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年后,银保监会又出手了。这次,保险短视频同样要遵守这个《办法》。 2015年,在互联网行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时,原保监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五年之后,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据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办法》共5章83条,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等。 小编梳理后发现,五年前监管部门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概念的界定,规范行业竞争。而此次发布的办法则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机构主体特点、经营要求,规范了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等。 
拼爹卖保险?NO,自己持证上岗才行 《办法》中最核心最基础的重点就是——没有保险相关牌照,啥也不是。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不得比较保险产品、试算保费、报价比价,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不得代收保费等。银保监会中介部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财富采访时表示,从内涵上《办法》对保险机构自营平台作出了明确的定义,从外延上排除了一些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的平台消费保险的资格。“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销售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上述负责人表示,有些以子公司、兄弟公司或险企100%控股的科技企业为名的机构都不属于自营平台。此外,针对《办法》中提到的“非持牌机构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不得比较保险产品、试算保费、报价比价,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不得代收保费等。”这一规定,业内人士指出,此前部分具有销售性质的保险科技公司就存在没有保险从业牌照的情况下在一些社交媒体上从事保险咨询等活动,此次《办法》明确了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为互联网保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以来,保险从业人士因存在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等多次被银保监会开罚单。而此次《办法》也对互联网营销宣传作出明确规定。总结起来,保险机构负责统一制作营销内容,具有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负责分发,这不仅能给消费者们提供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的内容,也让保险机构承担了合规主体责任。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保险广告还要注意是否“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个人姓名、证件照片及执业证编号等信息。”这些都是《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而对于此前业界颇有争议的保险直播、短视频等,银保监会中介部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财富采访时表示,保险从业者在相关平台上发布短视频、进行保险直播同样要遵循《办法》中的规定。“例如,相关从业者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保险营销内容,短视频平台本身不需要持牌,但发布个人及机构需要持牌且遵守相关规定。”背景是互联网保险发展势头猛烈,互联网科技企业挺进保险销售的脚步加快。中国保险协会披露,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的业务模式仍然以与第三方平台(渠道)合作为主,保险公司自营平台(官网)为辅。9月16日,胡润研究院所发布《2020中国互联网保险中介服务平台Top10》榜单,腾讯旗下保险代理平台微保位列榜首,阿里的蚂蚁集团旗下蚂蚁保险位列第二,轻松筹公司的轻松保严选位居第三,各大互联网巨头平台占据了这份榜单近九成。销量大了,伴随而来的就是保险投诉量大大提升。公开的数据显示,2019年,监管部门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保险多元化的蓬勃发展业态,已经开始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影响,升级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保险产业当前正在经历着与在线支付产业相同的道路,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完善各项规则和标准,建立起统一的行业标准,这不仅能够保障整个行业的稳步发展,同时也能帮助其加速互联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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