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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资料分享官 2020-10-22

遗嘱继承

1.概念(理解即可)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

遗产的法律制度。

2.遗嘱形式(需要重点掌握遗嘱继承的种类以及遗嘱继承的效力,同时掌握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

①公证遗嘱: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需签名,注明年、月、日)

③代书遗嘱: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④录音遗嘱: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⑤口头遗嘱: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意: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文/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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