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不见五指的密室里,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将盒子放在石台上,转身离开。幽黑的密道,今日却变得如此的漫长,如此昏暗,如此的血腥。江湖,世人皆喜欢江湖里的故事,却不懂得江湖的悲伤。玄叶是一名刺客,准确地来说是一把利剑,是整个组织里最好使的一把剑。可惜不入红尘,强三分,一入红尘,白骨枯。“给,我听说都要有定情信物的,这是我送给你的定情信物。”木制的黑匣子一本正经的放在云夕的手上。云夕当然很开心了,她喜欢的人终于开窍了,不再将剑视为最重要的东西,终于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打开木匣子的一瞬间,她觉得还是高兴地太早了,任重道远啊。“短剑。”云夕把木匣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比划了两下。“我听人说啊~,剑是男人的浪漫,剑更是剑客的生命,这份礼物太贵重了,要不咱们换个吧。”“我把命都给你了,还不行啊。”听到这句话,云夕不知道该作何表情。如果说喜欢是一种病,那么每个人都不能病一辈子,云夕也总在问自己为什么就喜欢他了。因为他武功高强,有安全感,因为他救过自己,有一段话本上才有的英雄救美,因为他长得有点帅,还是因为他有钱,总是喜欢什么买什么。背叛了组织,只有死路一条,身为组织里的利剑自然可以避开组织的耳目。玄叶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搬家,对云夕说自己是剑客,是大侠,不能一直住在一个地方,要带着她一起过大侠的生活,浪迹江湖。梦想的东西能够得到就不叫梦想了,天下也没有绝对的安全。噌的一声,一支冷箭在密雨中划开一道,直冲玄叶而去。随即十几个身披蓑衣的蒙面人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精彩,精彩。这么多年剑术依旧没有退步啊。”一个人撑着伞,踢开倒在前面的尸体,慢慢走到玄叶的面前。“脾气还是这么暴躁,都不会听我把话说完嘛。”玄叶持剑对峙,虽有十年的刺杀经验,终究还是敌不过他。“我的剑是很贵的,不会杀你的。玩的差不多了吧,收拾东西走吧。”“主上,此等叛徒,何不杀了他,还折了这么多兄弟,为什么要留他。”“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你看,都快比你高了。”小女孩用手比对自己和娘亲的身高。“剑是一个男人的浪漫,尤其对于剑客而言,那便是最大的誓言,江湖止于剑客,就像水之于鱼,没有了江湖的剑客,就像脱离了水的鱼,奄奄一息苟延残喘罢了,江湖才是他真正的归宿。”云夕自顾自言,似是给与自己的安慰。“我懂了,爹爹是不是传说中的大侠,去打坏人了。哼,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惩罚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