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东方厨师学校背后的隐形富豪:留学教父和厨子导师谁更有钱?

 斑马消费 2020-10-21

网上曾流传一个段子,说俞敏洪今生有两大愿望:办一所新东方大学、收购新东方烹饪教育。

啊?培养厨师的新东方烹饪教育不是俞敏洪的?

即便现在,可能还会有人误以为新东方烹饪教育就是俞敏洪的产业。

对此,俞敏洪曾在公开场合澄清过,并就新东方的商号与对方进行过沟通。

作为上市公司老板的俞敏洪,大家通过各种公开信息以及电影《中国合伙人》都有较深了解。

新东方烹饪教育背后的老板是谁呢?

他就是盘踞于安徽的吴俊保以及吴氏背后的新华系。在安徽本地,新华系的产业横跨教育、地产、金融等多个领域。

吴氏的新华系财富虽可能比不上俞敏洪,但绝对是安徽省的隐形富豪。

两个新东方和平相处

俞敏洪正儿八经北京大学西语系毕业,之后留校任教,因为想筹集学费出国留学,在外兼职培训赚外快,被学校通报批评后,他从学校辞职,专职从事外语培训。

1988年,当26岁的俞敏洪正在备战托福考试,计划赴美留学时,在安徽合肥,23岁的吴俊保已在教育培训行业开始了自己的创业。

彼时,中国刚刚全功能接入互联网,马云才大学毕业,马化腾、李彦宏还在读书,长城386微机刚上市。

公开消息中,鲜有对吴俊保个人早期经历的介绍。是怎样的机缘巧合让他看到了电脑培训的商机而创办新华电脑教育,外界不得而知。

随着中国接入Internet,之后的十年中国互联网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一大批IT精英在北京中关村逐渐崭露头角。

那个年代,电脑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都是奢侈品。即便是教授最简单的电脑操作和打字,对普通人来说都是新鲜的。

吴俊保从事电脑教育5年之后,俞敏洪从北京的一个临时房起步,正式创办了北京新东方学校。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掀起了一股出国热,语言学习的需求,让专业从事外语培训的新东方得以迅速壮大。

除了新华电脑教育之外,吴俊保旗下的教育培训品牌还有万通汽修以及新东方烹饪教育,并以此为基础,逐渐发展成新华教育集团。

这几个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濮存昕、李晨、黄渤等代言人,在各个地方电视台每天不断地广告轰炸而广为人知。

在广大的中国三四线城市以及农村,新东方烹饪教育的名气甚至并不比俞敏洪的新东方差。

俞敏洪的个人知名度远非吴俊保能比,也难怪有人会以为俞洪敏办了厨子学校。

对此,俞敏洪曾在电视节目中公开澄清,他还曾就商号问题与新东方烹饪的负责人有过沟通。后来,因为外语和厨师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决定在所属行业各自发展。

众多的农村人口、当年不太发达的经济,都给新华教育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留下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新华教育之后,安徽又涌现了以文达电脑专修学校起家的文达集团。不过, 2015年文达集团传出破产的消息。

厨子背后的隐形富豪

在人口、生源等红利逐渐消失,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始了多元化转型。

安徽新华系也不例外,起步于教育,业务范围涵盖地产、物业、金融、商贸等领域。

斑马消费经过梳理发现, 新华系有新华集团、新华控股集团、新华发展集团、新华教育集团等多个企业集团,下辖子孙公司不下百家。

在股权设置上,以上集团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股权关系,分别由吴俊保、吴伟、肖国庆(肖国庆又名吴成柱,网上有说法称此三人为三兄弟)掌控,三人共同掌控新华教育集团并在股权关系上形成交集。

在新华集团的一份介绍中,吴俊保、吴伟、吴成柱三人为创始人,分别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在新华系的教育板块中,除了覆盖全国的电脑、烹饪、汽修等培训学校之外,还在合肥本地拥有合肥新华实验中学(初中)、安徽新华学校(中专)以及安徽新华学院(本科)。

地产板块中,有新华房地产、华地置业、华地物业等。

金融板块中,控股合肥汇金永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汇金典当有限公司,并参股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

因为新华系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吴俊保等三人也几乎没有在资本市场露面,因此,新华系的财富难以估算。

在2016年安徽民企百强中,新华控股集团以23亿营收位列68位。新华房地产集团在安徽本土房企中,仅次于文一集团和华邦集团。

胡润富豪榜创始人胡润,曾在接受安徽媒体采访时说,安徽确实有不少隐形富豪。从新华系产业覆盖的范围来看,新华系的吴俊保等三人应该就是个隐形富豪。

2006年新东方教育(EDU)在纽交所上市,俞敏洪成为中国教育行业最富有的人。

20012年之后,新东方接连遭遇股价被做空、季度亏损以及盈利能力下降等危机,与此同时,各种在线教育平台在资本助力之下,逐渐蚕食新东方的市场。

投资者的质疑、股价的压力,曾让新东方的严重一度只有规模和利润,而忽视了服务本身。

经过调整,2016财年新东方终于迎来了俞敏洪心目中的那个最好时期。

俞敏洪以125亿财富登上2016年胡润中国富豪榜,位列第230位。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