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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最美抗疫女护士”于鑫慧说几句公道话

 今日字条 2020-10-19

有个问题,请教诸位:

如果我准备离职了,我是否可以在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就发布求职意向?甚至,我是否可以与未来的用人单位就将来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方面进行洽谈协商?

我觉得,这个问题似乎不难回答。

难回答的是类似这样的问题:当一个人准备结束当下的婚姻关系的时候,是否可以提前征友?

“最美抗疫女护士”于鑫慧就遭到了这样的非难。

10月10日,人民日报公众号发了一条推送:《全网祝福!那个想嫁“兵哥哥”的抗疫女护士如愿了》。

但随后,有人揭露出很多于鑫慧的所谓黑料,大体包括以下几点:

1,身份造假。

于鑫慧介绍自己疫情发生前在南通市一家私立医院做护士,看到武汉市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募医护志愿者时,果断辞了工作报名。

但实际上,她并不具备护士的相关资质,只是曾经做过一家私立医院的前台,类似导医的角色。

甚至就连南通市卫健委都跟着澄清:“她不是医疗工作者,也不是医疗卫生系统的。她不是公立医院的,也不是民营医院的。她没有护士资格证。”

看上去是板上钉钉了,但这种要求未免太苛责。我们在医院大堂遇到导医的时候,不照样会叫一声”护士“吗?

是不是必须要有护士资格证,才能做志愿者,才能为国效力?

于鑫慧并未靠编造护士身份获取什么实际利益,没有职称评选,没有年终评级……她只是把平时病人对她的称呼随口说出来而已。

要说身份造假,有个女人造假更厉害,结果被我们传诵了上千年。

她就是花木兰。

2,学历造假。

目前,关于于鑫慧学历造假的消息,只有捕风捉影的一条微博。

这位“莫上亭轩”也是听同事说的,发完这条微博之后,她就改了昵称,现在也找不到她的信息了。一些自媒体就根据这条捕风捉影的消息,说于鑫慧学历造假。

起码,我还没看到相关报道,说于鑫慧在任何场合吹嘘自己是复旦大学毕业的。

3,婚内征婚。

婚内征婚属实吗?属实!

但当时,于鑫慧正在跟前夫办理离婚手续。

就像你准备离职的时候,发布了求职信息。

犯法吗?

你没犯法,于鑫慧同样没犯法。

在口诛笔伐吃人血馒头的某公号文章里,用了这样的标题:

标题里特别点出已婚已“育”,又在文中强调于鑫慧已经生娃了。

我就不明白了,生了娃的女人,难道就不配拥有爱情了吗?

4,关于兵哥哥王林。

王林在某些吃人血馒头的公号里,竟然成了“渣男”,理由竟然是:王林和于鑫慧在一起时,还没和前女友分手。

不过,也正是同样这篇人血馒头文章里写道:“王林和于鑫慧是今年4月底在一起的(网恋还未见面),可他却在今年5月5日才向前任女友提出分手。”

4月底是什么概念?我们就算4月20日吧,到5月5日也只是15天的时间。

就因为这15天的时间,你们就说人家脚踩两只船?你们就叫人家渣男?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看没有你更渣的了。

我必须为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中心卫生院点赞,这家小单位真是太有担当了。

他们的回应,比很多大公司的公关都强。

“于鑫慧先后在两个隔离点参与非医疗志愿服务50多天。她的这一行为体现了一位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了新时代青年勇于承担社会义务的热情。我们认为,她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勇当‘逆行者’,甘当志愿者,值得肯定和赞扬。"

就在今晚,我跟读初中的女儿一起复习《道德与法治》,其中提到中华传统美德的内涵包括律己宽人、扬善抑恶的处事准则。

我说:“宝贝,律己宽人太难做到了,很多时候都是反过来的。”

你瞧,很多人并未去过武汉,没有做过一天志愿者,但是他们却可以在键盘上对一位逆行者口诛笔伐;

你瞧,有些人只因为兵哥哥迟了15天与前女友提出分手就落了个“渣男”的污名;

你再瞧,有些媒体在面对所谓的反转之后,竟然偷偷删去了微博、微信文章,在舆论洪流之中,你们这些所谓的权威媒体,竟然也不假思索地跟着“和光同尘”了,你们的境界,真的连一个小小的镇里的卫生院都比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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