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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宅基地翻建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说拆就拆?最高院这样说

 杉乡文书阁 2020-10-21

很多人认为

居住多年的农村宅基地房屋

既然是私人财产,还不是想修就修?

即使是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

也应该要经过建设审批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翻建

委托人翻建房屋,就一定属于违建吗?未必!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在农村普遍的现状是很多村民翻建房屋前甚至翻建房屋后都对此一无所知。

经常出现委托人宅基地上房屋翻建后,可能过了几年,突然一纸通知书发出来,告知其翻建房屋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拥有的宅基地上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要进行拆除。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广大群众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先来看看农村翻建房屋存在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宅基地上房屋确实过于老旧,无法保障基本生活。这种情况下进行的翻建行为,即使是没有获得建设审批,政府部门也不应该简单地认定为违法建筑或做出责令强制拆除、限期拆除的决定。第二种情况:农民朋友不清楚翻建房屋还需要通过建设审批。实际上,由于许多农村地区对于建房行为的管理宽松,房屋普遍存在未经过审批即进行建设的情况。在这种当地普遍情况下,百姓们根本无从得知翻建房屋还需要通过建设审批,因此行政机关对房屋进行违法建筑认定,是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地区管理现状。

如果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符合以下几个点:

房屋用途系自住房屋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该房屋系唯一住宅

针对这种情况的房屋,相应政府部门应先选择采取责令限期补办规划手续等改正措施后,再针对相应改正的情况酌情作出决定,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必然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造成过度损害,应属明显不当。

房屋被认定违建拆除,最高院判例这么说

如果房屋被拆除了,那么也要记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表明,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在没有证据证明被拆除房屋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相应房屋视为合法建筑,针对这些建筑实施拆除行为,也应当依法予以行政补偿。

如果出现违法强拆的行为,那么则应当进行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以及数额不得少于被拆房屋正常走补偿程序应当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以及数额。

盛廷律师在此提示各位,

如果是自家宅基地上房屋存在需要翻建的情况,请务必要记得去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如果是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且已翻建完毕,应当及时去补办规划审批手续;如果还没有来得及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就遭遇了政府的强拆,那么,在遇到房屋被强拆的时候,千万不要听说自己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就默认了这件事,很可能你的房屋根本不应该这么去定义,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撰稿:张罗怡/审稿:渠旺鑫/编辑:马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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