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凡以外用拔毒化腐,生肌敛疮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拔毒化腐生肌药 二.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痈疽疮疡溃后脓出不畅,或溃后腐肉不去,新肉难生,伤口难以生肌愈合之证;以及癌、梅毒;有些还常用于皮肤湿疹瘙痒,五官科的口疮、喉证目赤翳障等 三.使用方法 外用,根据病情和用途而定。如研末外撒、加油调敷、或制成药捻、或外用膏药敷贴、或点眼、吹喉、吹鼻、滴耳等 四.使用注意 本类药物多为矿石重金属类,或经加工炼制而成。多具剧烈毒性或强大刺激性,使用时应严格控制剂量和用法。外用也不可过量或过久应用,有些药还不宜在头面及粘膜上使用,以防发生毒副反应而确保用药安全。其中含砷、汞、铅类的药物毒副作用甚强,更应严加注意 五.代表药物 升药、炉甘石、硼砂、砒石、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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