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同教师

 江北大汉 2020-10-22

很多人都知道“民办教师”这个概念,但未必知道在“民办教师”之外,还出现过“合同教师”——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因为不少乡村学校教师紧缺,为了解决一时之需,从社会上通过考试而招入的一批教师。

那时候,从师范院校分配到乡村学校的老师每年都有一些,可是相对于学校的实际需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怎么办?最初是通过招聘请代课教师的办法解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其中一些代课教师的基本素质不够,而另一些基本素质不错的代课教师又随时有离开学校的可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怎样才能把前者请出去,把后者稳定下来呢?进行必要的筛选,用合同的方式把双方的关系确定下来,予以后者一定的权利与保障,便是“合同教师”产生的时代背景。

我们学校有三位合同教师,其中一位黄姓合同教师是本乡人,20出头的年纪,写得一手的好字,所以,最初作为代课教师来学校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刻写——那时候没有电脑,小学校也没有打字机,讲义、试卷等,只能靠用钢板先刻写,然后再用油印机油印出来解决。黄老师还兼职教过音乐——绝大多数乡村学校,是没有专职音乐老师的,都是其它学科的老师兼课;而黄老师人挺机灵的,会吹笛子,有一定的基础;在做代课教师之后又自学了风琴,所以,教初中的孩子唱唱流行歌曲——那一段时间主要是台湾校园歌曲,香港张明敏的《我的中国心》之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将代课教师的身份转变为合同教师,进行过比较严格的考试。不过,这些代课教师的文化水平,说实在的,还是低了一些——那试卷的难度我以为与高考的难度,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的。而黄姓老师为了准备合同教师的考试,暑假里在我家住了大约有半个月,是我帮助他进行的考前复习;也因此,他的知识水平到底如何,我自然一清二楚。不过,话又得说回来,有这样的过关性质的考试,总比没有好,因为它至少可以把最不适合的那些人挡在教师队伍的大门外。

无论是民办教师还是合同教师,可以说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这些人当年程度不同地都为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他们的贡献。所以,后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将他们正式纳入教师队伍,是有道理的——至少是对他们当年对农村教师事业所做贡献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当年他们做出的牺牲的一种补偿。而当年我任教的那所的乡村学校的一对夫妻合同教师,已经双双成为编制内的公办教师了,他们的孩子也比较有出息。至于那一位黄姓老师,则没有能够坚持下来,在做了两年合同教师之后,进了工厂,当了工人。这样的结果在今天的我看来,无论是对于他自己,还是对于我们的教育,都是最好的选择。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