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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

 江北大汉 2020-10-22
封建时代,父母之人对于儿女的婚姻之事,具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俗语,反映的就是这种现实。在婚姻之事外,父母对于儿子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而“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就是这种文化很极端的体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儿女的根据父母的意志去做了,那么,就是孝顺,可能会被捧上天;拒绝这样做,那就是忤逆,也许会被口诛笔伐。
然而,做父母的凡事未必都是着眼于儿女的幸福与未来,因此,问题也就来了:如果做父母的出于一己私利,罔顾儿女的感受,决意要儿女去做他们不愿做乃至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事,那么,做儿女的该怎么做呢?别人又该怎么评价呢?
在清人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明朝崇祯末年,孟村有个强盗大肆劫掠。这江洋大盗看到一个女人颇有姿色,将她与她的父母一起绑架了。那女人剧烈反抗,那大盗就将她父母捆住用烧红了的铁烙人。那做父母的呼号惨叫忍无可忍,让女儿顺从大盗,女儿则请求先把父母放走然后才肯顺从。大盗知道她是骗自己的,一定要先成好事然后才放人。那女人奋力掌掴大盗,结果,与父母一起被杀死了,尸体被仍在野外。
比起对于这故事本身,我更感兴趣的是故事后介绍的两种不同的观点:对于这件事,一种人认为女孩子在家的时候,应该听从父母的吩咐,父母已经让她顺从大盗了,可她为了成就自己贞洁的名声,眼看父母受刑而不管,这样的做法太过残忍。另一种人认为,父母的吩咐有合理的,也不合理的,让她顺从大盗与把她许配给人不能相提并论——父母让她为娼,难道说她就该为娼吗?
对第一种观点,我是万万不能认同的。这是因为尽管女孩子在家的时候,应该多听父母的话,但是,这绝不应该包括父母不讲道理的话,或者说是他们出于自私自利之心,不惜损害儿女的健康、名声等作出的种种吩咐。比如说在这里,女孩子的父母显然是因为自己无法忍受炮烙之剧痛,因此让女儿顺从大盗。而这样的吩咐无疑太过自私,也严重违背了女孩子自己的意愿。这样的父母根本就不配称父母——尊重儿女与尽力保护儿女,那才是做父母的应该做的。也因此,对于第二种观点,即认为父母说得不对的可以不听,我举双手赞成。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就跟这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一样,这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父母也有。即有爱子的,也有不爱子的;有把儿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的,也有把自己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的。因此,如果我们总是从做父母的立场出发,要求做子女的无条件的服从父母,遵从父母之命,那么,不只荒唐而且愚蠢——有些极端自私自利的父母,就希望儿女这样做呢。
所以,对于父母之命,做儿女的当然应该听,但那应该是正确的、合理的,而不是那种错误的、自私自利的,仅仅是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而做出的。当然,对于我们做父母的来说,也应该开明一些,民主一些,无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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