一份起诉书、证据、相关法律文件寄给被告。

长城去年10月5日收到起诉状,说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完成了:受理确认管辖权-立案-指派法官-确定庭审时间-寄送文书等一系列工作。

寄送文书一般需要一周。长城10月5日收到起诉状,那说明在9月甚至更早,法院就完成了受理、确认管辖权、立案等一系列工作。那么人们不免产生两个疑问:

为何4个月后,才公布案件受理信息?

为何受理后,又回到管辖权这一步?

第二个问题好回答:长城收到诉状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实践中,这是专业法务团队经常做的事情,可以有效拖延原告的结案时间。因为一般的结案时间为6个月,如果中间有管辖权异议,则相当于比赛中的暂停,不计入“正式比赛”时间,结案时间相应顺延,所以有的知识产权纠纷一打就是三四年也时有发生。

而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必须受理,并出具一个相关的裁定书。被告不服裁定书,还可进行上诉,进行二审。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消磨对方的耐心,另一方面可以给己方留出充足时间,来搜集证据、研究技术细节、进行内部协商等。

但是,第一个问题仍令人费解。

“把4个月前「受理」的案件,笼统描述成「日前」受理,这个日子拉的有点儿长。”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

“案件受理发生了4个多月,已经没有了新闻的「时效性」;此案还在管辖权异议审理中,并没有阶段性结论,故构不成新闻的「重要性」;那这时曝出来只剩新闻的「新奇性」了。”一位媒体人士向车聚君坦言。

而且,就算是法院负责公众号的小编觉得该案有一定新奇性,随手翻出来发在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官方公众号《知产北京》上,但这个号每篇文章的平均阅读量只有1000左右,并不是一个大号。

那么,是哪家汽车媒体天天盯着这样的一个专业小众号,率先把此事公布到公众视野中的呢?

车聚君不能妄自揣测,只能说整个事件好巧啊。

3双方:为何直到最近才开始开撕?

法律界人士分析,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只有3年,而被诉车型是2016款,时间点算比较晚。原告发起诉讼目的一般有五个:

停止侵权,即强迫对方「停产」

赔偿损失,即「要钱」

以打促和,即找筹码「谈判」

主动出击,即打压对方「气势」

围魏救赵,即缓解自身「压力」

第一,本田要求2016款H6停产无意义,因为它已自然停产。第二,原告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其母公司本田汽车去年收入逾8000亿人民币,索要2214万似乎也发不了财。第三,谈判也没什么必要,老款H6“借鉴”CR-V很久了,能打官司早打了。那么,动机可能只剩最后两条了。

第四,魏建军创立WEY品牌时,直言“要结束合资汽车的暴利时代”,而且很快VV5、VV7均双双月销过万,漂亮的外观、丰富的配置、15-19万的价格区间对CR-V不能说没有冲击。

不排除这种可能:本田借打击老款H6的时机,敲山震虎杀一下WEY的气势。同时也告诫其它自主品牌,「本田大法」不是谁都可以修炼的。

第五,围魏救赵,缓解压力。恰巧长城的掌门人真的姓「魏」,也是圈内的热门人物之一。与之发生诉讼,势必减轻CR-V「增机油门」上的关注度。

那长城什么反应呢?

车聚君得到了一份《关于本田起诉我公司H6侵权事宜的说明》,长城称:公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阅项目开发履历,发现不存在涉嫌侵权的问题。同时,会同专业律师一起对涉案的相关结构进行分析,确认二者存在明显差异,故不存在侵权行为。

长城特别提到,它一直重视知识产权,并在研发过程中会进行系统的FT0(技术自由实施)尽职调查,以避免侵害相关方的知识产权。

最后,长城说:它在积极应诉,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知乎上有人质疑:那长城为何当了被告才申请专利无效?

经查询专利局信息,本田技研的这两项专利,最早是在2010年授予成功,之后本田每年通过官方或代理公司,缴纳费用来维持专利有效性,也就是说本田的专利一直在正常使用和维护。

而长城在去年被起诉后,才去申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否理亏?

北京的一位律师在接受车聚网采访时说,这是一个正常反应。因为长城本来就不认为自己的结构和设计存在侵权,所以没有人起诉时,它不会刻意去把所有竞品的相似专利都去申请一遍无效。比如本田技研在中国拥有17,406项专利,加上其它品牌总数达到几十万项专利,它怎么能都去「提前」宣告无效?

“不告不理,这是法律界的一个常识。”这位律师总结,他认为长城所谓的「后知后觉」是合理合法的。

4专家:本田把鲁班技术申请成了专利?

为此案,车聚君又特意请了一位上海的法律界资深人士进行解读。他认为,本案是典型的专利权人(本田)诉汽车生产厂家(长城)和汽车销售商(泊示联销售中心)的纠纷类型。

一般车企面对专利侵权诉讼的大致策略是:

比对两家技术方案,主张被诉产品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以及证明与专利不同;

质疑专利技术,根本不应授予专利权。

实际措施,一是拆开H6来校对,二是比对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以下关于 200710161631.1号、名称为“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的发明专利。

可以看出,21是与8/17结合在一起的向下凸起结构,拼接凸起21会向下嵌入孔径16中,同时U形槽水平拼接螺丝13,形成锁定。此时将24由上至下套入螺丝12并拧紧,三个构建会紧密链接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构件13是和车体固定的,不可位移。如图:

上述结构表明,装配时必须先装结构模块8,再装结构模块22。拆卸反之。可是,阅读专利说明书发现,背景技术[0004]和发明内容[0005]段写着:

[0004]:但是,在这种以往的装饰物安装结构中,由于车顶装饰物和车窗装饰物的安装顺序是被决定了的,因为不能根据制造生产线的样式灵活改变安装顺序,无法迅速地应对制造场地等变更。

[0005]: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灵活地改变车顶装饰物和车窗装饰物的安装顺序和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

也就是说,该技术被授予专利的原因,是因为权利人认为其解决了安装顺序的技术“难题”。但遗憾的是,其实该技术是典型的“销-键”结构变体,传说由「鲁班」发明,不知道算不算“现有技术”?

可能有人疑问,这样的设计为何能被授予专利?

一是专利申请本身不涉及实物审核,所以被授予专利并不难。第二点是,法律界朋友发现,该专利申请部门是国内顶级律师所之一的「金杜」,他形容「金杜」十分擅长专利法务,有时候好律师是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

另一则,关于第200710008273.0号、名称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 其核心是,有车门外框结构、加强部,加强部需要与车框部一体成型,并且从框部下部向两侧以V字形延伸,上述4个条件缺一不可。该项专利需要通过实车校对。

长城要证明没有侵权,至少要避开一项上述的限制条件。

车聚小结

作为汽车媒体,车聚君深知自主品牌在发展初期,都有一定的「原罪」,即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外国品牌的设计,这是日韩、欧美很多品牌都走过的路。情理上不对,如果法理上能避开诉讼纠纷也算“机智”。

在自主品牌集体进入2.0时代的今天,除个别厂家,大部分自主品牌都开展了积极深入的原创设计、正向开发、国际对标,这时再抄袭就非常没品了。

就长城来说,哈弗H6早期版本众所周知在设计上合法不合理的借鉴了本田CR-V。所幸,近年无论全新H6还是WEY,都大量采用了自主创新设计,并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

看到昔日的追随者,逐渐变成领导者,本田等国际品牌当然不开心。它们采用法律手段达到营销或公关的目的,可以理解。

最终的结果,还是看法院的审判以及市场的选择吧。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