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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

 杏林前浪4868 2020-10-21

海陵旧话

蒸骨验伤

□周思璋

《洗冤集录》是我国宋代曾做过法官的宋慈汇集历代法医学记载,加以本人四任提刑官的经验,整理成书,将检复总说、验尸、四时变化、自缢、溺死、杀伤、火死、汤泼死、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共53类,分类详述。这部书是世界公认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对法医学贡献极大,曾被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

中华民国建立后,我国政府实行司法独立,在大城市设立法政学校,训育专职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听到一位曾在如皋城里做律师的人谈过,约在民国二十年,如皋东乡马塘镇北潮镇附近曾发生一起疑案,是用“蒸骨验伤”法断案的。有一姓刘的农民因久旱不雨,河水枯涸,雇人将河边一口枯井挖深以便汲水,不料在井底挖出散乱的人骨,并有一些女人头发,于是有人传说纷纭。距井不远有一农民叫朱樵才,听到消息后神经错乱,自言自语说:“她是自己跳河淹死的,我没有害她。”刘家立即报告甲长、保长,由乡公所、区公所转报如皋县法院,将朱樵才关押审讯。朱供称死者叫王素贞,原住城里焦家桥,嫁给马塘北乡朱樵才的堂叔为妾,生有一子。王不安于室,与人通奸,被朱某发现。朱给了朱樵才200枚银元,叫他将王领走另行嫁人。王不同意,从船上跳下大河淹死了。朱樵才将她的尸体抛入刘家枯井里,吞没了200枚银元,已有数年,死者未有亲属追究。这时因淘井而发现骨骼和头发,其余已腐烂。有人怀疑朱樵才有意谋杀,因而按程序上报江苏省高等法院,派法医来“蒸骨验伤”。将死者所有骨骼洗净,用布包好蒸煮,然后仔细检验,未发现有伤痕或异色。为慎重起见,再送到上海真茹法医研究所复验,也证明非勒死或毒死、打死。因朱樵才吞没钱财,隐尸不报,故判处无期徒判。数年后中日战起,复审旧案,因朱樵才已被处徒刑近十年,释放回家。他茹素终身,表示忏悔。

王素贞在潮桥朱家所生一子由其父养育成长,解放战争时期随其父和其另一庶母赁房住在如皋城里。他在如皋师范毕业后,由县教育局安排至西南乡某小学做教师,退休后住在城里,其妻也是小学教师。现夫妻二人大约皆已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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