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神话传说中,最出名的七大战役,封神之战根本排不上号!

 卓一行007 2020-10-19

神话传说中,仙神佛魔也是有过战争的,而在这些战争中,有九大战役是最为出名的,也是最为宏大的,最无法被超越的。论战役的宏伟度,便是有圣人出手的封神战役,最多也只能排在第七位。那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九大战役。

NO.1 开天之战

在时间的尽头,世界还未开辟,世间是一片混沌,彼时的岁月名为混沌时代。混沌广大无边,黑暗不可知其度,混沌之气充斥期间,到处都是险恶之地,生灵稀少,一切寂静。

而生存其间的生灵,名曰混沌魔神,他们乃大道所孕育,天生便是一条大道的具化。大道三千,而混沌魔神也有三千只数,除混沌魔神外,混沌中还生存着无数没有智慧的凶兽。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力之大道掌控者的盘古拿起了手中的至宝盘古斧,准备劈开混沌,演化天地。混沌乃混沌魔神的家,若混沌消散,混沌魔神也会死去。于是,在盘古开天之时,无数混沌神魔来阻拦,结果全部被盘古劈死,并以混沌神魔之血骨为基,开辟出来洪荒世界,但盘古也因伤势过重而彻底死去,身化万物。

NO.2 龙汉之战

盘古开天,洪荒演化,世界生灵新生,还没有完整的道法传承,一切都遵循着原始而蛮荒的杀伐与掠夺。洪荒万族之间彼此厮杀,争夺,其中龙凤麒麟三族,依仗强悍的天赋,硬生生从万族中崛起,成为洪荒最强三族,联手统治大陆。

但生灵永远都是贪婪的,无论是龙凤还是麒麟,都想成为大陆唯一的主宰,于是三族在各大隐藏的大能推动之下,发起了灭族之战。三族战火立刻就席卷了整个大陆,血和火成了当时唯一的颜色。战争持续了无尽岁月,最终以龙凤麒麟三族老祖身化圣兽,三族跌落霸主之位而结束。

NO.3 道魔之争

洪荒初开,天道懵懂,世间生灵没有成体系的修行之法,世界到处是杀伐。大道有感苍生不易,便降下造化玉蝶,选一人传道天下。彼时,得大道选中者有两人,一为鸿钧,一为罗睺。两人都想成为传道者,借助传道天下的功德成圣,但两人修为不相上下,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分出胜负。

于是鸿钧便跟各大先天神魔联手,以龙凤大劫为诱饵,引出罗睺,进行绝杀。罗睺虽然强大,但双拳难敌四手,最终还是落败。但罗睺不愧是能跟道祖鸿钧争斗的枭雄,在即将陨落是,立下魔门一脉,于洪荒外不可知之地,开辟了魔道世界,生生世世与鸿钧开辟的道门为敌。从此,道消魔长,魔消道长。

NO.4 后羿射日

龙汉之后,道祖传道天下,一个个势力开始出现。其中,最强势力一为妖族开辟的天庭,一为十二祖巫开创的巫族。妖族掌天,巫族掌地,他们是是宿命之敌。

妖族天帝帝俊,其真身乃是三足金乌,乃大日本源所化生,天生便掌控太阳真火,全力发挥下,本身便如一颗太阳。他有十个儿子,皆是三足金乌,一个个都如太阳般耀眼,原本小金乌们都应该被困在汤谷中,在他们未彻底掌控本身神威之前,不可出来。

但在各方大能的算计中,十金乌同时出现在大地之上,十日横空,炙烤大地,山河干枯,生灵涂炭,引得巫族神射手后羿大怒,便以神弓射杀了九只金乌。金乌如日,九大金乌被杀坠落凡间,便如九颗太阳坠落凡间,这种场面可不是一般的恢宏。

NO.5巫妖之战

十大金乌的死,彻底摧毁了巫妖间脆弱的平衡,两族倾巢而出,不再留手。妖族各种妖法横推,巫族真身顶天立地,天上地下皆是巫妖战场,血流成河,尸骸遍地,比之龙凤大劫,有过之而无不及。

妖帝帝俊,东皇太一则对上十二祖巫,周天星斗大阵对上十二都天神煞阵,双方之间的战斗差点将洪荒打碎。后,在圣人们算计下,帝俊太一,十二祖巫,双双同归于尽。

NO.6 水火二神之战

在传统神话中,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分别掌控水火大道,正如水火向来不容一样,共工与祝融也一向不合,大打出手那时常事。一次又一次战争,一次又一次的平手,水神共工终于无法在忍受了,便纠结了所有手下对付火神。

却不想火神早有准备,有心算无心之下,水神共工大败。不甘心接受失败的水神,怒撞不周山,导致不周山断,天地倾维,天河倒灌,生灵死伤无数。最后还是女娲娘娘出手,炼石补天,这才平息了这场灾难。

NO.7逐鹿之战

巫妖大战过后,巫妖两族灭亡,人族成了天定的主角,三皇开始治世。天皇伏羲开创八卦,算尽天地;地皇神农,尝尽百草,救死扶伤;而到人皇轩辕这,却出了点问题

轩辕乃人皇,应以杀伐问世,统一人族,开创新的时代。而同一时间,巫族也想恢复往日的荣耀,便让拥有巫族血脉的蚩尤,去跟轩辕争夺人皇之位。

蚩尤有巫族残部支持,很快就将轩辕打的节节败退,而三界大能们不愿看到巫族复苏,便纷纷派遣门下去帮忙。在三界大能的帮助下,轩辕于逐鹿一代彻底打败了蚩尤,史称逐鹿之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