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款,以买卖合同为例:还是买蔬菜,多钱一斤,2元,买一斤,对话完成时,合意成立即生效,没有时间差,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 但有些合同比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当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到来时合同生效。还有一些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批准之后才能生效,批准之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 第二款,这个其实也是诚信原则的体现。合同一旦成立,当时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同时也要为合同履行做积极的准备。 不是不让解除或者变更,而是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例如如下对话:苹果多钱一斤。五元一斤。 要五斤。好的。 合同成立并生效。 算了,要三斤苹果吧。好的。 合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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