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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是美德,强迫让座是犯法

 邹蓝茶座 2020-10-21

让座是美德,强迫让座是犯法 

 本文是让座和强迫让座话题之二。

任何人都没有评判公交车上谁该让座谁不该让座的权力,除了一个标准判断。谁坐在指定的几个座位上而遇到情况规定的人没有座位而站着,应该让座。谁能判定,一个身材苗条的少妇,在怀孕初期外表看不出来的时候,或者一个人身体很虚弱坐在座位上的时候,不肯让座就是缺德?

顺便再说一句,有多少人让出了座,被让者心安理得一脸理所当然坐了下去,一点表情表示都没有。难道点个头,说声感谢会让她和他死了?人家的好心让出了一些利益,总该有个善意的回应。

有意思的是,公交汽车和地铁这些短程公交工具中,广播的是要给人让座。但是火车等长途公交工具,没有广播说动员人给别人让座的。我从没听到过。

我考虑过,为什么会不如此广播?因为长途的火车让座牵涉到的利益太大。站几分钟十来分钟的小利益放弃,对一般人来说能做到,放弃了也不会有什么舍不得。毕竟三五个或六七个站就下车了,看到病人或者颤颤巍巍的老人,或者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或者抱着襁褓中婴儿的大人,有了恻隐之心而让出座位。做个好事自己心情也好。

而长途火车上,列车广播要是播放让座的提示,也不会有任何回应。卧铺车厢定员。而硬座车厢往往超员而有人无座。一旦正式让座,估计好心人自己就得站好几个小时甚至十来个小时。那谁都受不了。我有一次无锡上火车回帝都,一路站到天津杨柳青,22小时左右,才坐上了座,回到北京腿酸了好几天。但是我没法怨天尤人,因为我没买到座位票。长途火车的让座,是放弃重大利益。因此基本没人让座。有人愿意把座位让给你临时坐一会缓一缓,他去站一会伸伸胳膊腿和懒腰,这样的人都是非常好心的人。

长途火车上让座,把自己辛辛苦苦排队5小时甚至买黄牛加价100块的车票座位让出来,让自己累得很惨没得坐,估计没人愿意干。因为那是要让自己吃大亏的事情。铁路当局道德上也不敢如此鼓励。因此火车上,绝对没有老弱病残孕等在公交汽车上得到照顾的人,敢在火车上嚷嚷胁迫别人让座的。

既然先来后到的,后来的人得不到座位是司空见惯的事,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公交公司对此也有考虑,公交车或地铁车厢里,都有几个指定座位,让坐的乘客在老弱病残孕需要的时候,主动出让。如果老弱病残孕走到那些座位上表明意图,希望坐的乘客让座,道义上坐着的人需要让座。但是遇到倔的或者杠头不肯让,老弱病残孕也不能动手把别人拉下来。因为毕竟是鼓励,而不是法定义务要让座。我多次在香港地铁或公交车上看到,指定的爱心座上坐了人,老人上来了也没让,老人也没有义正词严地指责别人不尊老敬老,硬要把别人从座位上赶下来。毕竟别的乘客也是掏钱买车票坐车的。其他乘客或者司机无权剥夺别人坐的权利。有一次我在上水,给一个腿受伤撑拐杖的长者,让出了并非指定的爱心座。我一路站到九龙塘或旺角东才重新有座儿坐了下来。因为爱心座上坐了两个大陆女乘客根本不知道爱心座的如此规定。

不肯让座,只是不肯做好事而已。不能说不肯做好事,就是坏人坏事。这里头有严格的区别。相反,硬要别人让座,用语言或者肢体暴力要剥夺别人坐的权利,才是真正的坏人坏事。或者说是侵害别人权利的犯法行为。

 缺德的是胁迫别人让座。别人也买了票,在先到先得的前提下享受座位。凭什么要别人让出这个权益?这个权益只能主动出让,绝对不能胁迫要挟别人出让。

同样比方,要饭的能强迫你打开腰包掏钱给他吗?他要是敢,哪怕只是1毛钱给抢走,甚至一分钱都没有抢到,110一打,抢劫罪就成立了,甚至可以反击,因为遭遇抢劫了。

黑龙江依兰县一高中女教师,几年前因为9月教师节没收到学生的礼,居然用一堂课的时间骂学生训学生,逼迫学生凑600多块钱送礼给她。如此做法就是勒索。勒索礼品,跟勒索座位,在性质上没什么不同。强迫别人出让用一两块钱买来的坐公交车的权益,跟拦路抢劫也没什么两样。

我建议,公交车取消如此播音。或者播音鼓励让座时,添加一句,主动让座是美德。强迫别人让座是侵权犯法。

    附,最新看到2019年台湾的一个报道。

台湾哲学系女大学生霸气回怼高铁要座大妈!

大妈:“年轻人看到长辈还不会让座吗?”

女生:“您需要我让座吗?”

大妈:“当然!看你这么年轻,站一下也没关系吧,要有点家教,让座给长辈!”

女生:“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您在基于道德及传统观念,要求我让出在这座位上坐火車的权利。但这之前,您在没有付出和我一样的金钱以及时间的前提下,要求另一个人让出他的权利。而且,严格来说,在广义上比我年老的人是长辈;但狭义上我需要对其行孝道的对象只有我家族的长辈,而您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您这行为在大众观念中,可以被称为抢劫、或者行乞。请问您现在是要行乞还是要抢劫?”

台湾大妈听后无言以对,灰溜溜离开了。

公交地铁的威逼让座是违法侵权行为

穿行江西安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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