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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忆茶阳风物 2020-10-21
一、什么是《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是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6月印发的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政策。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在闽就业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引进人才

(二)已在闽就业创业的现有人才

(三)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

各类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需要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一项类别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受聘于福建省内事业单位的:
(1)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4)近3年内每年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不低于2.4万元。
2.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业的: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3)近3年内每年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不低于5.6万元。
3.在福建省内创(领)办企业的:
(1)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
(2)占股30%以上;
(3)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的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团队。

(二)具体类别条件

《办法》按特级、A、B、C类四个层次分别设置了15项、34项、57项、77项具体类别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人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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